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念接到路星洲电话的时候正在画受力分析图,乐队这个周末在酒吧有演出,路星洲问她要不要去看。程念用脑袋和肩膀夹着话筒,皱着眉拿着橡皮左擦右擦,一不小心把草稿纸从中间擦了口子,气的把纸团成团扔到一边,把话筒从肩膀上拿开,放到耳朵边,“太晚了,不去。”
“才九点晚什么晚啊。”少年在电话那头不满的嘟囔道。
“一个人回家不安全。”程念想了想又把皱巴巴的纸团摊开,试图能看出来点什么,然而看了半天除了肚子里憋了一股烦躁的怒火外,别的便什么都看不出来了,顺带觉得电话那头的路星洲也逐渐变得欠揍起来。
“你当我们四个是死人吗!而且你可以带你朋友来啊,不用掏钱还能免费听歌儿,你上哪儿找这么划算的买卖。”路星洲还在不懈的劝说中。
“再说吧,我看情况。”程念不想和他废话,身边也没根儿铅笔,想重新画一个都不行,程念暴躁的把纸团扔向不远处的垃圾桶,纸团沿着垃圾桶周围游走一圈之后“啪嗒”一声掉到了垃圾桶外面,少女更加暴躁了,捏着电话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道,“还有事没?没事挂了。”
“等等等等等,程念你来的时候记着把作业带过来啊。”——这才是少年的真正目的。
“啪嗒”,程念面无表情的挂掉了电话。
与此同时,另一边,全程看着一会儿眉开眼笑一会儿急的跳脚的路星洲过了电话后,不由目瞪口呆,周亮咽了口口水,不可置信的问道:“大洲,你在干什么呢?”
“找程念来听歌啊。”路星洲不假思索的说道。
“我知道,可是你……”周亮话没说完,心里想着之前就算是王璐璐也没见你这么死缠烂打求人家来看演出,怎么现在……周亮话锋一转,回头对另两人说道,“你们有没有觉得最近大洲和程念走的越来越近了吗?”
两个少年忙不迭的点头,郭盛阳积极附和:“对对对,之前咱们只是偶尔见一回,来替老师给大洲送个作业什么的,但这次出事儿,程念竟然就直接跑大洲家里来了,听说连课都逃了,我就纳闷儿了,你们什么时候关系这么好了?”
“就是,大洲,你该不会是喜欢上人家小妮儿了吧?”周亮欠兮兮的凑过来。
本来一直听他们说话的路星洲终于抬眼:“去一边儿去,说什么呢,我和我同桌都慢热不行?朋友的情谊是慢慢积累的,你懂个屁,还有,叫谁小妮儿呢,说话能不能礼貌点,八荣八耻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所以你真不喜欢她?”郭盛阳也问。
“嗯。”路星洲没好气儿的答道,“我不喜欢这种性格的女生。”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哦,我懂了,你喜欢的是像王璐璐那样的——”
“狂野派。”姜川杰恰到好处的插嘴。
但意外的,路星洲并没有反驳,他笑笑,心里突然回想起高二某一天不小心开玩笑过头了红了半节课眼睛的少女,随口漫不经心答道:“可能吧。”
路星洲想,无论他喜欢的是什么样的女生,他也绝对不会喜欢程念,因为程念身上的某一种特质告诉他,他和程念,也只能到朋友为止了。
程念挂了电话以后,回到书桌又重新抽出一张草稿纸后,却突然没了做题的心思,她回想着自己这么多年的人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二十八年了,她活在这个世上已经有二十八年了,怎么能一个好朋友都没有。
无论在哪个集体,她好像跟所有人关系都很好,但又和所有人关系都不是那样好。
这么多年,她好像一直过得都是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购物,一个人享受喜悦,一个人难过委屈。就连在杂志社的朋友,还是因为强大的交际能力才紧紧黏到了自己身边。
原来自己固步自封,已经很久很久了。她小心翼翼的带着面具,用最完美的微笑和最周到的礼仪去面对身边的每一个人,她努力将最坚强、最勇敢、最友善、最热情的自己展现在大家面前,却唯独丢掉了最真实的自己。
因为她戴着伪装与他人交往,所以别人回的同样也是带有精致完美外壳下的虚与委蛇。
因为她不敢展现最鲜活的自己,所以她也从来没有看到过最真实的别人。
程念想,如果有一个好朋友,是不是可以一起逛街一起看电影,一起穿好看的衣服裙子,一起吃宵夜喝啤酒,晚上可以钻进一个被窝,说一晚上的悄悄话,可以一起聊工作八卦,一起讨论哪种男人最受女生欢迎,在开心的时候一起替对方高兴,在难过的时候一起抱头痛哭。
程念突然无比渴望、迫不及待的想要拥有一个朋友。
天气逐渐转凉,出来遛弯儿的人明显少了,程念把手缩在袖子里颤颤巍巍的扶着车把,一点一点的往酒吧蹬。
真是上辈子欠他的。
程念从来没去过酒吧,即使她是个深藏不露的酒鬼,她也不敢一个人往酒吧里窜。
根据路星洲在电话里的指示顺利找到后门,一个工作人员早已等候多时,反而弄得程念有些不好意思。跟着工作成员来到乐队的休息室,工作人员告诉她如果收拾好了随时可以出去,站在台侧看就行,乐队现在已经上台了。
程念推门进去,屋里果然空无一人,她在屋子里转了一圈,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自己该坐哪儿。屋子不大,除了一个沙发一个茶几,还有几个小凳。沙发上摆满了少年换下来的衣服,茶几上放着几盒没吃完的盒饭和一个剩了一口的汉堡,两瓶开着口的矿泉水都还剩了半瓶,就连几个小凳子上也都多多少少放了东西,乐谱啊、琴弦啊甚至还有一个坏了的麦克风。
程念想了想,把堆在沙发上的衣服整整齐齐的叠好放在一边,然后把书包卸下来放在沙发的另一边,将茶几上的两瓶矿泉水紧紧拧好,本来想把盒饭收了扔掉,但看其中一盒好像才动了两口,就又把手缩了回去。
顺着过道往前走,就听到了嘈杂的音乐声以及少年扯着嗓子的歌唱:
“想要买酒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尽管站在舞台的侧面,程念还是能看见少年的脸,他的刘海短了不少,用发胶梳起立在头顶,之前染过的红毛现在只剩发尖的一点点,少年一边唱一边跳,连带着衣袖上的飘带也时不时在空中摇摆。
头发是程念陪着路星洲去剪的,就在被英语老师骂的那天晚上,程念带着路星洲找了一家理发店钻了进去。
程念是这么说服路星洲的,天天被英语老师指着这个破头发骂你不烦吗?就算你不烦我都烦了,真想以后总因为这个写检查啊?
路星洲反驳:“我是摇滚歌手啊大姐,哪个玩儿摇滚的头上不带点颜色?”
“关键不是你最近不是没什么活动吗,再说不是还有假发吗。”
“假发?”路星洲瞪着程念,“万一在台上蹦着蹦着掉下来怎么办?”
“正好给歌迷们一个惊喜?”
“……”,路星洲缩回脑袋,“总之保留红色是我最后的底线。”
“成交。”程念对着路星洲乖巧的笑,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一曲完毕,路星洲扫了两下弦,回头和其他人对视一眼,余光看到站在一边的程念,冲她眨了眨眼,打了个响指,随后音乐顿时爆炸开来,所有的情绪不过就在这一瞬间:
“孤独笼罩着城市
梦被稀释
在黎明前消失
多希望这一个瞬间
能够静止”
这首《瞬间》,是少年们登台演唱的第一首歌,是路星洲被媒体称赞为音乐天才的出道曲,他写这首歌的时候不过才十四岁,漫长的瞬间,短暂的永恒,孤独永远和热闹相伴,一群人的长久,也是一个人的片刻。
酒精味在空气中弥漫,浑身的细胞都在这一刻躁动,程念看着舞台上闪闪发光的少年,多希望,自己也能在这一瞬间静止。
青春永远漫长,每个人都从这里逗留,但不过一瞬,就要转身离开。青春岁月,郁郁葱葱,时光宛如一条永不停歇的老狗,即使苍老无力,却还是依旧奋力的向前跑着,沿途的风景,不过是片刻云烟。
教室靠窗低头读书的少年,校服干净的隐约还能闻到皂香,不经意间抬头,露出好看的眉眼;操场上奔跑的少年,肆意挥洒着汗水,校服甩在身后,开心的冲远方挥手;多功能厅里,那个少年手指骨节分明,坐在钢琴前弹奏着缓缓乐章,绚烂的舞台上,那个少年抱着吉他,意气风发神采飞扬。
少年不必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只要在某一个地方发着光吸引着你,这就足够了。
仅凭这点,无论在哪,无论过了多少年,我们依旧能够一眼看到那个站在人群中的少年,哪怕他身上不再有你喜欢的光芒,哪怕,他已经不在记得你。
人们之所以怀念青春,是因为清楚地知道,有些人,一旦道别,便是一生。像别针一样,虽然很小,但还是能轻轻的将你刺痛。
尽管如此,他依旧是忘不掉的故人。
依旧是心尖上的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