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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章:妖兽潮【求订阅啊】(1 / 1)

(防/盗/章节,订阅的书友,等六点半后再看)水狼兽的尸体太大,37只金纹虾又一次无法进食太多,因此王平从“天地贝”里面出来的时候,也顺带着端出来了一大盆妖兽肉和骨头。

“吃吧吃吧,这些都是对你这段日子里辛苦看家的奖励,尽管敞开肚子吃就是。”

房间里,王平把端出来的一大盆肉往地上一放,便对着已经嘴巴开始滴口水的青黑色巨狼挥了挥手,笑着示意其可以开吃了。

巨狼啸风见此,当即便“嗷呜”一声扑到了木盆边上,两只前爪在木盆里面一阵扒拉,又每块肉都嗅了嗅,才挑出自己认为好吃的肉块和骨头大口咀嚼了起来。

王平见此,不禁摇了摇头,对于这只巨狼的狼吞虎咽进食风格也是无语以对。

他曾经尝试改变过其这种进食风格,但是最后都以失败告终,被迫放弃了。

天性如此,没得改。

没有再去关注巨狼啸风是如何对付那一大盆肉骨,王平把“天地贝”收进怀里后,就到院子里面去侍弄起了那些栽种的蔬菜和药材。

炼气期修仙者还无法辟谷,或许他们经过法力淬炼的身体,会比普通人更为耐饿,但是正常情况下,依旧每天都要吃饭喝水。

王平离家有将近十日了,这院子里的蔬菜虽然有巨狼啸风每日帮忙浇水,但是用狼来照料菜地,效果显然不可能好到哪里去。

这样花费了小半个时辰整理好菜地药田后,王平回到房间里之时,巨狼啸风已经吃完大半盆骨肉,趴在地上闭目睡觉消化起了水狼兽骨肉里面蕴含的灵力。

巨狼啸风身上到底有没有妖兽血脉,王平也不敢肯定。

两年前他是从一个猎人手中买下这只狼崽子的,当时这只巨狼还是没断奶的小崽子,照顾它的母狼死在了猎人们弓箭下,它也被猎人捕获准备拿到城里面出售。

王平当时刚在这白鸥山上安顿下来,本就有养条狗看门的想法。

于是就把狼当狗养,买下了这只狼崽子。

后来发现自己可以通过“天地贝”来偷摸捡拾其他修仙者带不走的妖兽尸体后,王平在自己吃妖兽肉的时候,也让啸风跟着沾光吃起了妖兽肉。

没想到在吃下不少妖兽肉后,啸风不但体型越长越大,完全突破了普通野狼的成长极限,身上也渐渐多出了一缕灵力气息,也就是修仙者口中常说的“妖气”。

可是因为这一缕灵力气息太弱,弱到根本不足以让啸风觉醒出天赋法术的地步,啸风依旧无法算得上严格意义上的妖兽,只能说具备了成为妖兽的可能。

尽管如此,发现了这一点的王平也是大受鼓舞,此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想方设法加入金珠岛上面散修组成的猎妖队伍,为啸风获取真正的妖兽肉作为补品,以期能够让其尽快晋升成为真正的妖兽。

因为王平身上除了“天地贝”外,可以说是孑然一身,全无他物,他又很“识趣”的不和人争夺那些珍贵战利品,金珠岛上面一些散修倒是也不介意多带上他一个人出去狩猎妖兽。

毕竟王平就算没法在狩猎妖兽的时候发挥出多大作用,也能一壮声势,乃至于帮忙分担妖兽的注意力和火力。

反正事后他们只需要随便用点自己带走没用的妖兽肉,以及一些不值钱的边角料打发王平就行了。

于是渐渐的,王平反而在这金珠岛上也混出了一点名声。

主要是金珠岛上面的散修人数不多,加起来也不到百人,但凡是个修仙者,只要多出去和其他散修接触,用不了多久便会让岛上大多数修仙者知道自己的存在。

“水狼兽血肉里面的灵力,大概还需要两天才会完全散去,希望啸风这次能够抓住机会一举觉醒天赋法术,否则下次出海狩猎,还不知道得等到什么时候去!”

王平看着地上熟睡的青黑色巨狼,心中暗自为其鼓劲打气了一通,又悄然退出了房间,去了书房之中看书。

王平的书房里面存放了很多书籍,平常他修炼之余的大部分闲暇时间,都是在书房里面看书渡过。

他收藏的这些书籍,基本上和那些正常读书人所要通读的经史子集无关,而是正统读书人看不上眼的杂书。

这些杂书可谓是三教九流,无所不包,既有教人如何布置机关陷阱的技术类书籍,也有凡人心慕仙道而作的各种志怪小说和游历见闻。

王平觉得相比那些无用的经史子集,这些杂书对于自己开阔眼界和在这修仙界活下去的帮助更大,里面很多描述人心险恶的例子,每次读完后都让他警醒不已,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今日他照旧取了两本时常翻看的两位金珠岛上前辈散修所作游记阅览一遍后,就从书柜深处取出了一本由自己亲手所作的游记,开始记录起了自己这次出海狩猎的经历。

这也算是王平的一个习惯了,他每次出去狩猎妖兽或者是参与某件觉得有必要记录的事情,回来后都会写进游记里面,闲暇时候也会翻看自己的游记,总结其中不足之处。

“平历五年七月初七,在炼气六层散修谷峰与炼气五层散修何猛带领下,前往金珠岛西南两百多里外无名海岛进行狩猎。”

“七月十四,猎得一阶中品妖兽水狼兽一头,并于次日平安返航归来。”

“水狼兽为一阶中品妖兽,有鳍状肢和尾鳍,四肢皆有利爪,头似犬狼,性情凶猛,能上岸伤人,其天赋法术有两种,分别是威力相当于一阶中品攻击法术的水箭喷吐,以及可以防住一次一阶中品攻击法术的水涛护甲。”

“此行谷、何二人以平出力甚少为由,所获仅两颗兽牙和一瓶灵血!”

寥寥不到两百字将这次出海经历书写完毕,王平搁下毛笔,又通读了一遍所写游记,确定无误后,便准备将墨迹方干的游记合上,重新放回原位。

可这时候,他目光在“平历五年七月初七”那九个字上面又扫了一眼,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一般,面色一下就变得复杂了起来。

所谓的“平历”,是王平为了今后计时方便,根据凡人常用的历法,以自身真正成为修仙者的那一天为起点,专门为自己创造的一门历法。

这种事情也不是他首创,而是很多修仙者在写游记的时候,都会采纳的一种计时方法。

毕竟修仙界本身并没有什么统一的历法。

那些修仙门派和修仙家族还好,通常会用门派和家族建立的时间来作为历法起始。

这样只要门派和家族不灭,门派弟子和家族弟子都能够用这门历法一直套用下去,以此显示自家门派和家族的传承底蕴。

反之像王平这样的散修,若是想要记录自己修行年月的话,一般都是以自身成为修仙者的那一天或者那一年为起始,为自己套用化出一门专属历法。

而根据王平为自己编制的“平历”来计算,再有十二天,就是他父母出海遇难的祭日了。

细算起来,他竟然已经有接近五年时间不曾回去祭拜二老的衣冠冢了!

“那就回去一趟吧,正好将他们二老的衣冠冢也迁进【天地贝】里面,这样以后就可以每年按时祭扫他们二老了!”

王平眼神复杂的合上书册,瞬间便有了决定。

让王平有些遗憾的是,尽管他特地又在白鸥山上的修行之处多留了两日,巨狼啸风在吃完水狼兽血肉后,除了身上灵力气息看起来更为浓郁了不少外,依旧不曾成功觉醒天赋法术。

用修仙者常说的话来讲,巨狼啸风这就是机缘不到,还没有找到成为真正妖兽的机缘。

王平对此虽然说有些遗憾,却也没有太过在意。

他相信只要自己往后继续用妖兽肉喂养下去,巨狼啸风迟早会迈过那一关,成为一头真正的妖狼。

而因为回老家祭拜二老衣冠冢,并不需要乘船出海,王平这次出门的时候,干脆把巨狼啸风也一并带上了。

嗷呜——

充满欢快意味的狼啸声在山林之中回荡,惊起无数飞鸟与走兽。

离开了山上院子的巨狼啸风,一回到外面广阔的荒野之中,野性立马得到了回归。

它时而在山里面追逐着林鹿,时而又双爪刨地试图抓住躲在洞里的狐狸,有时还会闯进水中抓鱼,活跃的不得了。

王平也不去管它,只是只顾自的施展着“轻身术”赶路,一点都不担心它会出什么事。

以巨狼啸风现在只差一步就能觉醒天赋法术的妖兽级别体质,这金珠岛上面很少有动物能对它产生威胁。

无数年来,除了一些飞行妖兽和少数能够遁地的妖兽外,绝大多数陆地妖兽都早就被岛上的修仙者给猎杀完了。

至于说巨狼啸风会不会走丢,那就更不用担心了,以其嗅觉,王平就算先走三四十里,它也能够准确找到他离开的方向追上去。

这样离开白鸥山,一路向着西南方向行了将近一日时间,行程近两百里后,王平终于回到了自己出生的地方,一个海边渔村。

这个名为金贝村的海边渔村,已经在此存在了上百年的时间。

所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距离海边不到一里地的金贝村,村里几十户人家里面,几乎家家都是以打渔为生。

王平的父母生前也是渔民,可惜在他七岁那年,父母二人便在一次出海打渔过程中遇上了风暴,再也没能回来,他也就成了没爹没娘的孤儿。

而因为他父母本身是从外地私奔迁到金贝村的外乡人,王平从小就没有见过自己父母以外的亲戚,父母也从未和他说起过这些事情。

所以王平在九岁那年离开金贝村后,就极少再回来了。

今日王平抵达金贝村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夕阳的最后一抹光辉照射在这个海边渔村里面,一切似乎和七年前没有多大区别。

七年多时间过去,这个几乎与世隔绝的渔村,还是那副样子,顶多就是某处多了一栋新建的木屋,某处原本存在的木屋看起来又破旧了很多。

因为啸风的存在可能吓到渔村里面那些村民,王平也就没有进村,只是远远观望了几眼后,就带着啸风绕道去了渔村西北面的一座临海小山。

这座临海小山上面没有什么大树,只稀稀疏疏的生长着一些灌木和杂草,靠海的一面是悬崖峭壁,高有二十多丈。

王平父母的衣冠冢就在小山上面,是当年几位村民在征求了他意见后,帮他挖坑埋葬于此的。

因为他已经五年没有过来祭扫,坟茔上面已经长了不少杂草,上面甚至还有海鸟筑巢过的痕迹,很是脏乱。

见到这一幕的王平,顿时羞愧无比,当即便跪倒在地,对着坟茔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爹,娘,孩儿不孝,没能年年过来给你们祭扫,致使你们墓冢受辱,孩儿愧为人子啊!”

王平磕着响头,脑海中不禁回想起了父母生前的相貌,一时间便忍不住潸然泪下。

盖因为他忽然发现,自己对于父母的相貌,竟然都有些记得不太清晰了。

当年父母去世的时候,他还只是一个七岁孩童,而父母生前又不曾留下过半幅画像。

以至于到现在他对于父母的印象,只记得父亲相貌黝黑,脸上经常挂满愁苦之色,不知愁苦着什么事情。

因为父亲时常出海打渔不在家,王平记忆里面,母亲的相貌要更清晰一些。

他记得母亲的皮肤要比村里那些鱼妇都白上不少,脸蛋白嫩,有着一双大眼睛,性格也比村里那些渔妇更温柔许多。

从小他几乎没有听到过父母亲吵架,而且父亲对于母亲也极为呵护,平常都是不忍心让她出门晒太阳。

可惜平时很少出海的母亲,那一次偏偏随着父亲一起出海了,这一去就再也没能回来!

“爹,娘,孩儿这次回来,是要将你们这座衣冠冢迁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以后我们一家人永远不会再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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