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墨又在船上乱逛的时候,碰见了换岗休息的林侍卫。
林侍卫手里拿着一包银子,正要从舷梯下去,抬眼看见安墨,便道:“你也要下去?”
安墨摇头,自从没有萧青陪着,她就再也没有下过船了,胆子小怕自己又被拐了。因此每次大船停靠,她都只站在船舷上看看。
林侍卫也算是安墨的熟人了,毕竟如今是在船上又不是在宫里,因此平日里侍卫们和侍女们并没有完全分隔开,再加上安墨不必干活,每日闲着没事就是瞎溜达,自然就结识了船上不少人。
林侍卫也不是头一回瞧见安墨一眼渴望地朝岸上张望了,想起她是夫人认的妹妹,再一想夫人和陛下恩爱,他便道:“我要去买东西,你要是也去,不妨和我一块,这地方人生地不熟,咱俩也算能互相有个照应。”
林侍卫嘴上说着互相照应,实际上他身材高大又有武艺,而安墨单薄瘦小跟小鸡仔似的,究竟是谁照应谁一目了然。然而安墨并没有那么细腻的心思,听林侍卫说互相照应,她也就信了,犹豫两秒就答应下来,匆匆跑回去拿了银子又跑出来,两人便结伴下了船。
这次停靠的地方是个小镇,沿着汉水建立的城镇,靠着水上运输商贸,在经济上相对于那些远离大河大湖的城镇要更繁华热闹些。虽然安墨见识过远比这发达百倍的现代社会,但是也不妨碍她欣赏封建社会的建筑风情。
更何况船上都呆腻了,现在能下船玩,安墨瞬间就感觉自己呼吸到了更加自由的空气。
而对于林侍卫而言,小镇虽然比不上岳州和沔州这样的城市,跟京都更是远远无法相比,但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他下来看看也算增长见识了。还能买点新鲜玩意儿回去送家里亲人。
一个是“没见识”的现代人,一个是“没见识”的京城勋贵子弟,两人的购物目标恰巧撞一块去了。
“安墨你看这个买给我娘合适不?”
“不成吧,你掂掂重量,这么轻一看就是包金的。”
“林子欢,你看这个布料,颜色好漂亮,拿来做衣裳怎么样?”
“不大好,这种色过两回水就掉没了,到时候比旧衣还难看。”
安墨手里拿着的是一块竹青色的料子,这种青色不是春芽出土时那种嫩绿的颜色,而是像老竹子,是一种稍显暗沉的青色,以安墨现代人的眼光看,颇有种高级感,布料摸起来也挺耐脏耐操,十分适合她这种到处溜达的人。听见林子欢这么说,她迟疑起来,“不至于吧,洗两次就掉没了?”
林子欢:“你别不信啊!到时候后悔可别来找我。”见安墨舍不得,他就道:“你真喜欢这个色,赶明儿我写信到京里,让我舅舅给你留几匹,保管比这个料子好。”
安墨就问:“你舅舅是卖布的?”
林子欢就忍不住笑了,他挺直腰杆,颇有些自豪道:“我舅舅是工部侍郎,织造局就归他管,莫说是这些普通料子,就是那最上等的云锦,我也能给你弄到手,就看你能不能出得起银子了。”
安墨震惊地瞪圆了眼睛,不太相信,“你舅舅是工部侍郎,那你爹是谁?”
提起出身,林子欢就不大好意思了,他小声道:“我爹就是……永昌伯。”那个吃喝嫖赌、闹了好多次丑事的永昌伯。
还真是勋贵子弟!安墨惊住,她还以为这种门外站岗的侍卫都是普通平民呢,没想到出身这么好!她颇有些新奇:“既然如此,那你能继承爵位吗?听说你们这样的勋贵子弟吃穿不愁,为什么要去当侍卫呢?”换做安墨她就不乐意,在家里吃吃喝喝多自在,跑去当侍卫又苦又累还可能有生命危险。
林子欢点头。永昌伯是世袭爵位,只要他不犯大错,将来就能继承爵位一辈子靠着朝廷给的俸银以及自家庄子的产出吃喝玩乐。他的父亲,现今的永昌伯就是这么过来的。但是他不乐意过这样的日子,他不想像他的父亲那样一辈子无所事事做个纨绔。于是他道:“当侍卫有什么不好?我跟你说,做御前侍卫可风光着呢,俸禄高,活儿清闲,多干几年,没准将来还能升官做个统领将军的。”
他生怕别人将他和那种只会靠着祖宗荫蔽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联系到一块,又赶紧道:“御前侍卫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当的,似我这种普通勋贵出身的,入了北衙之后只能做个小兵,想要走到御前,每日都要辛苦练功训练。”他拍拍自己挂在身上的刀,“我从前每天挥刀,练得两条胳膊都差点废了,才入了主子的眼。我们还得学骑射,每日奔行数百里,大腿根都磨破了,流了血又结痂,结了痂……又、撕裂……”
他本意是想告诉安墨,叫她不要以为他是靠家世走到天子身边的,谁成想提到大腿根磨破时对上安墨那满是好奇的干净双眼,忽的就结巴起来。
安墨见他说着说着就停住了,忍不住催促,“哎你继续说呀。”
林子欢当即移开视线,一边盯着摊子上的布料一边又说了几句,才下了总结,“总之我是非常努力地挣事业,将来我是要当统领的。”
安墨听完了青年人踏入职场后的艰辛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再想想这人是个有钱有权的富二代还如此努力,顿觉十分欣赏,“你真厉害,像你这样出身好还努力的人,实在很难得。”
安墨不咋动脑子,所言所行就是她当下心里真正想的,所以她说出口的话也显得格外真诚,林子欢一下就看出她是真心实意的,并没有因为他是永昌伯的儿子就对他有所偏见,他顿时更加热切了,忍不住又说了些真心话。
“大家都知道我父亲为人不大好,我母亲过得也艰难,所以我更要争口气。”他父亲是个混账,京城里所有人都知道,倒也没必要藏着掖着。他爹那样人实在靠不住,他就只能自己努力成为母亲弟妹的靠山了。“只有自己做出事业,才能庇护家人,才不至于庸庸碌碌过这一生。”
谁也不知道他爹将来会不会惹出祸事来,他要是也靠着他爹,将来他爹要出了什么事,那他们一家子都完了。只有他努力做出一番事业,自己有立足之地,将来才有机会力挽狂澜。
不得不说,林子欢为自己家操碎了心啊!
而安墨听完了这番话,只觉大受震撼。连林子欢这样一个有钱有权的富二代,都要跑出去努力打工做事业,她这样无权无势还有致命缺陷的外来户,还有什么资格做咸鱼?
这两人站在摊子前许久也不买东西,早就引起了一些路人的注意,此时见他们一个低着头红着脸,另一个仰望着他满脸敬仰,当即大声笑道:“快瞧,那小夫妻多恩爱!”
恩爱小夫妻?在哪里!
两人立刻回神,齐齐东张西望,结果只瞧见普通行人走过,哪里有什么恩爱小夫妻?
磕不到糖的两人不约而同转回脸,看见彼此脸上相同的失望,都有一种碰到了知音的惊喜感。
东西买得差不多,两人沿路返回。
林子欢问安墨,“主子又去夫人那儿了,你难道不用跟着伺候吗?”
安墨摇头,“他们在一起总关上门独处,不用伺候的。”哪怕伺候,也轮不到没有业务水平的安墨啊。
总关上门独处?这话里头信息量可大了。林子欢想象了一番,脸上不觉挂上了迷之微笑。
安墨也想象了一番,脑海里蹦出霸气色.情妖媚a和面瘫纯情冷淡o的画面,发觉自己不对劲起来。
两人上了船后各自分开。安墨好不容易下了回船,然而回去后忽然对刚买的东西失去了兴趣。
她坐在窗前盯着夜幕降临的景象,听着外边拉起船锚重新启程的动静,心里想着却是林子欢说的那些话。
“林侍卫说的,真是好有道理啊!靠山山倒靠人人跑,虽然现在花宜姝爬到了夫人的位置,还捏住了男三的心。但万一有一天她被发现了呢?那我们两个不就玩完了?”
安墨皱起眉头,她可不想死,她还幻想着有一天能够穿回去,但总这么咸鱼下去也不是办法。“可是我又不能做侍卫,我能做什么事呢?”
安墨把自己的技能扒拉一遍。长得一般,才艺……会敲鼓算吗?好像没什么用。体能……只是个学校长跑冠军又不是世界长跑冠军,这里的武林高手随随便便一个轻功就能超越她。读书……别说古代女人不能考科举,就算能,她也不觉得自己有本事考上。做肥皂做玻璃赚钱?穿越女必备!可是她不会啊!背诵李白杜甫的诗装逼?不提道德问题,光是想想那个场面她就尴尬得浑身起鸡皮疙瘩。
安墨想了半天,伤心地发现自己就是个干啥啥不行的废物大学生。
她迷茫起来,难道就这么咸鱼下去?
可这时候,林侍卫在职场拼搏的努力以及目标明确的职业规划又在她耳边响起。安墨重新振作精神。
林侍卫长得人高马大,所以他可以当侍卫,但我也不是很差嘛,只要我找到自己的长处,一定也可以靠着自己在这个世界安身立命的。
安墨仔细回想来到这个世界后发生的一切,然后她发现,自己似乎没怎么努力过,唯一做对的一件事就是跟对了花宜姝,一路上都是跟着花宜姝的指挥往前冲。兜了半天,问题又回到了开头的那个,她是靠着抱对了大腿才能有今天吃穿不愁的咸鱼日子。
安墨又皱起了眉头。
但不过片刻,她眼睛又亮了。对啊,她是穿书的,她最大的金手指其实是这本书啊!既然她的长处是抱大腿,一条大腿不够结实,那她多抱几条大腿不就稳了?没准将来大腿们还可以彼此互相照应呢!
安墨脑子里不由冒出了一个奇妙的画面:几条大腿狭路相逢,同时感应到了对方身上大佬的气场。正所谓一山不容二虎,大佬们对这些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人都产生了深深的警惕,毕竟大佬都很精明。正在这时,大佬们忽然发现了一件事。
“啊,原来你是安墨的大腿!”
“天啊,原来你也是安墨的大腿!”
“哦买噶的,原来我们都是安墨的大腿!”
因为这个共同点,大腿们彼此和谐共处,从此开始了你好我好大家一起好的兄弟姐妹友爱日常。
“嘿嘿嘿……”安墨被这个幻想狠狠萌到了,倒在窗边笑得见牙不见眼。连有人唤了她好几声都没听见。
“安墨!”那人终于再忍不住,用力吼了一声。
安墨吓了一跳,抬头就见紫云正站在门口面色不善地看着她。
紫云就是花宜姝的三个侍女之一,目前是三个侍女的老三,平常就看安墨不顺眼。
安墨自认并没有得罪过她,并觉得她的敌意莫名其妙,但是因为紫云长得好看,安墨从来也没跟她计较过,她仍是笑呵呵地站起来,问有什么事。
紫云瞪了她一眼,“你跑哪儿去了?夫人找你都找不着。”
安墨老实道:“我下船去玩了。”
紫云心里有些愤愤,停船那么会儿功夫她也能到处跑。但这事儿是夫人允了的,谁也没法怪罪安墨。只得道:“夫人寻你,你赶快过去。”
安墨哦了一声,屁颠屁颠地跑了。
紫云则跟在她身后不远处一脸嫌弃地看她。坐没坐相、站没站相,瞧着也傻里傻气的,真不知道夫人怎么那么爱她?
和李瑜一块用过晚膳没多久,李瑜就按照他那张时辰划分表继续看书练功去了,他离开后,花宜姝却心烦意乱起来,只能让人去把安墨找来商量商量。
在屋子里又转了几圈后,终于看到安墨进来了。让安墨把门拴上,将其他人都挡在外边,花宜姝正要跟安墨说话,却见安墨双眼亮晶晶地凑过来道:“我想到了一个好主意。”
花宜姝的注意力一下被吸引走,“什么好主意?”
安墨一脸憋不住笑的古怪表情,把利用原书剧情抱更多大腿的计划说了。
她觉得自己十分有想法,“我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咱俩这样太危险了,万一哪天兜不住暴露了,那也太可怕了。所以我们要多抱一些大腿,让更多力量支持咱们。”她说起话絮絮叨叨的,“我想了又想,在我原来的那个世界有句话,叫做只要你认识了个人,那么你就认识了整个世界的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咱们现在认识的人还太少,但是只要认识的人多了,各种渠道的消息也就多了。到时候要是有一点可能暴露的痕迹,我们就能提前收到消息,提前消灭隐患。哪怕是没有提前消灭隐患,多几个有分量的人帮咱们说话,也能有惊无险地度过难关……”
“我刚刚仔细想过了,目前能让我们抱的大腿大概有……”
这还是花宜姝头一回看见安墨如此主动,她在说,她就支着下巴盯着她看。
听了半晌,花宜姝忽然道:“可你说的那些人,大多身陷囹圄,要把他们捞出来,可得费不少功夫,还不一定能成功。”
安墨不假思索,“我们就是要雪送炭,才能收服他们,让他们当我们的大腿啊!”担心花宜姝退缩,她连忙道:“不是你自己说的,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吗?我们不勇敢尝试,怎么知道不能成功呢?”
安墨这副信誓旦旦充满冲劲儿的样子,跟以前可截然不同。花宜姝有些好奇她是怎么突然改变的,毕竟昨天安墨可还是一副吃吃喝喝东游西逛的懒散样儿呢!
“你怎么突然这么有干劲儿了,不像你啊!”
听了这话,安墨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毕竟咸鱼可不是什么褒义词。她正色道:“我觉得,人应当有一份自己的事业,不能就这么躺平当咸鱼。”见花宜姝不太相信,她也不瞒着花宜姝,直接把和林侍卫的那一番对话详细说了。
林侍卫?花宜姝目光一动。
曹公公发誓效忠后,她很快就让他交代了李瑜身边那些人的来历背景。对于这个林侍卫,她也还算有些了解。
这人是永昌伯世子,三年前入了北衙,一年前被升做御前侍卫,还有一个身为工部侍郎的舅舅。
据曹得闲交代,永昌伯府上面两代包括一众子弟都是没出息的,不事生产吃喝嫖赌,朝廷给的一年俸银都不够他们一个月挥霍的,全仗着祖宗积德留下许多田庄产业,才能继续过纸醉金迷的日子。但由于两代人都不出息,现任永昌伯更是个混不吝的,再加上永昌伯有两个到了年纪的儿子,许多人家渐渐与永昌伯府淡了往来,怕的就是永昌伯看上自家女儿。
而这种情况,直到一年前林子欢当上御前侍卫才有所改善。
不过御前侍卫那么多,林子欢只是其一个,花宜姝对他自然不关心,但是现在,她觉得自己有必要把曹公公叫来好好追问一番。
安墨是个傻的,话不跟她讲明白她就不懂,花宜姝却从安墨的这些口述当,略略看出了林子欢的心思。
花宜姝清楚自己就是座冰山,安墨一直这样靠着她也不是个办法,指不定哪天她就化了。她不觉得自己对安墨有多好,但安墨好歹真心实意对她,她也不忍心看着她将来有可能淹死。
她原本就有心给安墨找另外的出路,今天见安墨兴冲冲帮她谋划未来,这份心思也就更重了。
要给安墨找个有权有势的人家嫁了么?这可跟她原来的计划不同,更何况,林侍卫也未必是个好归宿,谁知道这臭男人心里在想什么?他拐着安墨下船,没准心里就憋着坏主意。
花宜姝正思索,就听安墨问:“对啦,紫云说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花宜姝的确是有烦心事找安墨商量,闻言纠结了一下,就开口了,“你说,要是有个人,他表面看着人模人样,其实又怕黑又怕鬼,喜欢花花草草喜欢吃甜的,可又特别卦,老打听人家私事,东边媳妇爬墙西边小叔子他都知道,还听得津津有味,日常呢又十分迷信,见了天的求神拜佛,还最爱看那种几男追一女的戏码……你说这个人他……”
安墨哈哈笑起来,“这个女孩子是谁呀?”
花宜姝:“不是女的,男的。”
安墨唔了一声,“这个男的好像婆哦,感觉有点变态。”
花宜姝立刻道:“不不不,其实他也有许多好处,比方他为人光明磊落,又心地善良,还细心体贴,高大英武……”
安墨悟了,震惊道:“你爱上他了!”
花宜姝:!!!
花宜姝比她还震惊,她爱上李瑜?不可能!她又没疯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看有童鞋担心安墨的结局,然而前两章我就写了林侍卫这个人物。但是,好像,真的,完全没有人关注过这么个人。
好可怜,这么个有名有姓有好工作的好青年,竟然无人在意。
今天大概有贷款的三千营养液加更,不过可能会很晚。
感谢在2021101818:21:16~2021101917:59:27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有狐绥绥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箬57瓶;半夜19瓶;moorez17瓶;韫绛、簪纓の豆腐愛讀書、哲是511、木子、博君一肖10瓶;timjay3瓶;呆桃女朋友2瓶;多点珍珠、咕咕呱1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