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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那个喜欢喝奶茶的胖子(1 / 1)

林轩眼眸一凝。

固然天王报仇,从早到晚。

但受人滴水之恩,也当以涌泉相报。

孙炳义甘冒奇险,通风报信,才让林轩知道姐姐遭难,一怒归来。

而孙炳义,因为接手药厂,想要为林家留住根基,更是被田家打击,人间消失。

林轩一度甚至都觉得他已经被害了。

但是没想到,陈屠狗竟然真的找到了他!

一时间,以林轩的镇定,都忍不住露出惊喜。

“他现在藏在云州郊区一处城乡结合部三不管地带。”

“他的腿被人打断了,没有经过系统的治疗,情况非常不好。”

听到陈屠狗的话,林轩的思绪回到多年前,他还在林家的时候。

孙炳义是姐姐林雅芝公司的一个得力助手,办事利落,最重要的是对林家忠心耿耿。

记忆中,这是一个胖子,明明一个大男人,却特别喜欢喝奶茶。

在林轩十三、四岁的时候,林家公司,周转困难,林轩很少能拿到零花钱。

孙炳义总是给他塞一杯奶茶,还故意说是自己凑单买的,喝不了才给林轩。

但林轩心里知道,这是他怕林轩抹不开面,故意找的一种措辞。

说起来,他在林家也待了十年。

就连他们被赶出上京林家,胖子也从上京追到了云州。

如此忠心,实属难得。

当初,林雅芝被渣男陷害,正是这个人拼命传递消息出来,才让林轩了解情况,从北领回到云州。

可奇怪的是,他给陈屠狗递完消息之后,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所以林轩让陈屠狗四处打探他的下落,一直到昨天那则新闻终于有了眉目。

原来,林雅芝死后,林家药业被田家霸占。

田家瓦解后,也正是这个人不惜重金收购林家药业。

某种程度来说,这个人算得上是林家的恩人。

“给我地址。”

……

一个小时后,林轩带着莫月和陈屠狗来到云州郊区一处叫南焦的城乡结合部。

由于村子里的道路太窄,陈屠狗把车开到村门口后,三个人只能步行进村。

按照地址,找到村子末尾最角落的一户人家。

老旧的砖房,遮风避雨都显得很勉强。

木门摇摇欲坠,陈屠狗上前敲门都不敢太使劲,生怕给敲坏了。

屋子里并没有任何反应,又等了一会,突然发现门是虚掩着的,可以直接进去。

进门有一个小院子,地面都是泥路,院子里杂草众生,有诸多垃圾丢过的痕迹,还有人在往院子里泼脏水。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这里的村民都是土生土长的本村人。

只有这户人家,不仅是从外面来的,还是两个腿脚不灵的残疾人。

隔三差五的便有社会人士来这户住处殴打他,于是村子里的人便开始猜测此人一定是做了很多恶事,所以才会有人来报复他。

那些谣传越传越真,大伙觉得他破坏了村子的名声,便处处欺负他。

“有人么?”

陈屠狗喊了一嗓子。

屋子才传来了微弱的木床摇晃声,表露出有人在的迹象。

进了屋,林轩微微皱眉,这还是人住的地方么?

屋子破旧,黑暗无光,空气中都充斥着灰尘的味道。

只见一团人影缩在地上的一块木板上,身上还盖着破旧的棉被。

若不是他发出了一点动静,还以为这人已经死了好久了。

他的身边还坐着一个二十出头岁的年轻人,畏畏缩缩的坐在木板旁。

“我叫陈屠狗,请问您是孙炳义先生吗?”

陈屠狗试图和木板上的人说话。

听到这个名字,那人的身影明显怔了一下。

本来背对着林轩的身躯,也缓缓从木板上坐起来转过身。

“是我,孙炳义。”

他一开口,嗓音干涸且沧桑。

等到他转过身,林轩才看清了他的脸。

胖子今年应该还不到五十岁,不过眼前的人,看起来更像六七十的花甲老人。

他穿着一件白色洗的发黄的衬衣,头发秃了,双条腿似乎固定在了木板上。

林轩只需要看一眼,便知道他的双腿废了,所以不能动弹。

记忆中,孙炳义是一个胖子,可是此人却很瘦削,若不是脸孔还是熟悉的那张,林轩差点以为自己找错人了。

“孙叔叔,我是林轩。”林轩语声有些沉缓开口说道。

“是你!你是林轩?”

听到林轩这个名字,孙炳义惊讶了一下,更加激动了。

他望向林轩,一瞬间老泪纵横。

“好多年不见,想不到你变化那么大。”

几个月前,林雅芝被害,林家垮台,财产被侵吞。

这些事情,都是孙炳义亲眼所见,亲身经历。

现在回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是我,我回来了。”

林轩握住了孙炳义的手:“这些年,多谢你对林家的照顾,因为林家让你们受到牵连,我感到很抱歉……”

“没事,你姐姐林雅芝是一个好人,当年我在街头乞讨,是她帮助了我,还给了我一份工作,她就是我家的大恩人。”孙炳义摆了摆手,说道。

林雅芝确实是一个非常善良,有人格魅力的女人。

就是挑男人的眼光,太差!

她的死,其实让很多人都感到遗憾。

林轩重重的摇晃了一下,道:“谢谢。”

“我记得你喜欢喝奶茶,小的时候经常给我买,今天我给你带了一杯你最喜欢的茉香奶绿。”

林轩来的时候,专门给孙炳义买了一杯奶茶。

他把奶茶轻轻的放到孙炳义的面前。

“那么多年了,你还记得我喜欢喝奶绿。”

孙炳义眼泪朦胧,插上了吸管,喝了一口,满足的像个孩子。

林轩刚进门就注意到孙炳义坐在床上,一直都没下来过。

他的儿子孙坚强走路也是一颠一颠的,他眼睛顿时眯了眯,问:“坚强,你这腿怎么了?”

“没事,是我不小心摔的。”

孙坚强平静的说。

林轩没有多问,孙坚强不愿意说,他要是再继续追问下去,反而不好。

大不了,到时候他让莫月或者陈屠狗去查一下就知道了。

孙炳义把林轩带来的奶茶喝了,道:“坚强,我吃了奶茶,也不能饿着他们,你去把我的轮椅推来,我要亲自请你轩哥吃饭。”

“好。”孙坚强应了一声,将孙炳义推上轮椅,请林轩和陈屠狗出去外面吃饭。

林轩本来想说不用破费的,却又觉得这话说出来或许有些伤人,便默认了。

见到跟着来的莫月后,孙坚强不禁惊讶道:“轩哥,这是你女朋友么,好福气啊。”

“不是。”

林轩微笑着说,没有过多的解释。

莫月面无表情的跟在身后,只有在与林轩或陈屠狗偶然有眼神交汇的时候,才会勉强露出一些笑容。

所以,孙坚强看出来,莫月应该是林轩的秘书之类的下属。

他默默在心里哂笑了一下,觉得‘男人有钱就变坏’这条定律果然是无一例外。

几个人随便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还算过得去的饭店吃饭。

林轩也没让莫月守着,让她跟着同桌一起吃。

“你和你儿子的腿是怎么回事,是被人打的?”

点完菜后,林轩才缓缓的问出这么一句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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