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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惊喜还是惊吓(1 / 1)

三人行出民坊,在街市上草草用过早饭,墨翟已是按奈不住。

“到底怎么做,你快说啊?”

“你会爬树吗?会爬山就告诉你。”

这没头没脑的蹦出一句,墨翟瞬间懵了。此时,禽滑厘蒲扇大的一只手攥着两张烧饼,一边撕咬,一边大嚼。

“俺会爬山。爬的老高了。”

一口开,满嘴面饼的碎屑,扑面儿来。喷了两人一脸。王诩抹着脸,数落着禽滑厘:

“喂!爬你个鬼啊!你爬树?树会倒的吧?下次拔树一定喊你。”

墨翟不顾仪容,陡然停下脚步,站在街道正中,对着王诩恭身一礼:

“请先生教我。”

这肉嘟嘟且讨喜的少年,平生从未如此郑重的求教于人。若论才思敏捷,高傲的墨翟从未真正佩服过谁。哪怕是与鲁班比试失败后,他也未曾将对方的发明放在眼中。直到见识过水车与那复杂的织机后,墨翟被眼前的少年深深的折服。

此时,街上的行人纷纷投来疑惑的目光。王诩着实尴尬,一个铁塔吃货已经很乍眼了。墨翟这么一拜,他立时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

“都是兄弟,干嘛这么认真?走走走!慢慢说。”

王诩为了表达兄弟间的义气,忙与墨翟勾肩搭背起来。

“对了!你到底会不会爬树?”

“只要诩兄教我,莫说是爬树,哪怕赴汤蹈火,翟在所不辞。”

“没那么严重。”

刚行出几步。王诩觉得肩头沉重,他偏头一看。禽滑厘的大手也搭了上来。

“滑厘!把手拿开。”

“嘿嘿!俺也想这样。”

“你这哪儿是搭肩?分明是摁着我嘛!快拿开,不然我怎么走路?”

可不是嘛。王诩与禽滑厘相差三十公分的身高。对方巨手一搭,他寸步难行。看着巨汉委屈的模样,王诩无奈的劝道:

“你想想我堂堂野宰,当众被你搭肩,你个子那么高,岂不显得我很矮吗?被人瞧见多没面子。快松手。”

禽滑厘笑笑:

“这个简单。”

大汉立时曲膝,眉毛上挑,瞟了瞟王诩的头顶,认真比对着两者间的身高差。王诩顿时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侮辱了。他翻了个白眼:

“轻点!”

禽滑厘稍稍抬起手臂。王诩则无奈的将另一只手勾上对方的肩头。禽滑厘开心不已。他觉得兄弟间就该这么走路,显得特别霸气。

街上的行人顿时目瞪口呆。只觉他们的野宰疯了。搂着个男人招摇过市不说,居然还搂着个大猩猩。禽滑厘罗圈腿般的走路方式,果真滑稽无比。

没过多久,三人便来到了阿季的药庐。王诩从怀里掏出一方绢帛,递给墨翟。

“一天盖好,你觉得有问题吗?”

墨翟是木工方面的专家,看着绢帛上的木屋结构与家具图样,只是片刻功夫便给出了答案:

“没问题。只是这些木匣与箱柜做工巧妙...会有些麻烦。”

昨日见到阿季沮丧的模样,王诩便下定决心,给阿季一个惊喜。于是,为了不让对方发现,在少女沐浴时,他悄悄地画出草图。想着将草庐改造为木质结构的清雅小屋,并且按照后世的中药店来布局装饰。一组满是抽屉的储药柜,定会让少女欢喜不已。

一想到阿季崇拜的目光以及羞答答的赞美声,他心里美滋滋的。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仿佛自己飞上了云霄。

当王诩回过神来,墨翟早已交代好禽滑厘如何采办材料。王诩摸出两金,嘱咐道:

“滑厘!你去把木匠找来帮忙。申时在食肆订桌酒席,让掌柜通知李大叔与风伯一家。大伙好好热闹一番,酒肉管饱。”

禽滑厘接过钱,欢天喜地的跑回城去。王诩则带着墨翟进了大山。

昨日他盘算了许久,制定出完美的计划。今天阿季会在家中打扫,午时以前是绝对不会出门的。他先去掏鸟蛋,好好感动一下妻子。然后,找个借口不让妻子出门。待到明日这里完工,他再领着阿季前来,好好的表现。想到这里,心中窃喜:

“嘿嘿!完美。”

崎岖的山路,蜿蜒盘旋。秋日大山中的旖旎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王诩滔滔不绝的讲述着他那套商业的管理模式。

“云梦百姓不足万人,我一小小野宰,岁入起码三十万钱。倘若墨门能掌控十位这样的胥吏,便会有源源不断的财富流入。”

“诩兄!小弟不解,要那么多钱又有何用?”

“哎!愚不可及。我问你,姜子牙何以被姬昌赏识拜为太师?”

“太公乃兵家鼻祖,开百家之学,其才学更是无人不知。”

王诩顿感头大。

“停!停!姜子牙不过行商入赘之人。得西伯侯赏识成就不世功业,乃审时度势。深谙博名取利之道尔。试问百姓若不知其鄙陋,以直钩垂钓而嘲笑相传,又岂会为他扬名?”

“愿闻其详。”

以现代人的眼光。“愿者上钩”无非是姜太公的自我炒作。他一介平民想结识西伯侯姬昌苦无机会,只能做出点愚蠢出格的事情,让百姓口口相传,为他扬名造势。哪怕是嘲笑与骂名,只要引来姬昌,他便有了毛遂自荐的机会。

王诩将自己的见解灌输给墨翟。每每有妙语之处,对方都狂喜不已。

“所以说赚钱是为了博名。墨门有了财富,便可到处铺桥修路造福百姓,一旦名声在外。还愁没有门徒追随吗?”

“然也!然也!”

“你在云梦学得到水车或是织机都是扬名的工具。懂了吗?不过,五年内你不可将织机的秘密传扬出去。我还没捞够钱呢。”

墨翟连连点头称是。两人又谈起卫常行骗之事,不知不觉已行至那处掏鸟蛋的树林。王诩摘下腰间的竹篓,递给墨翟。

“交给你啦!掏满一篓便告诉你杠杆原理。我先生个火,你慢慢掏。爬树时小心点。林中有蛇。”

王诩虽然带着佩剑,但是对遭遇饿狼的事情仍然心有余悸。在他想来,野兽怕火,这么做会安全些。一会儿顺便再烤几枚鸟蛋,作为零食吃吃。欣赏着秋日的美景,这才是所谓的生活嘛。

随后,他从袖袍里掏出那块水晶,开始聚光点火。

先前被那宝石商人坑骗,说这水晶乃女娲之泪。他滴血测试后,一气之下差点将其摔碎。由于在购买时,他便注意到,这凹凸镜般的水晶可以聚光。尝试后,果真可用于引火,甚至比鉴燧好用。后来他就把害自己失血过多的怨气,通通撒在那商人身上,没事便诅咒几句。而这块水晶则幸免于难,时常被王诩带在身上,当做生火的工具。

此时,墨翟的一条腿刚搭上树干。瞧见王诩神奇的引火方式,惊愕的金鸡独立。当王诩注意到墨翟猥琐的姿势后,无奈的笑骂:

“呵呵。傻愣什么?快干活啊!回去就教你。光...是直线传播的。”

墨翟纵身一跃,向上攀爬。速度之快不亚于阿季。他灵巧的将一窝鸟蛋全部装入竹篓。王诩抬头张望,皱了皱眉。大喊道:

“每个鸟窝留一两枚。我夫人说了,这是大山的规矩。”

墨翟听话的将竹篓中的鸟蛋放回鸟窝中两枚。随后,抱着树干向下缓缓退去。王诩眯着眼睛,望着东方的太阳。

他很无聊,环视四周。许久后,抿起嘴来,露出浅浅的笑容,很是耐人寻味。不远处,那棵漆树仍在那里。受伤的表皮已经凝结出晶莹的树脂。雪白的碎屑渐渐形成了新的树皮。王诩走了过去,伸手抚摸着树干上v字的伤口。

是啊!大家都富裕了。李大叔或许再也不会为了一桶生漆而入山冒险。这里无人问津也是必然的。一家五口辛勤劳作一年,岁入1400钱,尚且一人吃不饱肚子的日子,似乎已经过去,成为了历史。

回想起初时遇到阿季,如同野人一般的女孩。蓬乱的头发,满脸的污垢,臃肿的衣着,还有那裸露着满是伤痕的脚踝。让王诩害怕过,同情过,也感动过。

如今的女孩已经长大,成为了他的妻子。他们会像普通夫妻一样,互敬互爱,在这座小山城中了此一生。想到这里王诩有些感伤。一年多了,不知前世的妻子,过的还好吗?有没有嫁人?是否重新开始幸福的生活?

他叹出口气,像是将心中的郁结全部倾吐而出。

一切是该放下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

旭日东升,和煦的阳光带走一丝深秋的寒意。凋零的落叶在林中飞舞,宛如身处于童话般的梦境。秋是寒冬来临,万物走向死亡,敲响的丧钟。亦是硕果累累,为了积聚力量与勇气,盼到春意盎然的生机。

就在王诩满心的惆怅与缅怀过去之时,林中陡然传来一声低吟。

“救我!”

王诩心惊,下意识的抽出佩剑向林中奔去。不远处,墨翟正依在大树下,脸色铁青,满头大汗。一只手颤颤巍巍的摁在右腿上。王诩惊呼出声。

“怎么啦?你受伤了?”

他谨慎的审视着四周,朝着墨翟小心翼翼的靠去。墨翟努动着嘴巴,虚弱的提醒:

“小心。有蛇!”

王诩身子一凛,汗毛倒竖,向后猛地跃起。一条青黄条纹的小蛇从墨翟右腿处的衣袍间蠕动而出,朝着他蜿蜒爬来。走走停停,不时还吐出猩红的信子。王诩瞬间吓出一身冷汗。他反手挥出一剑,蛇头立时被斩落在地。那蠕动挣扎的肢体看得他毛骨悚然。

王诩随即用剑尖挑飞蛇头,连忙跑到墨翟身旁。他俯下身,紧张的询问着:

“伤在哪儿?能说话吗?若是不行,就用眼神告诉我。”

墨翟抽搐着,就连说话的力气也使不出来。他凝视着隐于衣袍下的右腿。王诩赶忙撩开那交叠如裙子般的衣袍下摆。看见墨翟小腿处的里衣上,有两个细小的红点。他一面扯开墨翟的里衣,一面思索着如何施救。

看样子,那小蛇毒性猛烈。印象中会使人致死的蛇毒,都是带着神经毒素。为了防止毒素在血液中快速扩散,先用止血带捆扎,再帮伤者吸出毒血。似乎这是最可靠的急救方法。

想到这里,王诩果断从衣袍上扯下一段布条,捆扎在墨翟的伤口上。做完这些,他面露难色,嘴角不住的抽动着。

墨翟的腿毛着实旺盛,乌黑浓密。一时间,王诩不知如何下嘴。内心纠结,万般无奈。若是帮墨翟吸出毒血,这辈子恐怕会留下不小的心理阴影。他缓缓地闭上眼,拿出赴死的勇气。就在嘴唇与腿毛接触的一瞬间,他感觉灵魂都被玷污了。

此时,可怜的墨翟已经昏厥过去。太阳渐渐升上头顶,光影倾洒而下。光秃秃的树梢,在地面留下几条交错的黑影。没有树叶的衬托,格外的形单影只。

秋风拂过树林,零星的叶片,发出断断续续的沙沙声。然后连带着声响与坠落的枯叶隐匿在金黄的土地上。林中偶尔的干呕声、咳嗽声以及噗噗的吐口水声与大自然的声响,交织在一起,演奏出一曲节奏鲜明的乐章。

王诩压抑着心中的恶心,又撕下一片衣袍,将那段蛇身小心包裹后,放入竹篓。随后,他背起墨翟,步履阑珊的向山下走去。

生活在云梦的一年多来,王诩也曾遇见过进山伐木的百姓被毒蛇咬伤,但他们都是敷些草药,将养几日,身体便会渐渐地恢复。带着蛇身回去,或许见多识广的长者与山民能知晓如何解毒,那墨翟便多了一分生的希望。

王诩越想越觉得可怕。万一墨翟一命呜呼,毫无疑问,他必定遗臭万年,成为历史的罪人。并且这罪名还相当的扯。为了泡妞,害墨子意外身亡。当年南子夫人只是与孔圣人隔帘施礼时,珠钗轻颤发出声响,便被后世骂了几千年。历史上不知廉耻的女子多了,这样的反面教材,王诩可不愿意当。这何止是沦为笑柄。估计一顶最佳损友的帽子扣下来。无数家长会拿他举例说明,交友不慎的后果。想到这里,他加快脚步,默默祈祷着,背上的少年千万不要有事。

一只手托起墨翟的屁股,另一只手则紧握剑柄,把长剑当做拐棍来借力。一路行去,凄惨无比。冥冥中,王诩似乎把阿季过去经历的痛苦,感同身受的体验了一遍。

山路艰难,王诩踉跄着身子好不容易将墨翟背至山下。此刻已是正午时分。山脚下的药庐依稀就在眼前,甚至听得见盖房的嘈杂声。王诩喘着粗气,疲惫的蹲在山路旁。他准备休息片刻,再行出几丈,奋力呼救。然而,当王诩再度起身时,脱力的双腿不觉颤抖起来。他试了几次都无法背起墨翟。随后,他将佩剑丢在路旁,咬紧牙关,拦腰抱起墨翟,快步向前行出数十步后,身形随即垮了下来。

他仰面朝天,气喘如牛。感觉身体连呼喊的力气也没有了。不知过了多久,头顶刺眼的光线被一团黑影遮挡。王诩定睛一看。

“诩兄弟!你怎么和俺家矩子睡在路边啊?”

分别时,禽滑厘牢记申时开饭,酒肉管够的叮嘱。眼下已是午时两刻,距离开饭的时间只有一个多时辰了。他在帮忙搬运木料时,不停的张望着山上的动静。期待王诩与墨翟快些归来。当看到王诩抱着墨翟从山上往下走时,禽滑厘还对着两人招了招手。不想,王诩弯下身子,倒在地上后便不起来了。

见到救星,王诩心中大喜,猛地窜起身来。

“滑厘!快!你抬腿,我抬头。跑起来!”

他弯下身,揪起墨翟两肩的衣襟,不住的催促。

“快点!跑起来!”

禽滑厘背过身后,双臂一曲,挽起墨翟的双腿便开始疾奔。

山路倾斜,有着明显的坡度。由于下坡时的惯性,两人越跑越快。王诩让禽滑厘抬腿在前面跑便是考虑到两人的身高差与坡度的关系。若是王诩抬腿,以禽滑厘的身高再加上坡度的优势,会让墨翟身体的重量向王诩倾斜。常年经商的习惯,让他本能的做出趋利避害的选择。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质量越大的物体,惯性就越大。

当王诩察觉到问题时,已然是来不及了。他无法跟上禽滑厘的速度,随之意外的脱手。只见墨翟的脑袋像枚坠落的乒乓球,上下跳动着,弹力惊人。失控的禽滑厘拖着墨翟的双腿,足足跑出十几米外,这才停了下来。

如此惨不忍睹的画面,王诩被吓得目瞪口呆。只觉眼皮狂跳,头皮发麻,后脑勺疼的厉害。他注视着禽滑厘的背影,呆呆的望了许久。心中莫名的感受到一丝豁然。他喃喃自语,安慰着自己,试图缓解内心沉重的负罪感。

“墨子的损友又不止我一个?哎!有禽滑厘在,不死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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