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我恨不得戳瞎自己的双眼,冰魄多么难得的宝贝,竟然被林昭弄成枪不像抢,戟又不是戟的怪物。
怎么也想不到,林昭的审美竟然这么。。。。。。。这么特殊,好吧,我承认,我想说的其实是畸形。
无奈,形状已成,再想改变,只怕是不可能了,我只能无奈朝林昭那边大喊道,“林昭,回来吧,带着你的。。。。。。。。鸡冠枪。”
不料,林昭扭头对我使劲摇头,二话不说,再次将气息灌入到火焰当中。
兹拉~~~~~~~
只见,林昭的气息如同闪电一般,跟鸡冠枪发生剧烈碰撞,顿时散发出异常刺眼的光芒。
只待光芒散去,再一看,鸡冠枪竟然从中间断裂,继而变化出九十九个银环,银环环环相扣,底部连着一根十分尖锐十公分左右的尖刺。
而让我惊讶的是,原本的鸡冠位置,竟然分化出三个大小相同的圆环。
鸡冠枪,竟然变成一条十分精致的银鞭。
只见,林昭高抬手臂,银鞭迅速飞身上前,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犹如蛇一般,缠绕在林昭的手臂上,而那三个大小相等的圆环,刚好套住林昭的手腕。
紧接着,银鞭逐渐缩小,最终变成一条闪着银色光芒的手链,看上去十分的精致。
“姐,怎么样,我这审美,还是不错的吧。”
“不错,相当不错。”
看着林昭得意的样子,我才知道,什么鸡冠枪,那只不过是银鞭的雏形罢了,不得不说,林昭不光审美很棒,就连心思也是极为细腻。
试问,除了我们这几个知情者之外,又有谁能想到,一条只是漂亮点的手链的本来面目,会是一把绝世兵器呢。
“昭,把兵器弄这么漂亮,你就不怕我抢啊。”
“切,怕什么,你要真喜欢,我给你就是。”
林昭无所谓的说道,但是眼神,却黏在手链上,爱不释手的摸来摸去,可见是打从心眼里喜欢冰魄。
于是,我又逗了他几句,才正色道,“你想好给它取什么名字了没?总不能冰魄冰魄的叫吧。”
林昭一听,当即笑道,“我早就想好了,星河,就叫它星河。”
星河?虽然简单,但也符合手链星光熠熠的特质,说实话,要不是林昭,我都有些动心了。
“好了,这下我们来这算是功成圆满,怎么样,走吧,回客栈。”
林昭倒是没什么意见,一双眼就没离开过他的星河,倒是魇兽,一听客栈,立马激动的不行。
蹦蹦跳跳的说道,“姐姐,你说的客栈,是你们的家吗?轮爷爷是不是也住在那里,我可以跟你们一起回去吗?”
“还有,还有,我跟着回去以后,可以跟轮爷爷住在一起吗?可以吗?姐姐,可以吗?”
小家伙期待又害怕的样子,看上去真是可爱极了,我忍不住轻轻摸着它的小脑袋说道,“跟我们回去可以,跟你轮爷爷住也行,但是,你必须答应我,不能捣蛋。”
说完,林昭忽然抬头盯着我,眼神有些复杂,明显是在担心什么。
于是,我想了想,又继续补充道,“对了,你轮爷爷有个大朋友,你要跟他好好相处,知道吗?”
魇兽一听还有个大朋友,顿时更加兴奋起来,摇着我的胳膊问道,“姐姐,是什么大朋友,他长什么样子,是人吗?还是跟我一样,是精灵?他爱吃什么,喜欢玩藏猫猫吗,还有。。。。。。。。。”
顿时,我有些哭笑不得,心想,这魇兽怎么跟林昭一样,嘴碎,一想到日后要天天对着两个碎嘴子,我就开始头疼。
无奈,只得丢下一句,“问你的轮爷爷去。”
说完,便扛着祁夜赶紧离开,让他们俩慢慢掰扯去吧,我只要清净,哪怕只是短暂的几个时辰,哦不,就算是几分钟也行。
不过,令我意想不到的是,魇兽竟然真的缠了林昭一路,就连林昭这个碎嘴鼻祖都不禁甘拜下风,一回到客栈,就随便找个借口躲进房间里,任凭魇兽怎么敲门,他就是不开,也不搭理。
无奈,魇兽只能回到大厅,跟梼杌两个,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的,谁也不说话,也不动,就这么两两对视发愣。
“呃,晏殊,我看你以后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祁夜担忧的说道,就连他都看出来这两个家伙日后不会省心,我简直不敢想象,以后被它们围在身边叨叨叨个不停的日子。
“哎,能怎么办,忍呗。”
祁夜忍不住哈哈一笑,“行了,你慢慢忍吧,我先回地府了。”
说完,还不等我反应过来,就一溜烟跑出客栈,生怕被我缠上一样。
而这边,魇兽和梼杌两个,依旧沉默对视着。
“喂,你俩看够了没有。”
“哎,魇兽,我在跟你说话呢。”
“梼杌?大个子?”
得,他俩跟商量好似的,谁都不吭声,我也懒得再自讨没趣,索性坐到一边,静静的喝茶。
“也不知道这样安静的日子,还有多久。”
一声感慨,我忍不住自嘲发笑,什么时候起,我竟然变的这么悲天悯人,多愁善感的,都快不像我自己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茶水已经变的冰凉,魇兽和梼杌两个家伙,依旧在看着对方发呆。
一时间,我不禁有些想念有客户上门的日子,至少,有故事听,也不会像现在这样烦闷。
而事情,也总是巧合的让人吃惊,我刚动念头,门外就立刻传来一个女人的询问,“请问,我能进来吗?”
抬眼一看,门外站着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年纪的女人,头发整齐的披在而后,穿着虽不是最洋气的,但是看上去却让人很舒服。
于是,我轻轻点头,说道,“进来吧。”
女人微微点头笑了笑,随即认真整理身上的衣物,再三确定不会失礼于人,这才迈腿踏进客栈的大门。
只见,她一眼就看到还在沉默对视的魇兽和梼杌,先是愣了一下,随即又很快恢复原本淡定从容的模样,缓缓走到我面前,轻声说道,“你好,我想要断缘杵,作为交换,请你手下这个。”
当我还在为断缘杵震惊的时候,女人已经将一把通神漆黑,但却散发出异样光芒的匕首,轻轻推到我眼前,说道,“这个,是我杀他的工具,每一世,哦不,确切的说,是每一次,因此,上面附着了不少魂魄,虽然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看的上,但,这已经是我最值钱的东西了。”
用杀人工具来交换,这是把我往生楼当成销,赃的窝点了,还是说,这女人真的以为,我往生楼是单生意就接的?
于是,我淡淡撇了一眼,说道,“你走吧,我这不收凶器,也没有什么断魂杵。”
没想到,女人听了我的话,突然微微一笑,将那把匕首猛的塞进我手里,说道,“不,你有断魂杵,当人,你可能并不需要这把匕首,但是龙夏这个名字,你一定听说过吧。”
“嗯?龙夏?”
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女人,其实心里早已被龙夏二字激起惊涛骇浪,她怎么会知道龙夏这个名字,她口中的龙夏,是我认识的那个龙夏吗?
只见,女人一双杏眼,顿时弯了下去,一副我已经看穿你,但就是不说的架势,缓缓说道,“我这前半生啊,可以说是精彩的很,想当年,我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
我不知道女人哪里来的底气,就这样旁若无人的说起了她的故事,然而,奇怪的是,我并没有立刻阻止,确切的说,我只是想要从她的故事中,找到龙夏的影子。
终于,通过女人的讲述,我知道,她名叫。春茗,原本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人。
从小就平平无奇的她,也跟大多数普通的女孩子一样,成年之后,每天开始朝九晚五,然后在合适的年纪,跟一个合适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继续平凡的一生。
春茗也不例外,二十八岁那年,她遇到一个跟她一样普通,但是却性格乖张的男人,李同。
李同比春茗大八岁,长相不出众,身高。也不出众,可在春茗眼中,李同就是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
打从第一眼见到李同,春茗就无可救药的陷了进去,不管身边的亲人朋友如何劝说,春茗就是死心不改。
好在,这李同虽说哪哪都算不上出众,但唯有一点,对春茗那是言听计从,只要是春茗想要的,他无有不一。
久而久之,家人朋友也就默默接受了两人的关系。
很快,在春茗三十岁那年,两人终于开始谈婚论嫁,一开始什么都好,直到那天。
春茗早早起床,破天荒画了一个精致的淡妆,看着镜子中跟往日判若两人的自己,春茗不自觉红了脸颊。
“真好,不知道等下穿上婚纱会是什么样子。”
原来,这一天,是春茗和李同约好拍婚纱照的日子,她是又激动又害怕。
激动的是,这一天她等了好久,但却害怕自己的脸,配不上橱窗里那些洁白而高贵的婚纱。
“要是我穿的不好看,李同会不会失望啊。”
“要是他失望怎么办,万一他反悔。。。。。。。”
春茗不敢再继续胡思乱想下去,轻轻拍着胸脯,告诉自己,李同是爱她的,并且永远不会嫌弃她,抛弃她。
一翻自我安慰之后,春茗的心情,总算是好了很多,拿上背包,高高兴兴赶往和李同约好的地点。
一路上,春茗兴奋的像个小女生一样,一想到马上就能成为李同的妻子,就忍不住傻笑。
惹的路人纷纷侧目,但是春茗,却沉浸在美梦当中,根本没有注意到路人看笑话的表情。
很快,看到马路对面的李同在朝自己招手,春茗连忙兴奋的摇手回应。
“李同,我在这,等很久了吧。”
“没有,我也刚到,别动,我过去找你。”
李同遥遥回应,春茗脸上也不自觉洋溢起幸福的笑容,一切看上是是那么美好。
但,就在李同刚刚踏上马路的瞬间,一辆疾驰而来的货车,像是根本看不到路上的李同一样,就这么狠狠的撞了过去。
吱嘎!!!!
刺耳且尖锐的刹车声,路人的惊呼声,叫嚷声,瞬间传遍大街小巷,最后又化身成利剑的模样,使劲扎进春茗的心窝。
“李同!!!!!”
春茗痛苦的尖叫,很快就被淹没在吵嚷声中,连带着她这个人,也是在昏倒之后,才被路人发现。
万万没想到,爱人既不是陪自己变老慢慢死去,更不是因为背叛而离去,春茗曾经想过无数种李同可能离去的方式,但偏偏没有想过会是意外这种方式。
那之后,春茗便一蹶不振,整天浑浑噩噩,精神恍惚,有时候像个疯子一样,忽然冲到大街上大喊大叫,有时候,又闷闷的一整天不吃不喝,也一句话都不说。
父母看的揪心,无奈,只能将春茗关在家里,四处托人打听,帮春茗无色合适的丈夫人选。
或许是上天可怜这个女人,也或许是春茗爸妈钱给的到位,很快,就找到一个不嫌弃春茗的男人。
“春茗,你看看,这个小伙子怎么样?”
爸妈欢喜的带着男人,试探着靠近,春茗抬眼,懒懒的看了一眼,只觉得眼前这个男人,脏兮兮的,胡子也不刮,指甲里还满是黑色的泥块,跟她的李同相比,简直差了一个银河系。
最可气的是,那个男人竟然还一脸嫌弃的说道,“以后你就是我婆娘了,我不嫌弃,最好你也乖一点。”
这下,春茗顿时忍不住大叫起来,“滚,给我滚出去,你,还有你们,统统给我滚!!!”
男人冷冷一笑,“呵,还挺有性格,我喜欢。”
说完,将一沓厚厚的现金,砸到春茗脸上,转身对春茗的爸妈说道,“你们准备一下,明天我来接人。”
春茗本以为,爸妈会心疼自己,至少,也会看在自己神志不清的份上,拒绝那个恶心的男人,没想到,爸妈竟然笑呵呵的答应道,“好好,你放心就行。”
男人满意的笑了,春茗却满脸的不可思议。
“爸妈,你们瞎了吗?就为了这么点钱?就要让我嫁给这样的男人?”
“你们是不是瞎了?说话啊!!!”
春茗再一次发疯,所有人都认为她疯了,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一刻,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清醒过。
但是,没有人心疼她的挣扎,也没有人关心她咆哮的背后,究竟是怎样的无奈,甚至,就连自己的亲生父母,也把她当成疯子一样,用粗糙的麻绳捆绑起来,然后扔进阴暗潮湿的柴房。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我没疯,你们才是疯子,对,你们都疯了。”
“哈哈哈,原来我才是唯一清醒的人。”
春茗无可奈何的咆哮着,宣泄着,忽然,余光撇到一模闪光,春茗连忙朝角落看去。
只见,凌乱的柴火下面,竟然藏着一把黑色的匕首。
“真是连老天都在帮我!!!”
春茗脸上露出得意的表情,连忙挪到柴火堆旁,用手将那把匕首掏了出来,然后顺利割断身上的绳子。
仔细一看,这匕首通体黝黑,大约三寸多长,浑身雕刻着精美的图案,虽然不知道图案的寓意,但从雕工来看,却是个价值不菲的上等货色。
一时间,春茗不禁纳闷,“我家哪来这么好的匕首,爸妈不像是能买得起的样子啊,难道是那个男人给的?”
“不对,那男人不像是没脑子的人,这么贵的东西,怎么可能说给就给。”
“可爸妈也肯定买不起,到底哪来的。”
春茗盯着匕首想了半天,实在想不通,索性也不想了,眼看天色已经慢慢黑下去,正是逃跑的好时机。
为了出去以后能马上找到藏身的地方,春茗悄悄溜出柴房之后,立马回到自己房间,将所有值钱的首饰,现金,全都塞进背包里。
“这下,总能安生过日子了吧。”
春茗满意的拍了拍被塞得鼓鼓囊囊的背包,贴在门上听了一会儿,确定爸妈没有发现自己,这才迅速溜出家门。
一切都顺利的让春茗有些意外,可,就在她欢欢喜喜逃离的途中,一辆熟悉的货车,忽然从眼前呼啸而过。
虽然只是匆匆一眼,但是春茗还是一眼就认出,就是撞死李同的那辆,那辆带走春茗所有幸福的货车,就算是化成灰,春茗也绝对不会忘记。
甚至,连耳边残留的风,都带着浓烈的血腥味,那是李同的味道。
“好嘛,正愁找不着你呢,自己反倒送上门来了。”
春茗连忙转身朝货车离开的方向狂奔,她要报仇,为了李同,也为了自己失去的一切。
货车很快,一转眼就蹿出去老远,春茗只能死死盯着货车的灯光,依靠灯光来辨认方向。
幸运的是,当春茗感觉再也没有力气的时候,货车竟然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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