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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章 磐石城 下(1 / 1)

之前学到的技能,无论是普通的还是神灵专属的,虽然看起来变化多样,但归根到底,依然是按照既定好的程序按部就班的施展,可操作性很小。

但是火焰帝皇这个技能和它们完全不同,林渊想怎么操作就怎么操作,完全随心所欲,可操作性高到了极点。

火焰帝皇是以燃烧耐力的方式来施展,显现的方式和效果也各种各样天差地远。

最基本的能力就是让耐力以平时两倍的速度消耗,在身体以及心灵仆从的周边,燃起炽热的火焰。

金黄色的火焰温度及高,普通的怪物一旦碰到便会被烧成焦炭,而这,只不过是最基本的被动招式。

如果敌人投掷兵刃或者使用魔法远程攻击,林渊完全可以把火焰凝聚成放射着金色光芒的盾牌,用来抵挡敌人的攻击。

耐力的消耗,以攻击力的大小而论。

而林渊,也终于有了合适的远程攻击方式,火焰标枪!

把火焰凝聚成标枪,冲敌人投掷过去,由投掷人的意识进行引导,准确率极高。

林渊试过,精确有效的杀伤范围是三百米,不过一直到五百米也有一定的精准和杀伤效果,至于超过五百米意外的目标,意识已经连接不上,一切只看投掷者的准头了。

不过就凭林渊那十米不上靶的准头,五百米以外还是算了,对方站着不动让他扔一年,他都未必能戳中对方。

至于近程攻击方面,火焰帝皇完全是个千变万化的多面手,即可化作十余米长的火焰长鞭,也可凝聚成两三米长的刀剑。

虽然和碎星相比差距很大,真和高手交战八成一击便碎,但对付白银低阶以下的目标,那还是游刃有余的。

自从获得火焰帝皇之后,林渊就好像得到了最中意的玩具的熊孩子,一路走一路玩。

一直到他来到一个小小的哥布林城邦,他那股热乎劲才消散了些许。

而第八次融合以及第二次蛮兽狂潮,也在林渊入城后的第三天,准时到来!

一个身穿锁子甲的哥布林勇武战士,站在城头,透过射击口满脸惊恐的看着远方涌来的蛮兽狂潮,握着精钢长矛的手臂不停的颤抖。

位于勇武战士身后一米处,在哥布林种族里绝对算得上人高马大的哥布林长弓手,次第在火盆中点燃精钢制成的箭矢,斜四十五度角举起手中一米八长的紫衫木长弓,静待攻击命令的下达。

身穿还带有毛刺的厚重板甲的林渊,看到那个快抖成筛子的勇武战士,直接一脚踹了过去:

“他娘的,给老子站稳!”

“勇武战士勇武战士,抖成这样还勇武个屁,还是不是男人?!”

那位身高一米四二的勇武战士本来就立足不稳,直接让林渊一脚给踹趴下了,然后就趴在地上捂着脸抖了起来,看样子就知道,那是在默默无闻的流泪。

林渊忍不住也跟着抖了起来,这他娘的太娘炮了,膈应死人了!

暴怒的林渊抬起大脚刚想继续再踹,一个身穿黑色符文战甲的哥布林将军从远处跑来,先冲着林渊深深鞠躬,然后苦笑着说:

“男爵大人还请脚下留情,这孩子才十七岁,害怕也是免不了的。”

自从亚当.奥斯卡不战而败留下第三个绿指纹以后,林渊在奥斯卡王族的爵位,就由勋爵正是变为男爵。

来到这座磐石城的时候,身为奥斯卡王族下属城邦城主的哥布林将军穆尼,第一眼就看出了林渊的身份,于是便恳请男爵大人帮帮磐石城,否则这次的蛮兽狂潮,磐石城绝对撑不过去。

林渊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不是因为穆尼奉上的两位身高一米三五,皮肤碧绿碧绿的哥布林大美人,也不是因为那成筐的美味水果,只是因为林渊想试试,火焰帝皇这个技能的极限到底在哪里。

林渊大手一挥先把水果都收了起来,然后一手一个把正冲着自己抛媚眼的哥布林大美人扔出八丈远,最后有些疑惑的问穆尼:

“既然知道守不住为何不撤?”

穆尼摇摇头:

“这是王国的土地,即便战死,也不能撤。”

“那你求援啊,傻乎乎的死在这里,还守不住城,有毛用?!”

“……王国式微,已经无力派出过多的援兵,前几日有通信传来,说是派出一位白银阶的高手支援,可直到今天也未到,想来,是出事了。”

穆尼当时满脸的绝望,磐石城就他一个白银,还只有二阶。

整个磐石城能战之兵,加起来也超不过一千,能撑过第一次的蛮兽狂潮已经是邀天之幸,这次若无外援,绝对撑不过去。

“死脑筋啊,既然死都撑不住,那赶紧带人跑啊,怎么滴也能为奥斯卡王族保存点实力!”

“位卑不敢忘忧国,就我们这些许战力,对王国没有任何作用,如若守土不成,便都死了吧。”

林渊当时就被穆尼给气笑了,这就是个死脑筋!

不过,林渊也被他感动了,这样的家伙让人看了就来气,但不得不说,能够坚持立场的家伙,也确实让人很佩服。

没得说,时间还有,林渊也不急,便留了下来。

既然留下来了,那这装备就得想办法弄上一套。

自己那套蓝精灵套装随着储物戒指的损毁而消失,圣者廖萨尔的白金套装太过扎眼,穿上也不是太好。

于是林渊便让哥布林将军给自己整治一套装备。

可就凭林渊的大块头,就没有一套装备是他能穿的上的。

没有办法,林渊只得发挥自己许久未曾用过的初级铸造师的本领,打制出一身凑凑活活的装备。

不为别的,就是为了和别人相比,不是那么过于扎眼。

其实林渊想多了,就他那块头,不管穿没穿装备,在平均身高一米四左右的哥布林里,他永远都是最扎眼的那一个!

“孩子?”

林渊直接气笑了:

“十七岁算毛的孩子,我十二岁的时候就可以出外打拼养活自己,他都十七岁了,看到点可爱的小动物就吓成这样,丢不丢人?”

“他娘的真给大老爷们丢脸!”

穆尼嘴角抽动,忍不住扭头看看远方潮水般涌来的蛮兽,心想这要是可爱的小动物,那天底下就没啥猛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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