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所周知,俄罗斯一直被称为战斗民族,民风彪悍且好战成性……
而东北人,也是非常好战的,近些年受金庸古龙武侠小说影响。更是每个男人心中都有一个侠客梦。
左市这个地方与俄罗斯遥江相望,走在大街上,随处可见俄罗斯小妞和小伙,前面我说过,俄罗斯人长的普遍漂亮,当然会有人垂涎,所以经常会发生斗殴事件。
这里我顺便提一嘴,真要是一对一的话,中国人真的很少能打得过俄罗斯人,人家基本个个都人高马大的,咋打啊。
后来,有人抓到了商机,弄了地下拳场。找了很多退役的散打运动员什么的打来打去,开始的时候人可罗雀,后来就开始向俄罗斯人约战。然后操作赌盘牟取暴利。
我听了王校长说完之后,目光很自然的落在了二奎身上。二奎注意到我在看他,立刻就明白啥意思了,点点头,啥也没说。
其实那时候我对地下拳场了解的不是很多,以为就跟擂台上比赛一样,可后来才知道,所谓的地下拳场,可是没有啥规则的。打比赛前都要签生死状的,而且为了刺激观众,全场也会有很变态的规则,这个我以后会说到。
对陈鹏程的情报收集也在继续,小柯虽然没有王校长那种能够混迹上流圈子的本事儿,但在社会底层圈子里,他是如鱼得水。
这个社会是一座金字塔,在塔尖的,永远只是那么一小撮人而已,组成社会基石的,还是那些生活在底层的人。
比如说一个五星级大酒店。除了金钱与社会地位外,它要靠什么维持呢?
当然是那些基层的员工了,如果没有他们,酒店一天都无法运转,不过话说回来,要不是酒店给他们发薪水,他们也没法继续生活。
所以说,很多事情都是互补的,上与下,缺一不可。
小柯混进一个斗狗场里,跟那些个半大不小的混混们走的很近,这些人平日里没啥事儿,就开始吹牛逼,说跟哪个社会大哥熟了,说跟哪个富婆好上了,总之只要是社会上的事儿,说出来了,他们就没有不知道的。
这些话不能全部当真,但能说出来的事儿,就不是空穴来风,至于里面有几分真几分假,那就得靠我们自己判断了。
小柯跟我说,陈鹏程每周三都会去斗狗场,雷打不动。木丸匠血。
在那个斗狗场混了半个月左右,小柯悄然离开了,通过王校长的渠道,进入了一个较大的场子,负责端茶倒水,有点像跑堂的。
要说王校长交朋友的手段也不是盖的,在市里面耍了一段时间,愣是能把二奎送进地下拳场打拳,也能把小柯送进大场子里跑堂。
我问过王校长,他究竟是怎么做到的,王校长笑呵呵的跟我说,吹牛逼呗。
开始的时候我没理解,后来我才知道,王校长真的就是会吹牛逼,而且他吹的牛逼还真有人信,所以他的朋友,即使关系不是很好,但表面上,还是要给一些面子的。
那么,为啥王校长吹的牛逼有人信呢?
那是因为王校长见多识广,他所吹出去的牛逼,都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是把别人换成了自己。
总之,牛逼吹好了,也是一门学问。
小柯进了场子之后,因为会来事儿,没多久就拜师了,跟那个师傅学打骰子,而小柯打骰子的手法早就炉火纯青了,但他还是装的有些笨拙,可却又非常的刻苦。
后来,小柯算是出师了,他师父推荐他在场子里做荷官,从摇骰子大小点开始。
总之,小柯在场子里算是熬出头了,加上会来事儿,场子里的人都很得意他,更方便他打听情报了。
小柯跟我说,这个场子,程鹏程平均一个星期会去两次,至于周几去说不准。
这个局还有另外一个目标任务,那就是喀秋莎,对于她我们所掌握的情报不多,就知道喀秋莎是一个可怜且善良的俄罗斯姑娘。
可怜是因为喀秋莎很小就失去了父母,十四岁时,她跟随叔叔一家来到左市做生意,可她叔叔是个赌鬼,生意没做起来,就把钱都输光了,后来就把喀秋莎给卖了,据说当时喀秋莎是被卖给一个老头子,是陈琨看她可怜,才又买到自己手里的。
善良是因为喀秋莎知恩图报,对陈琨一心一意,甚至是陈琨给她自由给她钱,她都不肯离开陈琨,这样的女人是善良的,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
再就没有喀秋莎的任何情报了,因为她很少出现在外人的视野中。
后来,还是小柯从别人的口中,得知了一些喀秋莎的爱好,喀秋莎喜欢一些很稀奇古怪的东西,比如说她喜欢魔术,还很喜欢听中国的古老传说,比如说聊斋什么的。
总之,这是一个猎奇心理较重的姑娘。
既然知道了兴趣爱好,那就算是突破口了,我心中也有了计划,而且实行这个计划,并不是花费太多的钱。
那时候的物价并不高,在市区较为偏僻的地方租一个房子用不了多少钱,租一个残破的仓库更是便宜。
我先租了一个仓库,然后用红黑油漆将外墙涂成很诡异的色调,看上去就非常的恐怖,也没挂牌子,就在大门上方写了三个字:志怪谈。
在准备期间,我们剩下没有任务的人,每天都在读一些鬼怪传说,然后练习一些魔术手法,其他人学的很慢,这东西是要有很高的天赋的,所以在魔术上,我和潇潇是主力,文龙负责讲鬼故事,这厮给人阴冷的感觉,将鬼故事更有气氛。
蓝溪则负责报幕和串场,为此她也练了很多小节目,而且她是苗族,听老太太说过很多古怪的事情,这些都有用处。
准备的差不多之后,我就跑印刷厂,设计海报和传单,而且还在电视上和报纸上都做了广告。
现在社会因为有网络所以信息爆炸,但那时候不一样,想要宣传点什么,报纸广告是一个很好的途径。
正式营业那天,因为宣传力度很大,所以来的人不少,几乎可以说是座无虚席了。
可能是第一天上台的关系,除了潇潇外,我们都有些紧张,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表演,开场我就表演了花式扑克,接着文龙上场,讲了一个挺恐怖的故事。
这个故事,据文龙说是真实发生的,那时候他读小学,镇上的小学环境差,都在平房里上课,虽然都是水泥地,但灰却很大,当晚值日生扫完地之后,第二天桌上就会有一层灰。
而文龙每天到学校时,都会发现,桌子上有很多小孩的脚印,而且是那种没有穿鞋的脚丫子印。
这故事本身就挺吓人的,文龙还穿着那种黑色的褂子,一瞅就跟寿衣似的,脸还被蓝溪给扑了一层粉,那叫一个苍白如纸,所以这故事从他嘴里出来,再加上关键时刻的配乐,的确是吓到了一些人,说实话,我都听过很多次了,可那次听的时候还是直起鸡皮疙瘩。
总之。
第一天的表演很成功,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我们这志怪谈,竟然在一夜之间小有名气了。
当晚,我们回去的时候都挺开心的,博得观众共鸣的那种成就感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因为太高兴了,所以我们都喝了不少酒,潇潇平时是很少喝酒的,可那晚也喝了两杯白酒,然后就开始耍酒疯。
潇潇耍酒疯不吵不闹,就是黏人,她抱着我胳膊就不松手,弄的我很尴尬,而且火急火燎的,因为她把我胳膊放在她胸口抱着,我能不火急火燎吗?
蓝溪看了就不高兴了,就在一边掐我,给我整的挺无奈的,蓝溪也没太为难我,又灌了潇潇一杯白酒,这下潇潇老实了,躺在沙发上呼呼的睡着了。
我们喝完酒后,我就把潇潇送房间睡觉去了,还警告文龙别乱来,文龙给了我一脚,说他去找俄罗斯大洋马庆祝去。
然后,就剩下我和蓝溪是清醒的了,是不是该干点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