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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朋选了一支缳首刀。
长五尺,重约八斤,看上去像是一支制式缳首刀。
刀身纤长而挺直,并带有一个小小的内弧,劈砍时可以增强力道。而在刀茎部分,这支缳首刀的设计和普通缳首刀有些区别,那就是偏长,可以用双手握柄。东汉时,大多数缳首刀的刀茎时单手握柄的结构,对使用者的腕力和身体素质,要求很高。而这支缳首的设计,似乎是考虑到了使用者力气偏小的因素,所以在刀茎上特意加长了长度,更利于双手劈砍。
之所以选中这支缳首,也正是出于对自身的了解。
曹朋的身体还没有达到单手握刀的水准,八斤重的缳首刀,依着他现在的状况,也支持不了多久。此外,他选中这支缳首还有一个原因。汉环刀大致分为五种,第一种时缳首另造,加热锤锻焊接在刀茎;第二种是缳首留有和刀茎末端一样宽的缺口,然后焊接在两端;第三种还是缳首另造,但夹在折返的刀茎末端;第四种则是刀茎缳首一体,然后与刀身嵌悍一体,再用目钉加固;最后一种,则是全刀一体锻造,缳首内有龙雀图案,谓龙雀大环。
此前曹汲送给王买的龙雀大刀,即最后一种。
而曹朋选择的,则是第三种,缳首夹在折返的刀茎末端。
制式缳首,以第一种和第二种居多。曹朋选中的这种缳首,则属于比较罕见的一种类型。
跟着曹汲学习锻造,一些基础知识还算不差。
曹朋知道,类似于这种夹茎缳首,刀身的质量普遍出众。虽然看似制式,但实际上是专门打造。
由于东汉末年的刀茎技术还不成熟,所以汉环刀兵没有木瓜护手。
曹朋把刀握在手中,用力挥舞了两下,颇为满意的点了点头。份量刚好!单手吃力,双手则正合适。
然后,他又在一堆杂物里,找出一面钩镶。
就是一面铁制的小盾牌,盾中间突出一支锐刺,可以用来推杀对手。上下各有延伸出来的铁钩,能钩锁对方的兵器。这也是汉环刀最常用的辅助兵器。但对于双手挥刀的曹朋而言,这支钩镶,似乎有些多余。但质地不错,让王买或者邓稷随身佩戴,应该也能有所用途。
挑选完兵器之后,曹朋便回到木棚下。
邓稷正帮忙拉风箱,看曹朋过来,只笑了笑,没有说话。
平时看着邓稷似乎木呆呆,但这家伙心里面,跟明镜一样,并非糊涂之人。
刚才他那看似很随意的一问,让曹朋明白,这个姐夫是个心里亮。只是,曹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有些事情,大家心里清楚就好,没必要都挂在嘴上。于是,他也点头,微微一笑。
“咦?”曹汲接过缳首,扫了一眼,立刻露出惊奇之色,“这口刀,底子不差……朋儿,好眼力。”
曹朋嘿嘿笑了,并没有开口。
上辈子好刀见了不少,自己好歹也是个有故事的人,没必要表露惊喜。
“恩,这把刀回炉好好淬炼一下,倒是一口不错的刀。
就放在这里,我帮你姐夫把剑修好,就给你修理这口刀。对了,去弄些马尿过来,我要淬锋。”
曹朋连忙答应一声,拎起一只木桶,往马厩走去。
王买正在马厩里为马洗刷身子……
如今,曹家马厩里养了三匹马,如果放在棘阳县城里,也算是中上之家。
“阿福,你要哪一匹?”
“随便了……你骑大黑,让我姐夫骑大花。那匹驽马给我吧,反正我这骑术也不高明,骑好马可惜了。”
“阿福,你说是黄射干的吗?”
曹朋笑了,点头不语。
“他把姐夫征召过去,究竟是什么意思?”
“现在还看不出他的想法,只有过去了,才有可能弄清楚。我要随姐夫去,就是这个原因。”
“那咱们现在怎么办?”
王买嘴上说不害怕,但看得出来,他还是有点紧张。
毕竟,一个年纪才十四岁,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的少年,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足以令他紧张莫名。
曹朋扫了他一眼,拎起一个装满马尿的水桶。
“拿稳枪矛,握紧钢刀。兵来咱将挡,水来咱土填。其看那黄射,能耍出什么花招!”
说完,他拎着桶走了。
王买呆立半晌,突然间哈哈大笑。
“兵来将挡,水来土填……光脚的还怕你们穿鞋的吗?”
精神头一下子振奋起来,给战马洗刷也更有精神了。曹朋在马厩外笑了笑,没有吭声。对王买这个兄弟,他倒是非常放心。这家伙胆子也大,只不过没经过世面。等将来他长大了,见识广了,一定能有所作为……同时,曹朋还在思忖着另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他已经发现了,这年头的战马,还没有马镫这种东西,马蹄铁自然也不存在。马上要去兵营了,要不要给自己增添上这两样物品呢?有了马镫,就必须要配备高鞍,会不会太过于抢眼呢?
这种东西,隐藏不了多久。
如果配备上了,根本就瞒不过行家的眼睛。
算了,暂时先放在一边把……这些东西,看似简单,可是对这个时代而言,无疑是巨大的进步。
要尽可能的用这些东西,换取最大的利益。
虽说这次去九女城,很可能凶多吉少,但也不值得把这些大杀器拿出来。不符合自己的利益!
“阿福!”
“在。”
曹朋刚把回到木棚,王猛就把他喊了出来。
“伯父,有事儿吗?”
王猛轻声道:“阿福,这次征召叔孙,你清楚是怎么回事吗?”
“大概了解一些。”
在王猛跟前,曹朋也没必要隐瞒。
王猛说:“很麻烦?”
曹朋想了想,点点头说:“可能是有点麻烦。”
“想好怎么解决了没有?”
“走一步看一步吧,我想这次征召,针对的可能不是我姐夫,而是我……姐夫不过受无妄之灾罢了。”
王猛没有再问下去,而是犹豫片刻,一咬牙,低声道:“阿福,你应该知道,我从前的事情。”
“呃,知道一些。”
“我后来因为虎头出生,所以退出来,落户中阳镇。
不过,我有些老兄弟,一直都保持着联系。他们如今在复阳土复山中讨生活,据说混的挺不错。他们有六七十人,此外还有二十匹马。本来离开中阳镇的时候,我就打算带着虎头去找他们……如果有必要,我可以走一趟,找他们想想办法。干别的不成,杀人倒是容易。”
居然有这种事?
王猛曾经是太平道渠帅,那他的老兄弟,岂不是太平道余孽,也就是黄巾贼?
所谓的讨生活,不过是一种比较含蓄的说法。曹朋知道,那些人应该是占山为王,聚众为寇。
眼珠子滴溜溜打转,曹朋迅速做出了决定。
“伯父,想办法和他们联络一下,不是说马上要用,只是以防万一,提前做个准备。”
“那好,我明天一早,就去复阳。”
复阳,也就是后世的桐柏县,距离棘阳大概有五六天的路程,若骑马的话,可能会更快一些。
“那就拜托伯父。”曹朋想了想,又说道:“另外,我们走了以后,让我爹把风箱拆下来,找地方藏好。这些东西,都是咱将来发家的宝贝。如果被外人看到了,说不定会有麻烦。”
“我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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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一天的时间,在忙碌中不知不觉过去。
天黑以后,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简单的饭食,邓稷曹朋王买三人,便整装准备出发。
邓稷脱下了长袍,换上一身黑色襜褕,外面罩上一件札甲。
所谓的札甲,就是用土铁片编织而成的甲胄,类似于背心一样套在身上。一件札甲,重约二十斤,可以有效的提供防护。只是对曹朋而言,札甲的份量太重,所以张氏将土铁片拆卸下来,翻出来一张小牛皮,缝在外面就变成了一副皮甲。份量轻了一半还多,曹朋穿上也是正好合适。
王买抄起蛇矛,把经过改造的钩镶套在手腕上,变成了一面手盾。
王猛把马匹牵出马厩,停在院门口上。
曹朋三人精神抖擞,在门外翻身上马。
邓稷佩戴一支铁剑,而曹朋则跨缳首,执龙雀,端坐于马背之上。
“爹,娘,孩儿出发了。”
“到了九女城,万事要小心,可不要和别人发生冲突……”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即便曹朋两世为人,也不禁为之感动。
“娘,放心吧。”
他在马上转身,对曹汲说:“爹,我们去九女城以后,你就别在赶工了。反正蒯正也没有规定时限,你先歇着,等我们回来再说。有什么事情,和王伯伯多商量。姐姐有了身子,更需你和娘亲的照顾……王伯伯,一切拜托了!”
王猛微微一笑,点头算是回答。
“姐夫,咱们出发吧。”
邓稷在马上,伸出手轻抚曹楠的面颊,“阿楠,多小心,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爹,你保重!”
王买横矛马上,拱手欠身。
三人道别完毕之后,拨马就走。
夜色里,马蹄声阵阵,渐行渐远……
“老曹,咱们进屋吧。
夜风冷,阿楠还怀着身子,可得小心一些。弟妹,你先和阿楠回屋,我正好和老曹说点事情。”
“恩,回屋吧!”
张氏扶着曹楠,小心翼翼的回到了厅里。
王猛和曹汲站在大门口,用力吐出一口浊气。
“老曹,帮我找一口刀,打一支矛。”
“你要干嘛?”
“阿福要我做点事情,我明天得出门。最多十五天,我一定能赶回来。我回来之前,你别再开工了……把风箱卸下来,找地方藏好。我估摸着,这桩事没那么简单,肯定还有麻烦。”
曹汲露出凝重之色。
“阿福和你说什么了吗?”
“他也不太清楚,但感觉着有点不太正常,所以才提出和叔孙一起过去。
有阿福在,叔孙不会有事情。当务之急咱们得看好这个家,别到时候孩子们回来,出了变故。”
两人相知多年,许多事情都尽在不言中。
“我明白了,这就给你打兵器。”
曹汲转身向库房走去,而王猛则站在门阶上,回头眺望已消失在夜色中,邓稷三人离去的方向。
小子们,可要安全的回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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