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3章闪着金光的记忆
利物浦阿尔伯特码头是利物浦最著名的风景区,在它的周围环绕着美丽的利物浦眼,披头士纪念馆,时时刻刻都让人感受到宁静祥和。
但是在维多利亚时代,全世界三分之一的黑奴都是在这里被运上前往美洲的船。
从码头步行20分钟就可以到泰坦尼克号纪念碑,这艘梦之船处女航的起点就是利物浦港。
1912年4月14日泰坦尼克号邮轮沉没之后,许多乘客家属便聚集到位于利物浦詹姆街的白金轮船公司总部,等待亲人的消息。
泰坦尼克号的灾难导致了白星航运公司的破产,总部大楼便被废弃了。直到地产商劳伦斯·肯莱特接手,将这里改造成63间客房,其中的陈设风格全部仿照当年的泰坦尼克号。
波莫娜一边吃着炸鱼和薯条,一边在这个冷清的码头散步。
“出来吧,克里切,这里没人了。”波莫娜说。
家养“小”精灵噗地一声出现,他看起来和她一样闷闷不乐。
“要吃点吗?”她慷慨得把自己的炸鱼递到了克里切面前。
“不,谢谢,等等。”克里切改变了主意,从炸鱼里面选了最小的一块,放在嘴里咀嚼。
波莫娜长长地叹了口气。
中国人说,一日不见如间隔三个秋天,她才和西弗勒斯分别三个小时就已经开始想他了。
一天有24小时,每8小时事一年,3个小时也就是有小半年了。
牛郎织女一年才见一次面,他们见面第一件事是干什么呢?
“哦,我的天啊。”她捂着脸哀嚎,耳朵都羞红了。
克里切不明所以地看着她,紧接着他拉了一下波莫娜的外套下摆“女主人,你看。”
波莫娜放下了手,顺着他指着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小女孩正抱着一条小狗站在码头边,眺望着乌云密布的大海。
在她不远处有一个男人,看他的穿着打扮,应该是个巫师,再不然就是对维多利亚时代过于迷恋的变装爱好者。
他留着那个时代绅士的胡子,脸上有个夹鼻单框眼镜,身上穿着晚礼服,手里拿着手杖,正很感兴趣地捡落在地上的羽毛。
作为景点,码头上定期有人打扫,他能找到羽毛可真不容易。
巫师虽然少见,但也不至于稀奇的地步,去对角巷大把都是。
“他们是鬼魂。”克里切说“而且他们不知道自己死了。”
“你怎么知道的?”波莫娜问。
克里切沮丧地耳朵都垂下来了,许久后他用牛蛙般低沉的声音说道“我和变成画像的布莱克女主人生活了十多年,那所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
“那么活人和死人的区别是什么?”
“他们没有感觉。”克里切说“穿这么薄应该很冷。”
“那你们觉得冷吗?”波莫娜问。
克里切没有回答。
“我不是要给你一件衣服。”
“我们不能离开家。”克里切说“离开家太久了,我们会冻死的。”
这其实是个很简单的问题,觉得冷,穿衣服就行了,然而流落街头的人有很多原因没法添加衣服,比如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在火产生的幻觉中冻死在了圣诞夜。
波莫娜也拿不准该不该去打扰那两个鬼魂,他们和霍格沃滋珍珠白色的幽灵不一样,是彩色的,那个小女孩还穿着一身绿色的裙子,脚上穿着红色的芭蕾舞鞋,看起来非常可爱。
“你在等什么?”波莫娜在路过那个小女孩的身边时说。
“我爸爸。”小女孩回头看着她“他乘船去纽约了。”
波莫娜明白她是谁了。
相传利物浦码头有个叫may的女孩,她的爸爸坐上了泰坦尼克号,再也没有回来,但她还是每天抱着她的小狗在岸边等他。
她的叔叔为了安慰她,穿上潜水衣下海去寻找泰坦尼克的残骸,并最终带回了她父亲的遗物安慰了她。
波莫娜站在码头上,想象着电影里的场面,可惜她的面前空无一物,除了两只海鸥。
“你又是在做什么?”波莫娜问另一个鬼魂。
“我在找笔。”鬼魂看着海鸥说“有一份重要的文件需要我签字。”
“为什么不用钢笔?”波莫娜问“而且你知道怎么做羽毛笔吗?”
“走开!”那个鬼魂凶巴巴地哄她走。
“我需要一根羽毛做笔。”
等她走远后,那个鬼魂看着天上的海鸥说“请你们给我一根吧。”
海鸥当然不会理他,它们张开翅膀,乘着气流盘旋,就是不肯落地。
“我们做个交易如何?”伏地魔说“我告诉你我知道的,你告诉我你知道的。”
“我还是要叫你汤姆。”波莫娜说“而且你要发誓不会像之前那样惩罚我。”
“羽毛。”伏地魔说道“提起翅膀就会想起羽毛,最好的羽毛笔是取材于鹅或者天鹅外翅,从翅尖倒数的第五根羽毛,一些抄写员也用会乌鸦的羽毛来誊写那些更细小的文字。”
“哦。”她惊讶极了。
“以前抄写员必须派人去农户或者海边寻找合适的羽毛。但收集起来的羽毛并不能被直接使用,它们需先经过一定的硬化处理,有的被放置在光亮处晒干数月;另一部分则会被浸透在水中,然后再被放入到加热的沙盘里,进行人工硬化。当去除掉羽毛上的倒钩和油脂表皮后,羽毛笔的内髓也需被清空,只留下一根坚硬且几乎透明的管子,使用的时候人们会用短而锋利的小刀将管子尖端的两侧削薄,再在中间画一条缝,粘着墨水就能用了。”
“但是巫师羽毛笔好像不用那么麻烦。”
波莫娜将自己的羽毛笔给取了出来拿在手里打量。
“卜鸟的羽毛不可用作羽毛笔,因为它们排斥墨水。”伏地魔说“墨水的材料你知道是什么?”
“不同材料的墨水有不同的效果,加入隐形兽酊剂的墨水可以隐形,加入了永恒药水的墨水可以一直不褪色。”
“我的日记本,原本上面有字迹,后来全部都消失了,它还能吸收墨水,现在学生们用的普通墨水并不含有隐形兽酊剂和永恒药水这些成分,只有色素或染料,但是,在中世纪的时候,人们会用碳墨水和金属墨水,这种金属墨水是用栎瘿与绿矾混合制成的,铁胆墨水刚书写时颜色较浅,在空气中铁氧化后会变成黑色,而且它不能通过擦除或者清洗的方法消去字迹,而只能通过刮去纸张表层的方法来去除。5世纪的时候通过磨碎朱砂,也就是天然的硫化汞,将其与白色的鸡蛋和阿拉伯树胶混合,得到了红色墨水,最终,红黑墨水与羽毛笔的组合,成为了中世纪办公桌上的标配。”
“梅林的胡子。”波莫娜低语“蒙格涅斯要求金币里加水银……”
“也许是有天他不小心打翻了这两种墨水,然后有了这个奇妙的想法。”伏地魔接着说“有的时候,红墨水还能用血代替,血里面也含有铁。”
“所以,乌鸦座的羽毛代表铅,而天鹅座的羽毛代表铁?”
“五个猜出来了,还有两个。”伏地魔说“室女座的麦穗还有最后一层没有打开的迷宫。”
“你不问我,铜代表的是那颗星吗?”
“你说了是交易,我已经说了我的,轮到你履行契约了。”
“所以我还是可以叫你汤姆?”
“爱情是一种甜蜜的毒药,而知识让铁与血相融,二者组合在一起就是一双死亡之翼,当堕落的天使心里最后的光明也消失了,你觉得他还是天使么?”
“你什么意思?”她困惑得问。
“居然用狮子的心脏代表王者之心。”伏地魔讽刺地讥笑着“狮子是一种野兽,就跟太阳只是星辰之一,并不值得崇拜,连这都搞不清,麻瓜就是麻瓜。”
波莫娜找不到话来反驳他。
“你想说什么?”他纡尊降贵般问。
“该死的毒蛇。”她想了半天只想出来这句“你们为什么那么惹人厌。”
雄狮看起来多酷啊,格兰芬多多标志就是狮子。
“愚蠢、鲁莽、暴躁、自大的狮子。”伏地魔也不甘示弱地反击“除了逢人就说斯莱特林都是邪恶的,还会干什么?”
“你们是挺邪恶的……”
“哈。”伏地魔夸张地大叫“西弗勒斯说得不错,你是个和普通傻瓜不一样的傻瓜。”
“你能不能明明白白告诉我……”
“用你少得可怜、没有充满食物和恋爱的脑子自己慢慢想!”
说完伏地魔就又不理她了。
“是织女星(vega)!”她冲着不知藏在哪儿的乌鸦说“那些雕塑是斯廷法罗斯湖怪鸟。”
她依旧没有收到任何答复。
“啊!我恨斯莱特林!”她被气得抓狂,不嫌痛一样狠狠跺脚。
不论是羊皮纸、墨水还是羽毛笔,这些办公用品得来都非常不易,所以为了不浪费金贵的办公用具,讲究的手抄员必须在特制桌子上,以一种相当别扭的姿势抄写。
他们必须直立地坐在高背椅子上,再将特制的桌子倾斜,因为只有当笔头与羊皮纸表面成直角时,羽毛笔的字迹才最有效。
这么抄写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是与在田里耕作的农民、练习武艺的士兵、思考问题的学者相比,抄写员的痛苦真的很痛苦么?
也许在中世纪的某一天,某个抄写员在抄写了一天后打算放松一下,然后突发奇想,也许将来有个机器能代替自己,比如人偶什么的,这样他就可以不用那么累,能离开这个房间,和窗外春游的少女们一起享受春日的阳光了。
可惜这是痴人说梦,于是在短暂的休息后他又开始写字,为下一顿的面包而努力工作。
有自动羽毛笔,还要丽塔基斯特当什么记录员?可能是因为羽毛笔不是特别可靠吧
栎瘿是由某些瘿蜂为了孵化幼虫而诸如树干中的化学物质所造成的疙瘩,一般取橡树的
哈利在戈德里克山谷的那个家就被人用永恒墨水写了字,还有罗哈特紫罗兰色的墨水,录取通知书上神奇得写着大海、礁石上的小屋、地板上的翠绿色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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