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白的讲述中,乐瑶在出事前先后两次找过她,且这两次,言语中皆提到了一个‘他’。
先是‘他想多了,他的所作所为’再是‘我不能再让他继续下去’。
她不知这个‘他’是谁,或者说,不能确定,但她深切感知到,乐瑶的死,与这个‘他’有关!
微白哭声顿了顿,拿下手,“这个,奴婢还真不曾注意过……”
“乐瑶不是给你留了信吗,或许,信中会有什么线索。”卫韫声音沉重提醒。
叶朝歌后知后觉的方才反应过来,她的手上,还捏着微白方才给她的信。
信封上什么也没有写。
叶朝歌小心翼翼的打开封蜡,将信抽出来。
展开。
是乐瑶的字迹。
一眼,她便认出,是乐瑶的字迹。
曾经,乐瑶见过她临摹的字帖,还一度羡慕她写了一手好字。
“朝歌,你明明在外十几年,怎么还能写得一手好字呢?”
那时,乐瑶纯澈的像一张白纸,她托着脸,好奇的问她。
当时她是这么回的:“村子里有个教书先生,他瞧我可怜,便时不时的教我写字,那时候我没有纸笔,便没事的时候,捡了树枝在地上写,只要得空我百年写,时间长了,这字体便练出来了。”
单纯的乐瑶,她说什么她便信什么,从未怀疑过,也从未多想过。
她还记得,当日乐瑶听她说完后,哭了起来,上前抱着她,“朝歌,你太可怜了。”
“乐瑶,字迹如人,你长得如此俏丽,写出来的字若是如狗爬,实在惨不忍睹,练字能修心修身,这本字帖给你,回去记得要练习。”
后来,乐瑶的字写得越来越好,她不喜这些,但为了她的一句字迹如人,勉强自己练字。
她用她的字帖练,时间长了,写出来的字,有些笔画处理方式,与她接近。
所以,看到信的第一眼,她便确定了,这信是乐瑶写的,是乐瑶给她的。
……
朝歌,见信如晤,多日不见,你可有念我?
若有,还请你日后将我放在心底,哪怕是天人之隔,我仍会感知到你的思念,那样,我会好生欢喜。
朝歌,我知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然离开了这人世,请不要为我难过,更不要悲伤,因为,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要用我的生命,去唤醒所有,只是,我感觉,应该是徒劳的。
没关系,于所有,我尽力了。
朝歌,此生得你一至交,我无憾矣,至今我还记得,当日姨婆离开时,所说的那番话,只是可惜,我不能与你们一起从青丝到华发。
曾经,你说过,成长是痛苦的代价,当时我不能体会,今日,我才体会到那种痛苦,如果有可能,我想将时间定格在你我初见的那一年。
你是国公府走失在外刚刚回来的二小姐,而我,还是那个无忧无虑被父母保护极好的小姑娘。
这样……
只是,没有可能,我们都会长大,该来的,总该会来。
朝歌,人世间,我唯有母妃和她腹中弟弟放不下,盼你日后能帮忙照拂一二,在此,感激不尽。
最后,愿你与太子哥哥,相携到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