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时言自从回国起,就住在自己买的单人公寓里,如今在宋颜筝他们的盛情相邀下,他终于收拾了行李去老宅跟他们一起住。
在国外,他被楚远笙收养后,一直很独立,在他有了赚钱能力后,就搬出去自己一个人住了。
这还是他成年以来,第一次跟这么多人住在一起。
晚饭桌上,姜南希看出楚时言并不是很自在,低头对两个儿子道,“天新小白,你们跟楚叔叔坐在一起,要是他有什么喜欢吃的菜不好意思夹,你们可以帮他夹。”
之前楚时言在儿童医院当医生的时候,经常会去姜天新的病房,姜天新对他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听了姜南希的话,他立刻挺起小胸脯,脆生生道,“妈咪放心,这种小事包在我身上!”
说着,他主动捧起饭碗,坐在楚时言的身边,“楚叔叔,今晚有好几道菜都是我妈咪做的哦,你喜欢吃哪一个,要不要我给你夹呀?”
楚时言望着他这张粉雕玉琢的小脸蛋,微微勾起唇角,“我够得到,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菜?我可以帮你夹?”
“有!”姜天新小脑袋一点,不客气地抬手指着离他比较远的酸溜土豆丝,“我想吃那个,那个土豆丝是妈咪做的!”
楚时言立刻拿公筷给他夹了土豆丝,“喏,吃吧。”
“谢谢叔叔!”姜天新吃了一口,顿时开心得大眼睛都眯了起来,“哇!太好吃了!”
见楚时言没有动筷子,他咬着筷子,大眼睛忽闪忽闪地望着他,“叔叔,你也尝尝呀,俗话说得好,酸男辣女,是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喜欢吃酸!”
楚时言顿时被他的话逗笑了,“酸男辣女,原来还可以这样解释啊!”
姜天新点点小脑袋,噘起小嘴巴,“对呀,多吃酸对男人很好很好的!你也多吃点哦!”
楚时言看着他肉嘟可爱的小表情,眼神不禁软了几分,“那我尝尝。”
说着,他也夹了一筷子醋溜土豆丝,送进嘴巴。
他本身是个喜欢吃甜食的人,很少会主动吃酸,但是吃了一口酸溜土豆丝,他的桃花眼都亮了,他从来不知道酸也可以这么好吃。
一口吃完,又吃了第二口,然后又吃了第三口,吃得根本停不下来。
“怎么样?我没有骗你吧?”姜天新得意的看着他,小脸蛋上满是炫耀,“我妈咪做菜可是天下第一好吃!”
楚时言赞同地点头,“我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土豆丝!”
更准确地说就是他很少吃主食,一个人住,一日三餐也都是随便吃,这种最普通的家常菜经过姜南希的烹饪,清脆爽口,特别开胃。
“好吃你就多吃点!”御宗明以前因为对唐清慧的偏见,并不怎么喜欢楚时言,可是回来的路上跟楚时言聊完天,他发现这个孩子心思很单纯,很好相处。
楚时言望着老人家慈爱的眼神,嘴角一弯,勾出一抹很纯粹的笑容,“好!”
这大概是他人生中吃过的第二顿最美味的饭菜,第一顿是许小苒送去他公寓的三菜一汤。
而他相信以后,他还会吃到很多更美味的饭菜。
难怪华国有句话叫,民以食为天。
以前他不是很懂这句话,认为吃饭就是为了填饱肚子,为了活着。
现在他深刻地意识到,味道才是饭菜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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