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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赠你一天彩霞(1 / 1)

枣儿的妥协是无意识的,本人并没有感觉,如果不是吴涛一语惊醒梦中人,她会成为温水里快乐的青蛙。

当一锅温水变成热水的时候,她就彻底失去了自我。

兰花也做了一次妥协,她是自愿的。

兰花去相亲了。

启明把那位“药代”约到磊山,两人在一个小饭馆里见了一面。

那人叫萧军,和一位很有名的作家同名。上高中时,兰花听老师讲过萧军和萧红的故事,印象深刻,对这个名字也颇有好感。

萧军个子高高的,长得很白净,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说话很温和,很像一个作家。

可他是一个药品销售代表,每天周旋在各大医院的外科医生之间。

做“药代”的收入不错,人长得也很帅,反应敏捷而且说话风趣,不知萧军的前妻为什么要和他离婚。

兰花在心里打个问号,不过这个问号很快就拉直了,满小山也很优秀啊。

两个人的分开,有时候并不需要太多的理由。

小饭馆是兰花选的,萧军没有任何异议。他平时请医生吃饭,一定要选最好的酒店。

他原本订了地方的,就在“兰陵雅舍”里。萧军和磊山的不少书画家都熟,因为他喜欢买些书画送给医生,毕竟不是有所有的医生都喜欢红包。

萧军跟着磊山书协主席黄敬玉去过几次“兰陵雅舍”,他很喜欢那里的环境和文化氛围。

兰花昨天夜里才在那里吃的饭,“兰陵雅舍”的主人和谢媛媛认识,因此她不愿在那里和萧军见面。

小饭馆里人来人往,兰花在角落里的位子上等萧军。

启明上午有手术,兰花无处可去,就坐在小饭馆里看小说。那个网络作家更新得太慢,而且每天的更新时间没有规律,兰花追那本书追得很辛苦。

连追一本自己喜欢的小说都这样辛苦,人间哪有那么多的容易事。

萧军走进小饭馆,一眼就认出兰花,启明早已把兰花的照片给了他。

“兰花妹,我是萧军,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

萧军像和相识很久的熟人打招呼似的,很自然,也很亲切,让兰花很舒服。

“我来早了而已,”兰花把手机搁在桌上,问,“你吃什么?我要一碗鸡丝面就够了。”

完全不像相亲的场面,就是两个熟人坐在一起吃顿午饭罢了。

萧军说:“第一次请你吃饭,按说不该到这种简陋的地方,不过启明哥说要尊重你的意见……你在他心里的位置很重,有个启明哥这样的哥哥真好。”

接着他又补充了一句:“其实我也特别喜欢这种干净的小店。”

萧军不动声色地把启明和兰花都夸了。

兰花心想,究竟是做销售的,真会说话。

兰花笑笑,问,“你和我哥认识多久了?”

“他是我学长,我们都是磊山高中毕业的,他上高三时我上高一。大学毕业后,我进药厂做‘药代’,刚开始没门路没经验,脸皮又薄,接连两个月没开出一张单子……”

说到这儿,萧军起身去厨房点菜,回来后接着说:“后来有一次高中同学聚会,我才知道启明哥在县医院外科工作,那时他还没当主任呢,我就请班主任给他打了个电话,他没把我当外人,很快帮我拿到了订单。那是我人生的第一单生意,启明哥舍脸求人,送礼请客,受了不少难为……他是我的恩人。”

兰花点点头,淡淡地说:“你答应和我……见面,就是因为欠他人情吧?”

萧军幽默地说:“有谁送礼会送二手的东西呢?”

兰花想笑又不好意思笑,似笑非笑地说:“路启明并不介意嘛。”

“我介意。像兰花妹妹这样优秀的女孩子,我真的不敢高攀。我拒绝过启明哥好多次,甚至把我的几个未婚朋友都让他见了……他说还是最了解我。兰花妹妹,你把我当哥哥吧,这样的话对启明哥也算有个交待。”

萧军很诚恳,兰花不由对他增添了几分好感。

老板把菜陆续端上来,萧军竟然点了六个菜,窄窄的餐桌有些摆不下了。

“你点这么多菜干什么?还有别的客人?”兰花问。

“就我们两个呀,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就多要了两个菜,你喝酒吗?”

“你认为女人该不该喝酒?”

“我不反对,也不提倡,无论什么事情,只要有个度就是好的。”

“我在家一天喝一斤白酒呢。”兰花忽然想逗一逗他。

“你还抽烟吧,一天两包烟是不是?”萧军一眼看穿了她,也开起了玩笑。

兰花笑了,她笑起来很好看,有种山谷幽兰静静开的暗香。

两个人吃完饭,萧军和兰花提议拉她去市里转转,等到晚上,让启明赶过去再聚一聚。

因为启明没有骗他,兰花真的像他说得那样,是个值得珍重的好女孩。

他有些动心了。

兰花也愿意和他交往下去,为了爸妈,为了哥哥,也为了给过去的感情划上句号。

只是普普通通的交往,不是那种一定要有结果的纠集。

兰花不想和他走得太快,她还没想好该如何处理这种关系。

“抱歉,我回山里还要处理一些事,咱们改天吧。”

兰花出门跨上摩托车,萧军惊讶地说:“兰花妹,你太飒了!”

“我就是山里的一个野丫头,我哥成天被我气得死去活来的,所以,你要想做我的哥哥,得先做好心理准备。”

“我可以不做你的哥哥……”

兰花没听到这句话,她已经轰起油门,驰进了风里。

……

路长顺正在山坡上放羊。他牵着小羊羔,“良心”陪伴左右,他把目光放在兰花的养殖场里。

他的目光很温暖。

粉碎了庄有成的阴谋,他有一种终于赢了一场的得意。

其实庄有成也从未和他决斗过啊。

反正他在潜意识里是把庄有成当作假想敌的。谁叫庄有成是镇里的书记,而他是村里的支书呢,被他压了很多年了,终于扳回一局。

要不是枣儿寻到坡上来,路长顺的得意还会持续很久。

送走吴涛后,枣儿让谢媛媛把她重新送回西朵山。

谢媛媛开了一天车,实在不想再往朵山拐这一圈,说:“亲爱的,求你了,跟我去县城吧,我觉得你该暂时离开‘原始社会’,穿越回现实中调整一下。要不然,你就真成了吴总说的那样……其实他口下留情了,他的意思是你快堕落了。”

“能拯救我的不是繁华的城市,而是通往城市的道路。我想明白了,要想找回自我,就得从漩涡里一点一点向外爬,爬出自己挖的坑。”

“我累了,你可怜可怜我……”谢媛媛可怜兮兮地说。

“我都快堕落了,你就不能可怜可怜我?”

谢媛媛宅心仁厚,终于还是顺从了枣儿。

一到西朵山,高翠就粘上来说:“枣儿妹妹,路支书在山上放羊呢……”

枣儿明白这是要她去找路长顺。

从这一刻时,她决定做出改变,便面无表情地回她:“知道了。”

爬上山坡,枣儿才发现晚霞美得不像话,路长顺和他的小羊羔站在晚霞里,呈现出电影里才能看到的镜像。意境悠远。

枣儿赶紧用手机拍下来,发给谢媛媛,在微信里留言,“亲爱的,谢谢你对我一直以来的包容,无以回报,把西天的彩霞裁下来送给你。”

谢媛媛没有立刻回复她,到了半夜才发来信息,“亲爱的,你若是去西天取经的唐长老,我愿做陪你跋山涉水的孙猴子。”

枣儿很感动,她下定决心,为不让最好的朋友失望,她一定要取来真经,把朵山,至少是西朵山度化成她想要的理想之地。

……

枣儿走到路长顺身边,见“良心”在学着小羊羔的样子吃草,不由惊呼起来:“长顺叔,你家的狗吃草呢。”

“跟着良人学好事,跟着歹人学做贼。”路长顺话时有话说。

“叔,你说得没错,我现在就和‘良心’似的,在跟着小羊羔学吃草。”

路长顺“哼”了一声,牵起小羊羔下山。

“长顺叔,你看西边的天多好看,坐一会儿嘛,咱爷儿俩聊几句。”

“你和我聊什么?要聊找陶三喜去聊。”

“他虽然代理了朵子村的支书,遇到事我还是得找你拿主意,我信你。”

“别,我可担不起你的信任。”

“长顺叔,我知道你撕了余进江那份合同……”

“咋啦!”

“做得好,我以为你真不管兰花姐呢。她到底是咋想的呢,饲料厂才刚建好,说不干就不干了,干事业哪能这样儿戏。”

路长顺有些糊涂,猜不透枣儿说这话是什么用意,以为她又在和自己耍心眼,看向西天的晚霞,没有言语。

“长顺叔,我问你一件事,你别糊弄我……你说我是不是真变成了村里人的样子。“

“那哪能呢,你是大学生,见过大世面,怎么能和老百姓一样。”

“长顺叔,我和你交心呢,能不这样阴阳怪气的吗?”

路长顺被呛了一下。搁在以前就忍了,现在不想忍她,冷笑说:“我阴阳怪气?那也比一些人阴谋诡计好!”

“你指的是谁?”

路长顺吆喝起来,“‘良心’,走,回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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