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思蕊嘴里吃着黄豆焖猪蹄,可脑子里却想到了后世的烤猪蹄,把猪蹄的外皮烤的焦香,然后再往上面撒上些辣椒粉和孜然粉,妈呀,瞬间感觉碗里的黄豆汁焖饭都不香了。
见闫思蕊吃饭的动作停顿了一下,王大丫以为闫思蕊噎着了,赶紧问到:“咋了蕊蕊,吃的好好的咋停下来了?”
“娘,我突然想到了如果把猪蹄用卤料卤一下,然后放在火上烤,把外皮烤的焦后加些辣椒粉,会不会更好吃呀。”
闫思蕊形容的很直白,很容易就让人联想了起了刚才她说的那个画面,众人随着那个画面也觉得碗里的黄豆不香了,纷纷咽了咽口水。
饶是闫思国也忍不住想到了那个画面,焦香的猪蹄可真是一道下酒的好菜呀。
不行,不行,这猪蹄已经够好吃了,再想也是没有的,赶紧转移话题道:“小妹呀,你咋那么会吃呢。”
对呀,咋那么会吃呢。
众人听到闫思国的话也纷纷点头。
“这也没多难呀,用脑子想想就行了,爱吃的人总能想到食物的一百种吃法。”
闫思蕊认命的扒着碗里剩下的那点儿饭,虽然烤猪蹄吃不到,可这黄豆拌饭也不能浪费了,这好样的东西平时可吃不着呢。
闫思蕊的话是这么说,可脑子这东西真不是人人都有的,他们就不一定有,所以这话他们也就听听就算了,默不作声的继续吃着碗里的饭。
不过烤猪蹄这道菜却是深深的印在了大家的脑子里,以至于若干年后真正吃到这道菜的时候也会感叹道,闫思蕊真会吃呀。
吃过了晚饭,洗碗的洗碗,收拾屋子的收拾屋子,而闫思蕊再一次因为吃太多而积食了,以炉子为中心在家来回的打转。
她没转晕反倒把王大丫看的眼晕,“蕊蕊,别转了,娘晕。”
“好吧。”话是这么说,可肚子积食呀。
王大丫开玩笑的问道,“要不泡杯山楂水,这肉吃多了真有些腻了,家里人都喝喝,不然明天的红烧肉吃不下。”
“这肉咋还能吃不下呢。”闫明赶紧回到,生怕她奶因为今天的肉吃多了,明天就不给做红烧肉了。
“还真有可能哦,毕竟今天的猪蹄可没少吃。”闫思蕊打趣道。
“那可不行,奶,山楂放哪儿了拿点儿出来煮煮水,不然明天该真吃不下肉了。”闫明突然严肃了起来,似乎真为明天吃不上肉而遗憾。
……
山楂水最终在大家的玩笑下由闫明给煮上的,闫明就觉得这其中有问题,可脑袋实在不够用,实在想不出来到底是哪儿有问题。
闫思国对于闫明的智商实在是不敢恭维,不过人蠢归蠢,但好在性格还不错,能听家里人说就好了,就怕脑子笨,还不听人说的性子最烦人了。
见气氛和谐,闫思国赶紧问道:“对了,刚子啥时候回来呀,今天都二十九了。”
突然提到闫刚,这气氛瞬间就冷了下来,闫思国也不知道咋了,咋提起闫刚突然就这样了啊,“咋了,量不是出啥事儿了?”
“不是大哥,闫刚要给人家当上门女婿,以后生的孩子跟人家家里姓,所以我不让他回来,就当没这个儿子。”季红英倒是坦荡,这是她听到的意思,便直接照这意思说了出来。
闫思国皱紧了眉头,“什么时候的事儿?”
“就一个月前的事儿,结婚日子都定好了这才通知的我们,估计已经结婚了,具体日子也没说,我们也没去。”
此时。
闫刚的确已经结了婚,并且已经搬到了老丈人家。
对于自个父母没来参加自个的婚礼,闫刚说不生气是假的,可这事儿怪不得闫思文夫妻俩,这闫刚来家里说了一通,可这期间丝毫没有提起过到底是哪天结婚,这市里说远也不远,可说近也不近呀,具体日子也没有,人哪天来呀。
当然,说了他们也不一定会去,但不说具体的日子肯定是去不了的。
他们没细说,厂里的人倒没问什么,这在厂里已经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了,因为路途的原因,乡下的父母来不了很正常,反正结婚有厂长做公证人,也算是有长辈。
可闫刚心里还是堵的慌,多大点儿事儿啊,就不能为儿子的幸福考虑考虑嘛,知道他追这媳妇有多难吗?
李家。
李小玲再次向闫刚询问道,“过年真不需要去你家拜年吗?你父母不会有意见吧。”
李小玲就是闫刚的新媳妇了,而闫刚和闫家闹掰的事儿,李家一家三口注定是要给闫刚背锅的。
李家的确提出这样的要求,第一个孩子跟他们家姓,那也是因为家里就一个女儿,希望能继承香火,再一个,家里就一个孩子,以后连个同姓的人都没有,老俩口走了担心闺女被欺负,所以才提出这样的要求。
当然,他们并没有很过份,当初都说好了,如果第一胎是闺女跟他们姓,如果是儿子就算了,但第二胎不管男女都跟他们家姓。
当然这也只是个意见,何曾想这闫家人竟一点儿也不松口,这也让他们老俩觉得闫家人性子太刚硬,也担心夫妻俩会欺负了自个闺女。
见闫刚一个人失望归来时,老俩口差点儿就没同意这门亲事儿,还是闫刚好说歹说他们这才松口的。
他们第一次觉得这对没见过面的父母实在是不太讲情理,凡事儿都有的商量,何况他们是男方,理应是他们上门找他们女方来商量,就算不行他们也不会勉强,毕竟女儿幸福才是第一位。
他们把话都说的这么直白了,并让闫刚好好转告,不行就算了,可这是什么意思,没得谈?
所以说呀,到底是闫刚没办好事儿,以至于两亲家还没见上面,对于双方的影响就已经不好了,就何谈以后见面了。
但除开父母没过来,闫刚的婚礼还是挺顺利的,像他们这些在厂里举办婚礼的,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只有一对新人,今天办婚礼的足足就有5对。
这样的结婚仪式在这个年代叫集体婚礼,集体婚礼还是挺有意思的,别的不说,热闹就是第一位,你想想这么多新人,各自都有各自的同事朋友,都聚在一起能不热闹吗?
所以说,大家在婚礼的时候还真没觉得有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