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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擅长的一面 (第四章)(1 / 1)

重生之再铸青春!

周日。

叶枫不用去学校,加上昨天照顾孔荆轲,很晚才入睡,所以叶枫一觉睡到了第二天中午十点半,手机上有李佳发来的一条短信。

短信内容:大色狼,起来没有。

叶枫回复:色狼谈不上,大的话,以后倒是要让你体验一下。

李佳回的消息很快,几乎是秒回:呸,臭不要脸,也不知道害臊。

叶枫跟李佳发了半个小时短信,这才从房间里出来,出来之后发现客厅里焕然一新,厨房里还有动静,过去一看,孔荆轲正系着围裙在里面忙活。

简单的家居服。

头发束在后面。

不得不说,孔荆轲无论是气质还是身材都是那种女神级别的,昨天他一直跟孔荆轲聊了很久,后来才知道原来孔荆轲不是本地人。

她是燕京人。

至于为什么到了东州,孔荆轲没有多说,只是说她母亲是东州的,去年的时候就带着母亲来东州了,并用自己所有的钱买了一套房子。

也就是叶枫租的这一套。

再多的,孔荆轲就不愿意多说了,叶枫只能听出来孔荆轲跟她的父亲关系不太好,是她怎么也不愿意谈的人。

“在做饭?”

叶枫走近了厨房,问了一句。

“嗯。”

孔荆轲没有回头,用手捋了一下额头垂落下来的鬓发,说道:“上次你请我吃饭,我一直都没有好好谢谢你,得回请你一顿。”

“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愿意欠别人人情啊,做了这么久邻居,一顿饭你也放在心上。”

叶枫笑着说了一句。

孔荆轲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我得谢谢你,昨天也麻烦了你那么久。”

“那好吧。”

叶枫见孔荆轲坚持,也就不再多说了,不过等孔荆轲生火做菜的时候,叶枫才发现一件事,那就是孔荆轲竟然是对着一本做菜手册在做。

她该不会一次菜都没做过吧?

叶枫想了想,他在这里租房子也半年了,好像还一次没见过孔荆轲开过火,果然,很快状况就出来了,叶枫压着不安刚回到房间的时候,就听到厨房里孔荆轲的尖叫声。

叶枫连忙跑出来看看怎么回事,只见孔荆轲离锅离的很远,一只手用锅盖死死的盖着锅,一脸的惊恐,看到叶枫,还心有余悸的问:“这鱼被杀了,怎么还会跳啊?”

“还是我来吧。”叶枫无奈的叹了口气。

“不行!说好了我请你吃饭的。”

孔荆轲坚决拒绝叶枫的插手,叶枫也只能爱莫能助,不过还好的是,等孔荆轲做好菜,把菜端上来的时候,菜是熟的。

三菜一汤。

鱼有点糊。

还有一道青椒炒肉和韭菜炒鸡蛋,同样惨不忍睹,汤是鸡蛋番茄汤,所幸的是,味道还不错,最起码不是特别的难吃。

孔荆轲在叶枫尝菜的时候,脸色一直是紧绷着的,直到叶枫没有皱眉,这才松了一口气,心里苦恼的不行,怎么做菜也这么的难啊。

但是当尝到自己做的菜之后,孔荆轲又充满了成就感,最起码自己也不是做什么都不行的嘛。

叶枫小时候就养成的习惯,吃饭吃的比较快,吃完就把自己的碗送到厨房去了,到了厨房他才发现一件事情,那就是垃圾桶里有好几道菜的半成品……

看来孔荆轲备用了好几道食材。

当然了,叶枫也不打算揭穿,装作若无其事的出去了,他算看出来了,孔荆轲看上去高冷,生人勿近,谁近就跟谁动刀子的样子。

其实本质里就跟一般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逞强。

要面子。

也会心虚,比如他从厨房里出来的时候,孔荆轲就心虚的看了他一眼,好像怕他看到垃圾桶里倒掉的菜一样,直到叶枫没说什么,这才把视线收了回去。

叶枫不禁想笑,他们这两人算是在飙演技吗?

或许是昨天晚上聊了一会的缘故,孔荆轲也会跟叶枫聊几句了,问叶枫那首《无赖》怎么样了,一般来说,应该会有经纪公司之类的联系他。

叶枫说是有很多人找,不过都被他拒绝了,昨天更是有一个神经病,要他装大陆偷渡湘港的,然后卖惨。

“为什么拒绝啊,说不定这是你一首歌成名的可能也不一定,无赖这首歌水准挺高的。”孔荆轲看着叶枫,有些好奇,她还在燕京的时候,不知道有多少同学费劲心血就为了写出一首好点的歌。

“可是我不想成名啊。”

叶枫笑着说道:“我唱歌就是一个爱好。”

“那首歌真是你写的?”孔荆轲旧事重提。

叶枫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那肯定啊,那天晚上你不是帮我一起把曲子谱出来的吗?”

“我哋,你哋,佢哋,什么意思?”孔荆轲看着叶枫,突然说道。

“哈哈哈哈!”

叶枫突然大笑起来。

孔荆轲被叶枫突如其来的大笑打断了思路,诧异的问:“你突然笑什么?”

叶枫没好气的看了孔荆轲一眼,心想,我能告诉你,我大笑是为了缓解尴尬吗?

哇,真的行,居然拿粤语来考我。

叶枫是心有余悸,果然,歌曲上传上去之后,装死就对了,不然的话,一旦站到台前,一定会有很多人问他,你这么年轻,怎么会有这么多感悟。

嗯,叶枫可以嘴硬,我就是有这么多感悟,怎么着了?你们这些媒体拿我有脾气吗?再不行,我就是喜欢扮深沉可以吗?

但是,如果媒体把粤语歌词拆开了考他,他就真的一点脾气都没有了。

孔荆轲这是给叶枫提了一个醒,那就是得找个机会学习一下粤语,以免以后出现漏洞,接着他转移话题,跟孔荆轲聊起了音乐方面的事情。

说真的,真的是人一接触到自己擅长的一面,精神面貌都不一样了,有一种蜕变的感觉。

孔荆轲一下子自信了起来。

叶枫本以为孔荆轲用吉他弹的那首《野蜂飞舞》应该就是她拿手的了,通过聊天才知道,原来孔荆轲最拿手的是钢琴和小提琴,除此之外还拿手二胡。

之所以拿手二胡,那是因为她外公喜欢二胡,是东州市民间艺术团里拉二胡的,所以孔荆轲才对二胡有着浓厚的兴趣。

叶枫昨天在孔荆轲的房间看到过二胡,便让孔荆轲试试。

于是孔荆轲给叶枫拉了一首神雕侠侣里的《新婚别》,身姿摇曳,风采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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