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陈富阳十分看好刘浩,但也没指望就从刘浩第一张专辑上就赚到钱。
毕竟刘浩是一个新人歌手,即使第一专辑能一炮而红,但是想卖到大爆特爆也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陈富阳是准备将刘浩当做公司头牌打造的,是已经打算要花掉海量的钱来塑造刘浩的形象的,帮刘浩发行第一张专辑,只要不亏损太多,他就已经很满足。
陈富阳在唱片上能割肉让出这么大的利益,以表现自己的诚意,更重要的是他还是看重刘浩的创作能力。
刘浩能创作出优秀的歌曲,能捧红自己,就能捧红别人。
这是一种歌曲资源,是目前陈富阳新创立的音乐公司最稀缺的东西,也是将来吸引那些没有创作能力又有很好演唱条件的新人加盟的筹码。
那些大型的音乐公司,为了保住自己公司的天王天后们,或者挖掘别家公司的头牌歌手,往往也是不计成本,不在意亏损的。
因为那些天王天后级别的歌手,本身就是最好的宣传名片。
陈富阳是准备将刘浩当作内地流行天王打造的,开出如此宽厚的条件,也是为了给刘浩一个好的印象,将来要是合约到期了,在面对其他公司挖角时也容易说服刘浩留下来。
陈富阳目光长远,也有点千金马骨的意思。
很快,双方在唱片分成上就达成了协议,接下来就是商演合作了。
“贵公司的弹性有这么大吗?”看了合同上的条约,连刘浩带来的李律师都忍住不吐槽了一句。
合同上,并没有像其他音乐公司那样直接是几几分成,而是在不同的前提条件下,刘浩能拿到不同的分成。
刘浩能拿到的商演分成从30%到90%不等,正如李律师所说的那样,弹性非常大。
具体的要看陈富阳的音乐公司亏损与否了。
如果刘浩愿意签约,那么陈富阳的音乐公司目前就有且只有刘浩一个签约歌手,公司的亏损与否,就与刘浩的第一张专辑是否大爆有关了。
如果刘浩的专辑卖得不好,公司亏损严重,那么刘浩的商演分成就拿得很低,而且需要大量的商演来弥补公司的亏损。
当然如果刘浩的专辑卖的不错甚至有赚头,那么刘浩的商演分成就能达到70%以上,赚得越多刘浩的分成越高,最多能达到90%。
当达到90%分成时候,实际上就是陈富阳将他的音乐公司当做经济公司了。
陈富阳的音乐公司也提供了经济公司的服务,若是陈富阳能帮助刘浩取得代言,演员角色什么的,会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手续费不多,和一般明星经纪人差不多,在10%之内。
当然,公司是否亏损不是陈富阳直接说了算,李律师提出,必须要经过刘浩方的律师或者会计调查研究同意通过才行,避免实赚假亏的虚假情况出现。
陈富阳表示没有问题,到时候也乐意提供公司财务数据给刘浩方调查,
合约里还规定了每种情况下,刘浩必须参与的商演次数,多余的商演,需要双方共同协商,刘浩也有权拒绝。
李律师在刘浩的耳边详细的解释了一番,刘浩也听得很仔细。
毕竟,一个普通的歌手,其实最大的收入还是在商演和代言上面的,这也是刘浩很关心的一个事情。
从这份商演合作合同上看,每一个条约细节,都能看出是陈富阳经过深思熟虑的,在维护公司的利益的同时也确保了刘浩的利益。
对双方都有利,也没有什么漏洞,李律师仔细检阅完后,都不得不感叹一句陈富阳的老谋深算,不愧是经营音乐公司的资深音乐人啊。
刘浩大致清楚后,也没有什么异议,甚至觉得很公平。如果公司因为你亏损不断,那么你在赚钱的时候就应该多做一些帮助公司一起难关,如果公司赚了钱,那么你获得更多利益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他也不是什么贪得无厌的人,不必要在什么时候将所有利益抓住不放,在确保自己利益下也希望自己所在的音乐公司能可持续发展。
在双方都没有异议之后,接下来就是刘浩最在乎的版权归属问题了。
在来之前,刘浩就和李律师商议过,一定要将自己的版权归属拿到手。
这让李律师有些纳闷了,这年头,内地歌手是不太在乎歌曲版权,因为现阶段内地的音乐公司没有欧美那么完善的体系,能将歌曲版权变现的地方不多。
能将歌曲版权变现的地方有哪些呢?
李律师想了想。
比如授权电视台或者电台?
开玩笑,我电视台或者电台用你的歌是给你宣传,不找你要宣传费都算我良心了,你还敢要授权费?!
作为电视剧或电影插曲或主题曲?
能和电视剧合作对双方来说本就是互利互惠的事情,这年头是全民看电视剧的时代,能作为电视剧主题曲或插曲本就是很好的宣传。
而且电视剧一般都很穷,在歌曲方面是很斤斤计较的,授权基本就是白菜价了。
只有一些财大气粗的电影能给出一个不菲的价格。
但这也要电影制作人看得重才行。
还有就是一些有版权意识的大型公司为了避免麻烦,在使用你的歌曲时会给上一笔可观的费用,至于其他地方,当然是选择白嫖啦!
歌曲版权,一般也只有大型音乐公司玩的好,普通歌手是玩转不开的。
李律师虽然不理解,但既然刘浩这么坚持,李律师也就尽量满足客户的要求了。
陈富阳在合同里提出,刘浩创作歌曲的版权51%归属刘浩,剩余的49%归属陈富阳创办的浩阳音乐公司,当然浩阳音乐公司取得这部分版权需要支付一笔费用。
歌曲版权管理交给浩阳音乐公司处理,当然,刘浩能随时取回。
这是陈富阳想取得的结果,当然,还很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51%已经能够确保刘浩能决定自己的版权归属了,但这不是刘浩想要的结果。
于是刘浩授意陈律师。
“我的客户需要自己创造歌曲的全部版权,不想与别人分享。”
“音乐公司能获得签约歌手发行歌曲部分版权是行业规则,若是打破这个规则,让同行知道,我的公司会被全行业抵制,寸步难行。”
“我们会保证严守这么秘密。”
“但是我不能冒这个险。”
陈富阳又表示,若是将来刘浩合约到期,这部分歌曲版权,就是将来和刘浩谈判再次合作的一个很好筹码,如果刘浩不愿意合作执意要走,这部分版权就是刘海给公司留下的最好财富。
话说得很委婉,也能看出陈富阳对刘浩创作歌曲版权的执着。
双方的谈判很激烈,几乎都不愿意让步,一番唇枪舌战之后,陈富阳最终勉强歌曲版权保留30%后,再也不松口。
刘浩也明白,自己想要全拿歌曲版权是件不可能也是一件为难人的事情,和李律师商谈良久之后,刘浩表示愿意分30%股份留在陈富阳的浩阳音乐公司,但是有个前提,就是将来刘浩能花一笔钱把这部分版权买回来。
这笔钱会根据这部分版权价值来算的,如果刘浩不红,这部分版权价值就不高,买回来不会花太多的钱。
若是刘浩爆红的话,这部分版权价值高就需要花费一笔不小的钱,当然定了个上线,避免了将来陈富阳狮子大开口的可能。
“行!”
这也是个两全其美的办法,陈富阳最终同意了。
在双方无异议下,很快,刘浩就与陈富阳签署了合同,正式成为了陈富阳创办的浩阳音乐公司签约歌手。
“接下来五年,我们愉快。”
陈富阳开了香槟和刘浩举杯庆祝。
刘浩心里也很高兴,陈富阳这次显得诚意十足,也让之前一直遭受挫折的刘浩感到有些受宠若惊,甚至有些不真实。
举杯共饮了几杯之后,刘浩问出了心中的疑问,“陈总,我知道你看好我的创作天赋,之前我好像只在你面前弹唱了一首歌曲,也没有展示其他更多的创作天赋,您花费如此高的代价将我签下,就不怕我是一个昙花一现的创作歌手吗?将来要是创作不了其他歌曲,那你不是要赔死吗?”
“似乎不太值得吧。”
“所以我就赌一次,赌你能持续创作出好的歌曲。”陈富阳突然神秘的在刘浩耳边说道,“而且我有我自己的了解渠道,在签约你之前也是作了充足的了解,我十分相信我自己判断!”
“你如此重视你的歌曲版权所有问题,说明我是赌对了,想必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陈富阳略带期盼,“所以我现在问你一个问题,你现在创作了多少歌曲,能否够出张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