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一个令人悲伤的结局。
哪怕沈无涯最后成长为一个出色的阵法师,但他的实力并不算强大,境界不高,最后被城主给发现了,当他和那些官兵战斗的时候,不幸重伤,最后城主有可能是良心发现,放了他一马。
花藤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崩溃了,但后来,她知道了一件事情,假如自己与张家的某个公子爷结婚的话,在婚礼上,城主是会赶过来祝贺的。
最后,花藤做了一个疯狂的决定,她在大婚之日,亲手刺死了自己的夫君,随后佯装一个人敬酒,趁城主不备,杀了他,随后放火烧了整座府邸,最后自刎。
“本来事情到这里就已经结束了,但我没有想到,沈君他……”
是的,沈无涯做了一个看起来荒唐无比的决定,他竟然偷偷盗走了花藤的尸体,最后想尽一切办法保存下来,穷其一生,研究了一种法阵,然后就把花藤复活了。
“这样不是挺好的吗?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些人也该死,他们就应该死绝!”
林阳说这话的时候,绝对不是随声附和,然而有一说一,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应该算是较为圆满的了,林阳在愤怒那帮人行径的同时,心里面也感到很疑惑。
就在这个时候,面前这个老妪双手颤抖,再次流下了眼泪,紧接着便十分认真的跟林阳说道。
“你知道我的夫君做了什么事情吗?他做的可是死而复生的壮举,换句话说,这根本不可能,无论实力有多强大,都不可能把一个将死之人复活,他所做的,仅仅是保留我的灵体。”
听到这话,林阳怔住了,他之前一直在想,为什么面前这个老妇人,一直以灵体的形象出现在众人面前,现在,他终于有了答案,换句话说,早在几百年前,花藤的肉身就已经死掉了。
现在只留下了孤独的灵魂。
“我的灵魂之所以能保存这么久,都得益于他的无上乾坤袋,对了,就是你腰间别着的那个透明口袋,他把我的灵魂装在那里面,那个时候一直在沉睡,直到我的灵魂在法阵中苏醒。”
听到这里,林阳震惊的无以复加,他之前还在想,之前那个神秘的老者,给自己那么一个袋子,究竟有什么用?
既不能灌输灵力,也不能当成坚硬的护盾,一切就好像鸡肋一样,食之无味,弃之可惜,但直到现在林阳才明白过来,那位老者的大方之处。
“那个法阵是不可逆的,代价就是原本已经长生境六重的沈君,葬送了自己百年的修为,同我一样变成了灵体,从此游荡在这世间。”
听到这里,林阳总算搞清楚了这一切,他眼含热泪,心里面顿时明白了,自己接下来要干什么,多亏面前这个老妪给自己指点迷津,林阳当即便跪了下来,感谢她能够给自己答疑解惑。
“快起来,我这个糟老婆子现在有事要求你,你反而给我跪下了,那可不行,就算跪,也是我老婆子跪下,孩子,你听着,现在的幽梦大泽不比往年,你如果现在进去的话,十有八九会被当成闯入者,离开吧。”
林阳微笑着,既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他自然不会放弃寻找女儿,但眼下还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找到许苏晴。
无论许苏晴现在在什么地方,就算她失踪了,亦或者是已经陪别人去天涯海角了,林阳也会找到天涯海角,最后把许苏晴接回来的。
“您有什么要嘱咐我的,只要是我林阳能够办到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听到这话,老妪脸上明显出现了喜悦之情,说自己有封信,请林阳无论如何,都要带给那名神秘老者,也就是沈无涯。
“当初那个法阵的绘制,是沈君的恩师,也是一位上古大能传授给他的,所以沈君只能待在那个地方,毕竟他也搬不动骨界。”
林阳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那个老者一脸和善,但还是要杀那么多的人,都是为了早点和自己的娘子相遇。
为什么他们两个人不能相见?
这其中还有花藤的原因。
“其实我现在迫切的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绝望森林,顾名思义,就是使令人感到十分绝望的森林,不过说实话,这个地方很适合我灵体的滋养。”
老妪就好像想起来最后一件事一样,对林阳认真的说道,后者也点了点头,他基本上能理清楚这一切了。
“我当时死得太不凑巧了,天时地利人和,一个都没占着,如果离开绝望森林的话,我会立刻灰飞烟灭,这么多年过去了,沈君一直被困在骨界里面,他如果贸然出来的话,也会死掉,所以只能用这种办法。”
林阳听完之后,心里面五味杂陈,自己现在必须得要快点找到许苏晴了,这样的遗憾,如果发生在林阳的身上,那他宁愿去死。
就算要找到女儿,也得是他跟许苏晴两个人一块找到,那才能算真正的团圆。
“这封信已经在这里了,麻烦务必要带到,为了感谢你,我可以让绝望森林这座迷宫暂时失去作用,不过除此之外,我也没有什么能够帮助你们的了,也没有什么可以送的东西,见谅。”
林阳慌忙地摇了摇手,说这个小请求,他一定会帮忙的,并且还额外承诺道。
“您放心好了,我不仅会把这封信带给沈前辈,还会按照他的意思写一封回信,再次来到绝望森林时,自当双手奉上。”
老妪感动得涕泗横流,又觉得自己很失态,但心中五味杂陈,夹杂着悲伤和喜悦,这两种截然相反的情绪,让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了,只能别过脸去,任凭泪水流下。
恍惚间,那些眼泪变成了实体,滴到地上,顿时浸湿了一大片土地,不过定睛一看,那些只不过是露水罢了。
再回首,已是百年光景。
林阳走出花藤的府邸,将那封信揣进了自己的衣服里,迎面就撞见了听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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