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真实和谎言
加入食死徒是一条不归路,那不是写一份辞职报告就可以离开的。
蠢小孩光看到了他们“酷”的一面,没想过他们为什么会让成年人害怕。阿瓦达索命咒击中人不会造成任何伤害,甚至还没有厉火咒这种群体攻击魔法的威力大,有什么好可怕的。
如果死亡也无法让某些人的脑子清醒,那么食死徒处置尸体的方式就应该让他们知道什么叫血腥和残忍了。他们将那些尸首“喂”给狼人,将一个完整的人撕成碎片后,把还冒着热气的血肉塞进嘴里,那场面一点都不高雅,更别说内脏流得满地都是的样子了。
处理食死徒闹过之后的现场很恶心,如果不想成为那样死相凄惨的尸体就绝不能背叛伏地魔,卢修斯想摆脱自己曾经因为一时冲动而犯下的错误,可是当黑魔王再度复活的时候他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哈利波特的证言让世人以为他对黑魔王非常忠诚,事实上那是不得已为之,就连西弗勒斯斯内普都在两个小时后出现在食死徒聚会上。
黑魔王没有杀了他,那个蛇脸怪对“西弗勒斯”的态度甚至还很平和,因为他需要自他第一次失败后到他复活这十六年里邓布利多的一举一动,那个城堡只要关上了校门就是个难以攻破的要塞,普通人根本进不去,只有在里面生活的人才知道里面的情况。
两个小时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足够双面间谍在小巴蒂克劳奇的脑子里伪造记忆,让他以为是自己杀了自己的父亲了。
类似的事情发生过,伏地魔到里德尔府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祖父母。之后就在他舅舅的脑子里伪造了记忆,在被魔法部询问时,莫芬承认了谋杀罪。
在黑魔王允许他退下之后,西弗勒斯斯内普消失了一个多月,谁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白巫师以为他在和食死徒的人打交道,参与一些见不得光的“小阴谋”,黑巫师以为他在学校里躲避正气师的追捕,那个时候加尔文指控谋杀老巴蒂克劳奇的凶手就是他。
西弗勒斯是个聪明人,他不像傲罗派出的易容玛格斯一样主动往食死徒核心成员的身边凑,一幅急于想知道什么的样子。
他在适当的时机出现,又在恰当的时间躲得远远的,黑魔王“相信他”,允许他参与阿兹卡班越狱计划。
就跟奥古斯特卢克伍德是食死徒安插在神秘事物司的眼线一样,布罗德里克博德是凤凰社安插的眼线。95年他曾经被卢修斯马尔福袭击,他中了很严重的夺魂咒,不仅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还以为自己是一个茶壶。
他住进了圣芒戈加密病房,和中了遗忘咒的洛哈特成了病友。
如果他一直保持这种状态,也许他可以熬到战争结束,可是他恢复了健康,于是一个匿名者寄了一盆伪装成蟹爪兰的魔鬼网给他。
“现在我们都知道,那个匿名者是谁了,就跟我知道西弗勒斯那一个月到哪里去了一样,他回来之后,原本属于西弗勒斯保管的东西都交给了老诺特,他是第一批响应黑魔王召唤,在里德尔家墓地出现的食死徒,哦,卢修斯,他搞砸了所有的事,黑魔王对他恼火极了,他要我们看着德拉科去送死却束手无策,他就是这么惩罚我们的,那比让我们直接去死或者被钻心咒折磨更难受,我不能再承受一次了,我不能,我不能。”纳西莎痛哭流涕,波莫娜却想的是别的事。
哈利波特五年级那一年每个人都过得很压抑,多亏有韦斯莱双生子制造点欢乐。
“我们去了爱尔兰,研究吸血鬼去了。”她像个傻瓜一样娱乐纳西莎“你见过巨人之路吗?麻瓜神话中说那是巨人铺设的,但西弗勒斯跟我说那是土系魔法,邓布利多不信任我,他把石像鬼的咒语交给了米勒娃,霍格沃兹之战的时候我是用的植物魔法参战的,我用魔鬼网把靠近它们都人都捆了起来。”
“你为什么要帮他们。”纳西莎擦干眼泪指责道。
“因为我很喜欢那所学校,虽然走廊上到处都是小巨怪,但我宁可听他们笑着尖叫也不想听他们因为恐怖而尖叫。”她疲惫得说“我是个学校老师,卡罗兄妹却对我的学生们施虐,我不允许他们这样做,对了,德拉科怎么后来没有打魁地奇了?”
从三年级之后斯莱特林魁地奇院队里就没有看到头发顺滑的马尔福少爷了。卢修斯是个宠爱儿子的父亲,他居然给斯莱特林全队都用上了光年2000,这引起了对他有偏见的人的嫉妒,认为他是“靠着自己的父亲”入队的。
德拉科能和据说很有找球手天分的哈利波特不相上下就说明他确实有实力,见鬼的马尔福,就是他那种嚣张的态度让人恨得牙痒。
“我难道还受得不多吗?他二年级从扫帚上摔下来住院,三年级他被一只动物给抓伤了,而且我还听说哈利波特得到了一个火弩箭,那把扫帚比光年2000还快,他要是还继续打魁地奇肯定会缠着卢修斯买,如果他再从扫把上摔下来就没那么走运了,他可不是哈利波特,有我这个老妈妈看着他,我一直认为格兰芬多的教育方式有问题,为了赢冒那么大的风险,简直不顾生死。”纳西莎开始咆哮,波莫娜看着她毫无淑女气质的样子想起了差点把她办公桌给淹没的咆哮信。
虽然格兰芬多和赫夫帕夫决赛是赫夫帕夫赢了,但是那是因为有摄魂怪出现干扰造成的,再加上前一年的蛇怪,很多家长质疑霍格沃兹的安全,她要一封一封得回信,她那时是多么希望跟老蝙蝠一样一把火把这些咆哮信给烧了。
“那种火弩箭是正式比赛中用的专用扫帚,国家队都没有多少,哈利波特是怎么得到火弩箭的?”
“他的教父西里斯,用的是阿尔法德叔叔给他的钱。”波莫娜毫不犹豫地接口,她总算能解释清楚那把扫帚与她无关了。
“我就知道他又会乱花钱,当时阿尔法德叔叔把钱给了邓布利多,让他控制西里斯乱花钱的习惯,但他显然没改过来,以前是飞天摩托,后来是飞天扫帚,还有那只鹰头马身有翼兽也是他从学校里牵回来的,那种动物根本就不适合在城市里养,堂婶经常为了它跟西里斯吵架,他到底是从哪儿弄来的?”
“不!纳西莎!不!”波莫娜站起来大声尖叫。
纳西莎马尔福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别告诉任何人。”波莫娜凑到她面前轻声说“那只鹰头马身有翼兽是布莱克家祖传的,它看起来很‘酷’,不是吗?”
“西里斯很喜欢它,说那是他的宠物,但是堂婶却一直想把它处理掉,你又惹什么麻烦了?”
波莫娜此刻想跟家养小精灵一样找根柱子撞自己的脑袋。
她警觉地看向四周,没人在旁边,应该没人知道吧。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西里斯布莱克回了布莱克老宅,他曾经的家,就该住回自己年幼时住过的房间,他怎么还会跑到外面去住呢?
他用永久粘贴咒贴的那些麻瓜比基尼少女其实他并不怎么喜欢,他主要是为了气沃尔夫加才贴的。
邓布利多跟她说那笔资助西里斯离家出走的钱是沃尔夫加给的,她还以为母子二人还有感情存在,但西里斯和他妈妈之间的矛盾显然比他轻描淡写说的还要严重。
他居然把巴克比克养在了他妈妈的房间里,动物是不会自己去洗手间上厕所的,如果没有克利切收拾,波莫娜简直想象不出沃尔夫加卧室脏乱的场面。
“和西里斯比起来,德拉科的这点叛逆好像是个小问题。”
“不,那个格林格拉斯家的女孩儿是个大麻烦!”纳西莎马尔福又开始大吼大叫“我就知道卢修斯又会搞砸的。”
“反正德拉科不会继承家业,你的孙子才是你该真正关心的,茜茜,对了,你想好了要给他取什么名字了?”
“他们还没有结婚呢!”纳西莎一字一顿地说道。
“不论德拉科跟谁结婚,孩子总归是要生的,就叫他斯科皮怎么样?”波莫娜假笑着说“斯科皮马尔福,天蝎座的蝎子不惹的话它不会主动攻击人,惹恼了它就要用毒针蛰他,符合马尔福的家训,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百倍还之。”
“这个比喻和神话里说的不一样。”
“让神话见鬼去吧,我喜欢这个比喻,你觉得呢?”
纳西莎冷静下来开始慢慢思考。
“我会和卢修斯谈谈的。”
“没错,专注你的孙子,别太干涉你那个被宠坏的儿子了,德拉科没能继续打魁地奇挺可惜的,在院队里他说不定能交上几个朋友,他退出后除了跟班之外根本没什么朋友可以倾诉,六年级时他是一个人扛过来的,你管太多了也不见得是件好事。”
“他一个人?”纳西莎捧着心说道。
“他常常一个人在男生漱洗室里哭,他挺孤独的,前些天他还让我帮忙试探阿斯托尼亚在不在意他曾经是食死徒的事,如果他有别的朋友就不需要我这个教母帮他试探口风了,我不让卢修斯叉手管龙的事是希望通过这件事他能和赫敏格兰杰他们有点交集,那三个孩子很善良,而且有包容心,哈利还打算给他第二个儿子取名阿不思西弗勒斯伯特,他帮助了你们躲过战后的审判,卢修斯和德拉科不用去阿兹卡班,而且还为西弗勒斯正名,虽然他鲁莽并且粗心大意,但他依旧有闪光的地方,这一点就跟他妈妈一样。”波莫娜捏着自己的天鹅项坠“我爱莉莉波特,但我又恨她,我爱的男人爱着她,她却不给他回应,就跟他不给我回应一样。”
“那你想他怎么回应你?”纳西莎干巴巴得问道。
她脑子里想了很多,最后都被否决了。
“我希望他能好好活着,别跟以前一样冒险了,当一个勇敢的人固然很值得称赞,但我不希望他为了证明自己勇敢而故意逞能,这么说你可能会不高兴,茜茜,我觉得他因为贝拉挑衅就和你签牢不破可破的誓言真的太草率了。”
“我是问你想要什么回应,波莫娜?”纳西莎纠缠着问。
她想他能看着她的眼睛,对她说那句一直如此,但是她觉得这么做是不道德的。
因为那是属于莉莉的故事。
“我希望他告诉我,为什么他没杀皮特佩迪鲁,而且还跟他共处一个房子里一个暑假。”她微笑着说“如果他真的那么深爱莉莉,为什么不动手?他又不是真的懦夫。”
“我跟你说过,他已经放下了。”
“他又不是赫夫帕夫。”波莫娜摇头“我告诉他忍耐是为了复仇,没跟他说后面半句,那就是等要复仇的时候你已经忘了,邓布利多曾经用这句话给我洗脑,让我做个宽容的人,结果我看到虫尾巴倒在雪地里就把他救了回去,看看我的到了什么结果,我的女儿死了,以后我也许不能再生孩子了,我失去了我唯一的孩子,茜茜,可是我不能像你那么悲痛,因为我爱西弗勒斯多过于她,就跟艾琳爱托比亚多过西弗勒斯一样,我们都中了一样的毒,在做女人和做母亲之间我们选择了前者,我永远都当不了你那么优秀的母亲,你多么重视德拉科,而我和艾琳却选择了忽视。”她抚摸着自己的肚子“我很抱歉,宝贝。”
“马尔福家训中说只有自信的人才可以信赖,但现在看来,有那么一点不自信好像也不是什么大缺点。”纳西莎站了起来,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当她路过浑身漆黑的西弗勒斯时拍了拍他的肩膀“你听到她说的了,解释清楚吧。”
然后她就离开了客厅,摇曳生姿得向书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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