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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毓从诊所的病床上清醒过来,一睁眼便正对着一盏白炽灯。
他将脑袋轻轻一偏,头皮就先传来阵阵刺痛,令他忍不住呜咽出声。
“你醒了啊同学,你的脑袋被酒瓶磕破了!我已经帮你把酒瓶碎片夹了出来,也扎好绷带了。”穿着白大褂的大夫见卓毓醒了,扶他坐起来,拉下他的裤子给他打了一针破伤风疫苗。
因为失血过多,卓毓的脸色还惨白惨白的。
他回忆起自己之前为了守住母亲留下的项链,和继父继兄弟吵架,最后被打破头晕了过去,心里便一片惨淡。
“是谁送我来这儿的?”
“哦,那应该是你爸吧?他说现在去办理保险了。”
——呵,保险?
卓毓惨然一笑,项链丢了,自己的保险金还得赔给他的继父?简直是滑天下之大稽!
学校待不下去,这个“家”也待不下去!
他现在已经伤痕累累了,怕不是下一次,对方为了拿到一笔保险金,自己就要被找个理由直接搞死,连个哭丧的人都没有。
卓毓撑着身子相当勉强地站了起来,对大夫说:“抱歉,大夫,我得回家一趟。”
那大夫连忙道:“同学,你现在还不能动啊!等你家长来接你不好么?”
“没关系,我打车回去。我爸应该知道的,他估计已经在家等我了呢。”卓毓和软地咧嘴一笑,一副乖巧的模样,只是从眼里透出暗沉凌厉的光来。
那大夫见劝不住人,只好叮嘱卓毓路上当心,直到看卓毓真叫了一辆车才放下心来。
卓毓在司机开车的时候,挤出几滴泪水,颤声恳求道:“司机叔叔,求求你发发好心,待会儿先别走好不好?我想请你送我到t市,我想去找我妈妈。我爸他醉酒就打人,我头上这伤还是他打的呢!我可以多给你一些钱的……求求你!”
那司机见卓毓穿着打着补丁的校服,一副瘦弱不堪的模样,宽大的校服就跟麻袋似的套在竹竿上,别提多可怜了。
光是听着这声音,都让这个饱经沧桑的中年男子的内心震了震。
“好好好,我等等你,别太急……不是,得快点,趁着你家还没人。”
“多谢,司机叔叔,顶多十分钟就好了!”
卓毓千恩万谢地冲出了车门,甫一下车,他的表情就变得冷漠无比。
他妈早就死了,他过来不过是取点需要的东西。
至于学校?他是想上,可是那些人托关系取消了他的特优生待遇,私立梧桐学院的高昂学费不是他付得起的,他那个继父也不会给他付。
想来想去,只有趁着现在离开这里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欺凌他的那个许凌彬他哥倒还算好心,之前给了他五万块作为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他偷偷存在了自己的账户里,隐瞒得死死的。
该带出来的东西还是要带走的,怎么可能给那对父子留?
卓毓拿出了自己的书包,课本练习册什么的全都没拿,太重了,他为了生活,已经没钱上学了,这些东西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在拿了自己为数不多的几套半新不旧的便宜衣服后,他又撬开他继父房门的锁,取走了他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件,顺带拿走了放在抽屉里的几百块钱,并且留了一张威胁的字条,确保继父不会追过来。
他是受到悲惨对待的可怜继子,从身份上便占尽了劣势,同时也是一个巨大的“优势”。
只要稍微有点脑子的人,看到这张字条都会想清楚——如果不想要赔钱加坐牢的话。
说到底还是他亏了呢,封建时代都没他这么廉价的劳动力。
而当他将自己需要的东西装入包里后,那可怜的重量让他不由冷笑出声:这行李比几本书还轻呢,自己活得究竟有多悲惨。
好心的司机见卓毓真的十分钟就出来了,可带着的包也是干瘪的,还被小心翼翼地护在怀里,在心里叹了口气:“小伙儿,整理好了吗?”
“嗯,东西不多,也多不了。”卓毓言简意赅地说完,便在包上撑着下巴,一副昏昏欲睡的神情,实则暗自打量着司机。
实在是他怕了人性险恶。
一个小时后,司机停在了t市与z市交界的加油站旁,询问卓毓是要去哪里。
“谢谢您,停在这里就可以了,请问多少钱?”
“就一百五吧。”司机看了眼计价表,上面已经显示2开头了,他默默地点击了重新计算。
卓毓眼尖地看到了这一幕,没有多说什么,从书包里掏出一百五交了,临走前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走了两步后,看了钟塔的时间,他暗暗想到:这会儿他的继父应该已经回家了吧?看到撬开的锁和丢掉的钱会怎么想呢?干脆气急败坏地砸了卓伟的脑袋好了!
卓毓满怀戾气地想着这一幕,森森地勾了勾嘴角,过了一条街后就进入了一家手机专卖店,花低廉的价格买了一台学生型智能机,入手的时候他还颇有点不敢置信:一台智能机竟然只需要两百九十九块钱?他的那些同学用的可都是四位数的手机呢!
而且买了手机后,还能够免费领取一个手机号,入手前半年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活动,优惠到让他觉得仿佛是在做梦。
——现在的移动通讯行业竞争这么激烈的吗?这种活动简直太合他这样穷人的意了。
钱货两清后,卓毓在店员的指导下下载了一个租房app和招聘app,t市并不比z市发达,只要不是在市中心,房价并不贵。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根据智能地图,卓毓在一家青年旅社里将就了一晚。他并不像其他幸福人家的孩子,离了家会辗转反侧睡不着,谁在青年旅社的房间里他觉得特别安心,对他而言,这是脱离了苦海。
第二天,他早早醒来便找了一间月租五百的小房间租着,水电费自理,房间里的隔间有厕所、能洗澡,买个电饭锅就能花式煮料理……一个理想中的小家,只需要他一个人就够了。
不过找工作的事情对他而言还是有点难。他现在高三,没有毕业证,那学历就只是初中,这年头除了餐饮业的服务生,还有一些简单又累的工作,哪里需要一个中学都没毕业,看起来还十分瘦弱的少年?即使卓毓有意想做些体力活,可那些人一看他瘦弱的样子,这腰细得,觉得一点重物压在身上,整个人就要折了!再说他还包着绷带呢!
这些人一见到卓毓便显出避之不及的态度,生怕他在自己的工作场合出什么事。
卓毓苦笑一声,他知道自己这样子会不待见,但想不到会这么不招人待见!
他前些天为了养身体,晚上不到八点就睡了,睡到第二天自然醒,这会儿伤势大好,身体也比以前有力不少,卓毓便决定去夜市去逛逛,在地摊上买两件便宜的衣服也好。
他的继父可不会好心地给他买衣服,他穿得还是他继弟不要的。
夜市上倒是很热闹,人们来来往往,最络绎不绝的还要数小吃摊,那烤羊肉串的香味硬是激起了卓毓的馋虫。不过羊肉串得三块钱一串,太贵了。卓毓就选了便宜的,只要一块钱一串的猪肉串代替。他买了五串,算是对自己出走的犒赏。
他还看到有五块钱三双的棉袜和五块钱一条的四角裤,其实质量还不错,他便买了几条,也愣是说破嘴皮子,让老板多送了他一点。说起来他现在的袜子裤头都是破着洞的,磕碜地不忍直视……不过好在也不会有人闲到看他的裤头袜子,男人的大裤衩子有什么好看的?
夜市最大的好处就是东西便宜。
他只花了两百块,就买齐了两套衣服和一些生活用品。
偶尔路过几个卖玉质装饰品的摊位,卓毓只扫了一眼就觉得这是很糟糕的玉——连他这样的外行人都觉得成色很差。
逛了两圈买齐东西后,卓毓拎着东西就打算从另一个出口回家。无他,他来时的那个出口现在挤满了人,这会儿正是夜市人流量最大的时刻。
另一个出口这边人就比较少了,这边多是卖金属和玉质的装饰品的,卓毓扫过一眼,却在一个简陋的地摊前停下了脚步。
有多简陋呢,摊位连个桌子也没有,就是一张白布铺在地面上,上面摆放着金属器具。
那地摊的小贩见总算有人过来瞧了,腆着脸笑道:“这位小哥,来瞧瞧看看啊,我这儿都是正儿八经的古董!”
“嗤,正儿八经的古董会在这里卖?别逗我了。”卓毓眯了眯眼睛,扫过一眼后露出没多大兴致的表情,就要转身走人。
那小贩见好容易来的客人就要走了,连忙拉住人:“哎哎哎,小哥,你可别不信!我敢打赌,我这儿的东西可绝对比那边的要真多了!”
怕卓毓不信,小贩压低声音说:“我这儿的东西都是从古玩街那边搞过来的呢。”
“哦?这样吗?让我看看吧。”
卓毓的目光在一只散发金光的青铜爵上游移片刻,他会被吸引过来也是因为这只青铜爵的金光实在夺目,但他发现周围的人,包括小贩都浑然不觉。
反观其他物件就没这样的光芒。
这真的是一件奇妙的事,难道只有他能看到这阵金光,那么这阵金光又意味着什么?
卓毓暗暗疑惑,直觉告诉他这应该是一件好事。
他的面上没流露出任何情绪,只挑三拣四地说:“你跟我说这是古玩?我倒是想看看,就这么个半旧不新的青花瓷碗,你能给我说出什么样的花儿来?”
“这个是清朝年间出品的官窑,你看看底下还有官印呢!这可是我偶然间从一个乡下村民那里看到的,不过人家嫌弃不要了,我就拿过来了。”
“是么?既然你能看出来它这么值钱,那为什么非要摆在摊上卖,自己去换了不是更好么?”卓毓似笑非笑地撇了撇嘴,“所以这个多少?”
小贩挠挠头,伸出一根手指:“这个么……一百块,不二价。”
“好的,再见。”
卓毓面无表情地转身就走,那小贩连忙跑到卓毓身前,可怜得不行。
“价钱咱们好商量啊,五十!五十怎么样!?”
卓毓冷笑一声,没有好气地说:“五十块买个破碗?我脑子进水了才会被你骗。”
“四十!好不好!好歹这也是一件有年代价值的东西啊!”
卓毓挑眉,若无其事地指了指青铜爵:“我也不为难你,毕竟你也只是小本生意。那就五十,不过你再给我个添头怎么样?”
“嘿嘿,添头啊,好说好说!小哥你想要这个?这件器具的年代要追溯到两百年前……”小贩正要滔滔不绝地胡编乱造,就被卓毓打住了。
“我就是看这个东西有趣,放家里摆着能唬唬客人而已,不需要你口中的那些杂七杂八的说法。就给你五十块,接着吧。”
“好嘞,客人,这个塑料袋给你。”小贩说着扯了一个红白条纹的塑料袋,别提多老土了。
可以说小贩也根本没有把他摊位上摆着的东西,当做是真品对待。
卓毓翻了个白眼,将碗和青铜爵装了进去。
见卓毓提溜着东西走了,小贩才搓搓手,喃喃自语道:“好在今天还卖出两件东西来……哎,最近压价也压得太厉害了。不过反正我这东西没有成本,别人也就当买个玩具摆着,我还是不亏的。”
……
卓毓回到自己的出租屋里,在外头他就觉得自己的塑料袋里放着一盏灯,金光闪闪。可偏偏走了那么一大段路愣是没有一个人察觉到不妥之处。
这个东西放在室内,就跟一盏灯似的,就算卓毓将日光灯关了,凭借青铜爵的光也能照亮一整个房间。
而当房东太太因为水电费的事情过来敲门时,还一脸歉意地说:“小卓,你睡得这么早啊,灯都关了。是这样的,虽然你没来几天,但这个月的水电费账单已经出来了,给你看看啊。钱的话打到我手机上,或者给我现金都可以……我听说现在的年轻人都不用现金了。”
“好的,房东太太,那我现在就手机转你。”卓毓笑着看了眼账单后关了门。
这下他可以确定这个青铜爵的确是存在不凡之处了。
于是第二天卓毓并没有出门找工作,他在房里宅了大半天,下午的时候就拾掇了一番自己,穿着刚买的衣服去了一家古董拍卖行,是由著名珠宝商琅嬛轩建立的,可信度比较高。
甫一来到古色古香的古董拍卖行,卓毓就被摆放在玻璃柜台里的几件古董刺到了眼睛。
——实在是太亮了,就像是大白天突然进了一间装满了一千瓦灯泡的屋子。
青铜爵被卓毓小心地用鞋盒装了起来,他拘谨地问靠坐在椅子上的柜台小姐。
“我想要卖古董,这是家里传下来的,可以鉴定吗?”
柜台小姐斜睨了一眼卓毓,上下打量了他的衣着,不像是在看人,倒像是在量一件货物。卓毓被这目光盯得不舒服,内心里的紧张少了,多出了愠怒。
“啧,小哥,像你这样不自量力过来卖古董的,每天我都要接待好多个,哪次拿出来的不是假货?这古董啊,可不是人人家里都有的,我还是建议小哥你呢,再回家好好看看,问清楚。你好我也好,你不会灰溜溜地出门,我也省的白忙活一场。”
这柜台小姐话语里充满了不屑,看着卓毓就像是在看一个无所事事只会发梦的人。
即使穷,卓毓也是有自尊的。他冷笑一声:“正是因为信赖贵行,我才会将古董放到贵行来拍卖。想不到堂堂琅嬛轩,居然也会有这么狗眼看人低的柜台。你算个什么东西,你是琅嬛轩的大小姐?还是有股份的高管?也敢这么对客人说话。”
“小哥,给你脸你还不要脸?行,保安!这个人在威胁我,快把人扔出去!”
从柜台小姐身后的门里走出一个身材结实的壮汉,那胳膊比卓毓的大腿都粗,浑身散发着强劲的气势。
卓毓扬声道:“原来琅嬛轩就是这么仗势欺人的,我今天可算长了见识了!”
柜台小姐嫌恶地看着卓毓,仿佛看到了一个垃圾:“保安,别磨蹭!把人扔出去!”
那壮汉正要拎起卓毓的衣领,依言将人扔出去,门口却传来一个清脆悠扬的声音。
“谁敢!”
那是——
……
卓毓从睡梦中迷瞪地清醒过来,他怎么又梦到以前了呢?说是以前,其实也不过七年,却和一场梦一般。
因为一件价值百万的青铜爵,他与蓝璇相识,从社会的最底层一跃步入到上流社会。再然后,他成了赌石大亨,鉴宝大师,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影视邀约、面谈通告。
在他的脑袋受伤后,他便觉醒了一种异能,他更倾向于叫这对眼睛“翡翠瞳”,鉴宝只是额外的功能,这对眼睛最大的功用还是让他能清楚看到石料中包裹的翡翠。
他每每回忆过去,就觉得自己的人生简直可以书写成一部男主逆袭打脸文。
最初他是狼狈的无业游民,连高中毕业证都没有。
在买下人生中第一件古董的青铜爵前往古董拍卖行贩卖时,还遇到了来自柜台小姐的刁难。
之后他被“英雄救美”了,蓝璇恰好突击视察,为他出了一口恶气,辞退了那个柜台小姐并表示终生不再被琅嬛轩录用。
他就这么和蓝璇相识了,对方并没有看不起当时是个穷小子的他,甚至可以说是百般照顾了,还让自己当了一场慈善晚宴的男伴。
一个大小姐,竟然带着穷酸的男伴!那个男伴长得普普通通,毫无身世背景,当然会被其他富家少爷百般刁难。
于是一场场打脸逆袭的套路,以卓毓为主角开始轮番上演。而在这过程中,难免会吸引到其他女子的青睐,这些女子有明星,有豪门大小姐,甚至还有私立梧桐学院的校花袁心怡。
问起卓毓对她们的感情?大多数都是朋友,再不然是妹妹,硬要说让他产生“喜欢”这种感觉的,也就只有蓝璇了。
只可惜他和蓝璇交往越久,两人之间的分歧也就越大。
即使功成名就,卓毓的骨子里还是一个普通人。
虽然他已经不会再因为地摊上的袜子内衣裤而讨价还价,也不会为了几串猪肉串犹豫不决……他到底在柴米油盐这样的生活琐事中浸泡多年。
但蓝璇不同,她一出生就是大小姐,众星捧月,享受着百般宠爱,高高在上。
说起来,昨天他们是因为什么事情而吵架的?貌似是因为他喝了酒,被袁心怡开车送回了家……
因为今天是他的生日,蓝璇为了陪他渡过一个完整的生日兼七夕节,从昨晚就开始等。
只是他有应酬在身,而蓝璇也经常忙于工作,两人聚少离多。之前蓝璇也提过这一茬,但是他忘了。
“卓毓!你总是这样!约好的事情你总是忘记!你的身边总有那么多莺莺燕燕,可你从未明确拒绝!卓毓,我是蓝璇!我是蓝家的大小姐!你把我当什么了?!行,你说你这次遇到袁心怡是巧合、是意外!那上次我和你去游乐场那次,你和左甜甜偶遇的事情你怎么说?上上次你和钱枫在野外迷路了三天两夜的事情怎么说?孤男寡女在外头共渡三天两夜啊!卓毓,你是在耍弄我吗?”
“一次是巧合,我信了。两次是意外,我也信了。第三次是不可抗力,我也说服自己信了……可是,第四次、第五次呢?卓毓,我有我的骄傲,追求我的人足够从这条街排到另外一条了!我哪次不是明确地拒绝……可你呢?我不年轻了,我一直在等你,等你向我求婚……这么多年等下来了,现在的我……看不到未来……我看不到你能给我的未来啊——!”
“我累了,对不起,我们分手吧。”
蓝璇一直是骄傲的,即便提出分手,她也挺直背脊,未在卓毓的面前流下一滴眼泪。
卓毓揉了揉自己的眉头,他打了个电话过去,结果电话提示他已经被对方拉黑了。
社交软件的账号也是如此,被拉黑、删除。
他刚打开搜索引擎,置顶的便是“卓毓蓝璇分手”,前十的几条分别是“卓毓醉酒,袁心怡相送”、“蓝璇被追求”、“钱枫卓毓恋情进展”……
他点开第一条热搜,上面赫然是蓝璇昨夜离开他家的画面。
画面虽然模糊,但蓝璇美丽的容貌和完美的身材还是依稀可见。
他的社交账号下有无数的网友在谴责他,骂他“渣男”、“衣冠禽兽人面兽心”、“注孤生”等等……
卓毓默默地关闭了评论功能,并申请人工删掉了所有评论,他到底是一个企业的门面,他的账号下不能有这么多乌烟瘴气的评论。
但是蓝璇说的完全没错。
他不能给她未来,也没有让她看到未来。
因为他是迷茫的,他看不清自己的未来究竟是怎么样,只知道他早已背离了他的初心,他现在要走的路……平心而论,并不是他的理想。
外界评价他是赌石王者、鉴宝大师……给他套上各种溢美之词。
可在卓毓看来,说白了,他就是一个出千老手而已,和他曾经不齿的赌徒,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不是么?
他最初的志向已经在挣钱、挣钱、挣钱以及往上爬、爬、爬的过程之中悄然消逝。
卓毓苦笑一声,正要将手机放到一旁,这时却接到了精神病院打来的电话。
“您好,请问是卓先生吗?”
卓毓:“对,有什么事。”
“许凌彬先生于昨日半夜自杀身亡。”
卓毓皱了皱眉,许凌彬这个名字,他这辈子也不会忘记。
曾经他不过是捡到了袁心怡的笔记本还了回去,就被许凌彬这帮人盯上了,然后对他展开了一系列欺凌行为。最后一次,是他的手臂受伤,他们一起进了警察局。
许凌彬的大哥许雅言是个好人,五万块让他熬过了最艰难的一段岁月,也给了他离家出走的勇气。如今无论是继父,还是那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卓伟,都被关进了牢里。
他能够大仇得报,和许雅言给予他的五万块有很大的关系。
其实他的伤怎么着也不会花这么多医疗费,就算是算上精神损失费也太多了一点。
卓毓已经忘了许雅言的容貌,毕竟这么些年他满世界乱跑,只见过一面的人,印象真的模糊了。
但他还能记得许雅言那双温柔透亮的眼睛,温暖了他当初冷硬的心,就像冬日里的火把。
那是只有亲人才能具有的眼神,就比如他已经逝去的母亲。
许雅言是个好大哥,他很羡慕许凌彬能有这么个亲人。
如果没有对方,他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也是为什么,卓毓顶多就是让人把许凌彬关到精神病院里,并没有判他更严重的刑罚,要知道对方可是杀人未遂,想杀的还是他。
“许凌彬为什么会自杀?”卓毓问道。
电话那头说:“前日许雅言先生猝死的消息上了新闻,许凌彬先生听到了,可能是承受不了打击……”
许雅言……死了?
“喂,喂?卓先生,您还在吗?”
卓毓听不下去,魂不守舍地挂了电话,呆滞地跌坐在窗边,望着正午的阳光,只觉说不出的茫然。
明明对方只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已。
——这么好的一个人,怎么会说死就死了呢?
他是一个缺乏亲情的人,亲情的温暖在记忆中只有母亲给的那块翡翠项链,大多数时候,他遭受到的都是冷酷与暴力的折磨。
卓毓想了很久,直到他鼓起勇气,带着一束花前往许雅言的坟前,看到墓碑的照片上那双温柔的眼睛时,他才总算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无法让蓝璇看到未来。
因为他没有真正地爱过任何人,只是在期盼着被某个人所接受罢了。
蓝璇对他是爱情,可他对蓝璇或许是喜欢,但从来都是只有亲情,跨不出这个边际。
然后对于其他人,也是如此。
他给不了任何人他的心,因为他心里对于爱情的期待已经死了。
他需要的只是亲情,是以他拼命地挽留着所有人。
只是当他反应过来后,一切都太迟了:他这样左顾右盼、四处留情的态度让他失去了所有人。
他细细地用手抚过照片,心脏的跳动都在这个动作中变得缓慢无比,即使他抬首,眼泪也在不受控制地往下跌落,打湿了花束。
他就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在一个温柔可亲的兄长面前希望能得到一个安慰。
“如果你能是我大哥,那该多好啊!”
……
卓毓挣扎着从一个怀抱中醒过来,他和另外一人都赤着身体,他睁开眼,入目的便是一个结实宽厚的胸膛,对方的胸口处有一个指甲盖大小的圆形伤疤。
做梦的内容他已经忘得差不多了,但梦中那悲痛欲绝的心情却迟迟无法散去,不过和他现在的心情好像又不太一样?
总之有点纠结。
思及此,卓毓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点了这个伤口一下。
对方被这个简单的动作弄醒了,一把抓住卓毓作乱的手:“昨天这么累了,还不好好睡觉?现在才几点。”
“我已经睡到自然醒了嘛。倒是你,现在这么容易累,难道是没那么行了?”卓毓强打起一个笑容。
“嗯?小毓,这么对我说话,遭殃的可是你自己哦?昨晚是谁先累得昏睡过去的?”那人调侃地说。
卓毓脸猛然涨红,讷讷地低头。
片刻后,他用食指轻轻地在伤口的周围划过一个圈,抿唇道:“痛吗?”
“不痛。”
“可是我的心很痛。”卓毓说着,缩到了男人的怀中,“我好怕,看到你被抬进手术室的时候,我想的是,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
“小傻瓜,别说这些了。”男人在卓毓的额头落下一个吻,笑意缱绻,“当初的电影没看成,《一周恋人》出了,我包了一个电影院的票,今年我们可以一起去看,到时候只有我们两个人。”
“哦?这部电影还有第二部吗?当初明明这么期待的,可是我竟然连第一部都没看过。”卓毓在男人的怀中磨蹭几下,当初那两张电影票也不知道掉在哪里了,不过他生日就在明天,明天就可以一起去看了。
想着想着,卓毓忍不住笑道:“你真好!”
“现在才知道?”男人似是在沉思自己之前做的有哪里不好。
“不,一直都觉得很好。从第一次见到你那时起,从第一次看到你的眼睛、听到你的声音、握住你的手的时候起……”卓毓认真地抬起头,对上男人的眼睛,他能在里面看到他的身影,也只有他的声音。
动心,说白了不过就是在某个瞬间,看到了某个微笑,听到了某句问候,感受到某种温暖罢了。
而我,透过你的眼睛,看到了你温柔的灵魂。
那种怦然心动,就是从前世到今生他都没有触碰过的爱情。
梦境带来的感觉逐渐远去,最重要的还是现在。
男人忍不住勾起嘴角:“小毓,什么时候你还学了情话了?”
“嘿嘿,还有更大的情话想要说给你听啊。”
卓毓凑近男人的耳侧,语气轻得如同一缕微风,带着羞赧飘忽而过。
“我好爱你啊,许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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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卓毓说的一直都是“我好喜欢你啊”~
甜的我都想哭了草,苍天啊给我个像淮淮一样的男人吧!
另外不喜欢《巨星写文掉马啦[穿书]》这本主受文的不用勉强收藏哒2333333比哈特~爱你们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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