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助先生,留下卢俊义!”
金剑先生李助听到杜杲的下令,立刻提手中金剑下场,手中金光点点出剑速度奇快好似一道残影一样。
陆文龙也听到了杜杲的下令,双枪开启爆发式的攻击!
而被联合攻击的卢俊义则是脸色凝重,利用高大的身躯和武艺边打边腿,甚至专门靠着城墙而走。
因为城墙上的地形不似野战,靠着一面城墙可以让对方可攻击范围大大降低,变相的卢俊义需要防守的范围也大大降低。
卢俊义边打边退,时不时的看着颜良这边,等此人脱离城墙卢俊义也准备一跃而出。
当然别误会卢俊义不是要跳楼,而是跳往木楼撤退!
颜良也看到卢俊义那边的情况,知道卢俊义义气为先,自己不走卢俊义也不会走,不再犹豫选择不再和杨再兴纠缠,硬接下一招后,大刀点地身体一跃,就从城墙跳到了木楼。
杨再兴怎么会毫无反映,就要一跃而起再追的时候,颜良手中大刀反手横扫,让杨再兴不得不防御放弃立刻跳上木楼。
趁着这个间隙颜良见到一个云梯就是一跃,半空中用大刀拖着木楼减速,另一只手抓住云梯。
别看颜良做的云淡风轻,可别忘了他肩膀结结实实的挨了杨再兴一枪,这下瞬间伤口撕裂恶化,没有几个月好好修养别再想上战场了。
这个时候杨再兴再想追也没有半点意义,立刻选择放弃转向卢俊义杀去!
而卢俊义见到颜良下了城池,立刻一招'狂风摆柳’就是利用手中麒麟矛尽可能的爆发攻击,强大的爆发都被卢俊义舞出了金色黄影逼退卢文龙和李助。
到了卢俊义这个级别一心要跑或者拼死一击,除非有大军团团包围,或者几个同级别高手合围,不然稍有空隙就能逃脱。
所以即使是陆文龙和李助强攻卢俊义,还是被后者一招拼开后逃回木楼,一跃而下利用金枪狠狠地插在木楼上减速平安落地。
陆文龙、杨再兴、李助三人无奈,目送卢俊义和颜良撤走,都觉得有些可惜,要是能留下此二人能折袁绍一臂。
当韩琼看到颜良和卢俊义狼狈不堪的样子,大吃一惊!
虽然韩琼对卢俊义有各种不满,但是有一点就是卢俊义的武艺韩琼还是认可的,在吕布死后卢俊义的武艺也是顶尖的那一批人,更有颜良再旁辅助,可没想到今日会是如此结果。
二者自然向袁绍汇报,睢阳守将有三将杨再兴、陆文龙和李助武艺高强,不再二人之下。
袁绍虽然黑着个脸,但是看到颜良如此重伤也知道所言非虚不再言语,安慰两句后让好好养伤。
而陆衡这边这一战凭借着力压颜良和卢俊义的战绩,‘杨家枪’杨再兴、‘双枪将’陆文龙、‘金剑先生’李助之名响彻东汉。
杨再兴名动天下后,包括关羽、张飞、许褚、典韦等人不觉得意外,当年在曹营就知道此人武勇,可陆衡竟然笼络到陆文龙和李助让天下诸侯十分的忌惮。
因为曹操知道陆衡除了杨再兴、陆文龙、李助外还有太史慈这个猛将,而刘备更是知道赵云、太史慈都在陆衡麾下,这让他们如何不忌惮。
不过刘备麾下董平却十分的不服气,竟然有一个双枪将比自己先一步出名,这让心高气傲的‘董一撞’如何能服气?
而且董平的外号‘双枪将’都已经被陆文龙给抢走,世人只知道‘双枪将’是陆文龙而非什么董平,甚至每次董平出战都认为此人在模仿陆文龙罢了。
这就让董平非常的郁闷,发誓有朝一日必定要杀了陆文龙,夺回自己双枪将的名头!
自此一战睢阳战局进入了平缓期,袁绍接连的失败有意想退兵,可又抹不下这个面子,年初檄文昭告天下要打陆衡,可接连的败仗主力也灰溜溜的逃了,这让四世三公的袁绍面子往哪搁?
所以袁绍选择了不退兵,继续围攻睢阳的战略,不过进攻势头和嚣张的气焰小了不少。
而此时的陆衡则是利用抛石车,源源不断的在砸高唐,陆衡的抛石车可不似袁绍那个几乎没有科技树的产物,较高的命中率加上高唐也不是几百年后的大城,墙体上布满了裂痕随时会垮塌。
可及时如此臧霸、孙观、吴敦三人还是不选择投降!显然已经选择了一条道走到黑。
其实当初陆衡派出使者劝降的时候,吴敦十分的意动,可使者被臧霸一刀砍了人头,彻底断绝了投降陆衡的可能性。
臧霸的理由很简单,当年吕布势弱加上昌豨的存在,臧霸等人抛弃了吕布投靠曹操,而现在曹操势弱就抛弃曹操投靠陆衡,那天下人如何看待他臧霸?一错不能再错!
何况要投降为何不早在泰山郡的时候就投降,那样尹礼也不会死亡(前文之中死再袁谭之战),如果投降了陆衡哪尹礼不就白死了?
臧霸的话铿锵有力,孙观是臧霸的死忠过命的交情以臧霸马首是瞻,而吴敦是个直肠子,见到臧霸这样说更加热血大吼:“鱼死网破”!
不过现在的形式让臧霸毫无办法,要突围黄河以南都是陆衡的地盘,要去黄河以北先不说有没有船,即使有船也无法突破陆衡水军的阻拦,那怕侥幸逃脱了水军阻拦,黄河以北的统治者袁谭也是死敌!
所以臧霸决定据城死守,城破大不了舍身成仁!
不过此时的陆衡已经没功夫在高唐被消耗时间,源源不断的抛石车从江东运来,
不能尽快拿下平原,对自己的谋划有致命的打击,所以看到虞允文的战报后,陆衡决定抓紧时间猛攻高唐。
终于在陆衡不停的架起抛石车的地十五天,在高唐城下一共架起了快百辆抛石车和三十辆八牛弩。
在量变到质变的情况下,连续砸了五天高昌城墙终于无法支撑产生了垮塌,城墙坍塌的第一刻高唐城几乎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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