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说:“是啊,王家人十有八九就是这么想的。”
李芳芳说:“人类太复杂了,看来我还是太年轻咧。”
林素素说:“陈原,我们过个几天估计要下山一趟了,食物我们还有,但是水只够坚持七天的了。七天之内,必须下山去打水。”
我说:“先不急,我觉得王家人也面临这个问题,我们带的水比较多,王家带的食物比较多。王家要比我们先下山去打水才对。到时候看看他们是怎么去打水的,我们照葫芦画瓢。”
林素素说:“你觉得他们会晚上去还是白天去?”
我说:“自然是白天,晚上黑灯瞎火的,那是怪兽的天下。我们找个地方做被动防御还行,运动战,我们必死无疑。白天不一样,虽然鹰在空中威胁也很大,但基本可控。”
李芳芳说:“但是白天出去,那肯定就要被陆家的人发现了啊!到时候会打起来吗?”
我说:“应该不会打起来吧,有什么好打的呢?大家来这里是为了发财的,不是来这里决斗的。再说了,一旦这大墓打开,里面的宝贝少不了,大家都能分不少宝贝。”
李芳芳说:“难道不会分赃不均杀人吗?”
我说:“那是穷凶极恶的人干出来的事情,正常人只会争取,但绝对不会用杀人的办法争取财富。我看这陆老板不会这么冲动吧,杀人是要偿命的。勾心斗角是一定的,但最终还是会妥协的。动不动就杀人,那是电视里干出来的事情,也是那些傻子才干的事情。解决问题的办法很多,杀人是没有别的办法可用了,退无可退了,才走的一条绝路。”
李芳芳说:“老陈,你杀过人吗?”
我说:“为什么这么问?”
李芳芳说:“当我没问好了。”
严格来说,我是杀过人的,我杀过海岛上的野人。我觉得那不能算做是人,那根本就是野兽。接受过文明教育的人,我是没杀过的,说白了,我不愿杀人,也不敢杀人。
胡俊杰的例子就摆在那里了,胡俊杰一直到现在还没走出阴影呢。我觉得,胡俊杰现在连那种恐怖片都不敢看吧,他一定会在梦里惊醒,他吃了人的滋味不好受,我能想象的出来。
杀人,比吃人还要严重的多,杀了人的人,基本上和死了也就没有区别了,就是一具失去灵魂的行尸走肉。
我说:“我没杀过人。”
李芳芳看看我,一笑说:“敢杀人的人,得多牲口啊!”
我看累了,就靠到了一旁,拽过来水壶喝了一口水。再看这群狼,都乖乖的和我们趴在这里,注视着外面的一切。
天快黑了的时候,这群狼从洞里一股脑都跑了出去,只留下三个小狼崽子。
我坐在地上抱着其中一个,剩下两个在我周围走来走去,很快就爬到了我的腿上。这是真的当我是它们可以信赖的朋友了。
我知道,这是狼成为狗的一个过程,在很久很久之前,狼就是这么变成狗的。没想到,历史在这时候戏剧化地重演了。
接下来的几天,这陆家的人一直小心翼翼,他们搬家了,搬到了湖水边上,这里比墓葬群里开阔得多,不论是防御天上的鹰和地上的怪兽,这里都要比里面好太多了。
到了第四天的时候,王家的人出现了。出现的不是别人,是王得水,他拎着一个白塑料壶去打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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