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1 / 1)

“icu病房在哪儿?”

“外科楼六楼。”

问讯处的小护士低头正在整理病例,突然听到有人问话,她下意识地就回答过去。然而一抬头,眼前早就没人了。小护士愣愣道:“这么急的么……”

连奚当然急。

他没工夫浪费时间,直接跑向外科大楼。

有过去医院看病经历的人都知道,医院的电梯总比其他地方的电梯要慢许多。一来是医院人太多,每天上上下下的病人和家属多到能把每一层的电梯挤爆;二来是经常有推着轮椅、担架床的护士护工要进电梯,推着病人进电梯,自然速度更慢。

而显然,这次连奚的运气差极了。他跑到外科楼的一层,三个电梯,每个都在五层以上,想下来还得费一番工夫。

没时间了!

连奚转身走进楼梯。

从门诊大厅一层跑到外科大楼的六层,连奚只花了不到两分钟。他气喘吁吁地跑到护士台:“王子皓在哪儿?”

值班的小护士愣了片刻,抬头看他:“你是?”

连奚:“我是他朋友。”

“2号icu,直走左拐。但是你不能进去探望……”

“你是王子皓的朋友?”

身后传来一道女声,连奚回头一看,是个短头发的女医生。

连奚点点头:“我是。”

这短发女医生看上去五十多岁,发间夹杂着一些银丝。她沉着脸,目光凝重:“我正要去icu看看。你跟我来吧。我是小王的导师,苏大医学院的教授,姓赵,你叫我赵老师就行。他的情况很糟糕。”

两人一边走,赵教授一边道:“你和小王平时关系怎么样,了解他的生活习惯吗。”

连奚:“不是特别熟。赵老师,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上周和他见面的时候他还很健康,一点问题都没有,怎么会突然就病重了。”

“唉,小王就是上周开始,生病了。”

去icu的路并不长,两人很快走到icu病房的门口,但是只能走到这,就进不去了。

“刚才同事跟我说,小王的病情再次恶化,现在正在里面抢救。”

“不用去手术室吗?”

“手术室?”赵教授苦笑道:“昨天就去过手术室了,开了腹,我也在里面,我们副院长动的刀。但是开下来后,我们所有人都束手无策,又给缝回去了。现在只能用内科疗法。小王的病,得从上个星期说起了。

“上周二,我们医院急诊科接了两个病人,是一对小情侣。女的怀孕四个月,走在路上突然大出血,送进了我们医院急诊科。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流产引发的大出血,出血量虽然多了点,很少见,但不是不可能。直到这女孩被推进手术室后,没过几分钟,她的男朋友也倒下了。

“她男朋友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至少进我们医院大门前,以及进来后的十分钟,都没人觉得他有病。但他就是突然倒下了。当时,小王就在急诊科,他检查了男方的身体状况,给开了一些检查单子。不过很快急诊科的同事就接手了这个病人,小王回口腔科值班了。”

连奚拧紧眉头,他听出了一丝不对:“王医生的病,和这对情侣有关吗?”

赵教授看了他一眼:“有关,当然有关,因为他们的病情是一样的,我们怀疑是种特殊的传染病!现在那对小情侣,女孩就在旁边的1号icu病房住着。而那个男孩,在上周三,也就是他突然发病的第二天,就去世了。”

连奚:“到底是什么情况?”

仿佛想起什么极其恐怖的东西,赵教授的脸颊微微抽动着,她深吸一口气,抑制住自己的惊骇和恐惧。她看向连奚,道:“昨天晚上,我们打开了小王的腹腔。他的内脏,就像是被什么东西啃过一样,千疮百孔。”

……

没过多久,有医生从icu病房出来。这医生戴着厚厚的口罩,穿着一身防护服,将自己包得严严实实。他并没有直接出门,而是走到icu病房的外房。

王子皓住的这间icu病房,里外一共有两间。

病人躺在最里面那间,从外面根本看不到一丝情景。医生走到外面这间,让护士为自己进行全身消毒后,才走出病房。

全副武装的医生走出icu病房:“赵教授,情况很不好。两件事,第一,要你签字同意继续抢救。王子皓的家属还在外省,昨天通知过了,但今天暂时还没赶过来。而且医疗费方面,得经过你的同意。第二……”顿了顿,医生叹气道,“他可能等不到家人过来了,你进去看看吧。”

闻言,这位女教授失言许久。她艰难道:“好,我进去看看。”

目送着女教授走进icu病房的外间,一层层地套上防止传染的防护服。连奚抿紧嘴唇,不动声色地拨动左手腕上的青铜铃铛。

然而这一次,青铜铃铛却没有任何反应。

连奚不信邪,又拨动了几次,却依旧没有一点效果。

难道是因为王医生还在抢救,还没有死,所以铃铛没有反应?

连奚目光一凛,忽然扭头,跑下楼梯。

他要去找王子皓的生魂!

只要王子皓还活着,那就有一线希望!

连奚以极快的速度跑到口腔科。二十分钟前,他就是在这里看到了王子皓的魂魄。口腔科诊室门口人来人往,连奚四处张望。

“不在!”

连奚焦急地跑下楼,他一边走下楼梯,一边拨打了房产中介小刘的电话。

小刘接起电话,还有些惊讶:“连先生,是什么事吗?”

连奚长话短说,快速道:“刘小姐,有件事想请你帮忙。我室友,你上次见过的那个,捩臣。他手机丢了一直没买,我现在联系不上他。他现在人在家里。我有急事找他,要他来一趟园区医院。你们店就在小区门口,我想请你帮忙上楼找一下他,再帮他叫个车,送他到园区医院。车费我之后转账给你。”

小刘:“您慢点说,让我去你们家找人……”

连奚:“谢谢您了。您麻烦跟他说下,有点工作上的事,让他务必赶快过来。”

小刘:“诶好,您放心。”

挂了电话,连奚来到门诊大厅的一楼。

正好到了下午医院开门的时间,越来越多的病人走进大门。

拥挤的人群中,连奚找人的速度越来越慢。他去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皮肤科……

当走到妇产科时,连奚忽然停住脚步。

明亮整洁的妇产科走廊里,一个个大着肚子的孕妇坐在两侧的塑料凳上,笑着与身旁的父母.、丈夫说话。妇产科走廊的尽头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窗明几净,阳光明媚,将房间照得无比亮堂。

连奚定定地望着那个背对着自己,一步步走向走廊尽头的身影。他的喉结微微滚动,连奚举起自己的无常证,将无常证放到自己的眼睑上方,挡住那些灿烂耀眼的光线。

“乾坤有道,地狱无门。”

世界,刹那间改变。

一层又一层浓厚粘稠的血色,缠绕在背对自己、一步步向前的年轻医生的身旁。

整个视野,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血红色。

浓烈的阴气和血色缠绕在一起,化为一只只殷红的手,拽着王子皓的魂体,将他一步步地拉向走廊的尽头。

这就是传说中的阴山八景之一,血污池。

传闻每个凡人死时,必然会走过阴山。阴山共有八景,鬼门关、奈何桥、剥衣亭、望乡台、恶狗村、破钱山、学无耻,以及最后一景,孟婆台。

前七景,任选其一经历,也有可能一次性走好几景。

而走完前七景后,就是最后一景。

踏过孟婆台,就真正离开了阳间,来到地府。

连奚手指缩紧,没有丝毫犹豫,他向前迈出了步子。

在他的脚买进妇产科的那一刻,缠绕在王子皓身遭的浓稠血污倏地回头,向他看来。

这时,连奚迈出了第二步。

无边血色瞬间倾涌而下,叫嚣着疯狂侵蚀他握在手上的无常证。

鬼差的职责是指引亡魂前往地狱,而不是将亡魂从阴山上拽回来!

连奚手里的白无常证莫名开始发烫,渐渐地烫如火烧,烫得几乎开始发红。连奚把无常证扔进自己的口袋,口袋也瞬间被烧出一阵焦味。

“你够了!”

一声怒喝,愤怒疯狂的血污和发烫滚热的无常证齐齐停住。

走廊两侧等着看病的病人和家属震惊地看着连奚,奇怪这个小伙长得不错,怎么突然怪叫。

连奚没时间去管他人异样的眼光,他抬首望着王子皓还在继续向前走的背影。

你们够了!

他这不是还没死吗!

手腕上,青铜铃铛无风自动,发出一道深厚绵远的钟声——

嗡!

血污之气不再阻挠,无常证也乖巧地躺在口袋里不再动弹。没有了这些阻力,连奚几步就走到王子皓的身边,拽住了他的胳膊。

“王医生?”

生魂恍恍惚惚地转过头,目光空洞。

连奚拽着他的胳膊,直接拉着他就跑向外科大楼。

连奚走后,妇产科里熙熙攘攘的病人和家属们才缓过神。

“刚才那个小伙子,什么毛病?”

“不知道啊,感觉精神有问题,怕不是个疯的吧。”

凡人看不见,连奚拽着王子皓的生魂,一路将他拽到了icu病房门口。

然而走到这,连奚却顿住了。他看向身旁的王子皓。

戴着眼镜的年轻医生摇晃着魂体,双目迷茫,神色惘然,只知道直愣愣地望向前方。如果说半个小时前连奚看到的是这样的王子皓,他一定会发觉不对,哪怕他身上没有一点阴气,只有属于活人的生机。

“是因为离开身体太久,渐渐开始失去意识?”连奚判断道。

icu病房里,医生护士们的身影不断晃动,他们正在竭力治疗王子皓。

门外,连奚拉着王医生的魂魄,却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了。

他拨动青铜铃铛,青铜铃铛却不给一点反应。

如果强行闯进去,使用无常证,把王医生的魂魄摁进身体里,会有用吗?

连奚双眸微眯,心中明知这种法子简直是无稽之谈,但到了这种时候,他已经走投无路。要么眼睁睁看着王子皓去死,要么就孤注一掷。

就在连奚开始思考怎么破门而入、之后大概会被警|察抓走时,他的身后,传来一道微弱的脚步声。

连奚心中一愣,回过头,目光与来人对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俊美冷淡的黑无常大步走上前,没有回答连奚的问题,而是看向他身旁的魂魄,挑眉:“业绩?”

连奚目光沉下:“他还活着,他是我的朋友。”

捩臣定定地看着他:“再过五分钟,他必死无疑。”到时候就是业绩了。

连奚抬眸望着眼前的男人,一字一顿地再次重复了一遍:“他是我的朋友,和你一样的朋友。”所以哪怕这或许就是王医生的命,今天就是他写在生死簿上的死期,他也想做最后的努力!

捩臣嘴唇微动。

片刻后。

“……哦。”

话音落下,捩臣手掌一翻,取出跃动着紫光的金色册页。

瘦削修长的手指轻轻拖着小小的册页,漆黑幽邃的双眸里闪烁着一丝淡淡的金芒。

“乾坤有道,地狱无门!”

灿金光辉从金色册页上一闪而过,然而,光芒消逝,没有任何动静。

捩臣蹙起眉头。

连奚:“我刚才用我的铃铛试过了,也没有用。”

捩臣:“因为就像你说的一样,他还活着。”

连奚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

无论是他的青铜铃铛,还是黑无常的金色册页,一直以来只有对鬼神精怪才有作用。就像对门高总的执念,在发现对门小伙不是人以后,捩臣当时就使用了金色册页,想要收服他,谁料金色册页却失灵了。

因为高总还活着。

现在也一样。王医生还活着,所以青铜铃铛和金色册页都对他毫无作用。

连奚严肃道:“那怎么办?”

捩臣想了想,忽然脑中灵光一闪。尘封的记忆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撬动开来。捩臣闭上眼,他静静地感受着记忆中的那一抹奇异的气息。下一秒,他倏地睁眼,接着,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左手。

静静地看了半晌,黑无常手指微微一动,顷刻间,一枚莹润温泽的长方体印章,骤然出现在他的指尖!

连奚讶异地看着这一幕,看着这枚小小的印章。

这是一枚白玉印章,细腻柔和的玉质仿佛自带柔光,跃动着莹莹光辉。然而在这通体透白的玉质深处,却有一丝红色的光辉游动闪烁。红光仿佛灵巧的游鱼,在白玉中灵活游动。

印章的顶部,刻着用篆体书写的难以辨别的六个大字。和寻常印章所用的红色朱砂不一样,这印章顶头沾染的是灿烂的金色。

这是什么?

同样的念头在连奚和捩臣的脑海中同时浮现。

然而现在,他们并没有时间去思考这个问题。

连奚:“这个有用吗?”

捩臣没有回答,他直接抬了眼,冷冷地望向傻傻站在一旁的王子皓。

“乾坤有道,地狱无门!”

下一刻,黑无常手持白玉印章,猛地盖向王子皓的额前印堂。

印堂,在玄门中,也称为命宫。

白玉印章轰然落下,印在了王子皓的命宫之上。六个金色大字随之印染上去,王子皓的额头上显现出六个篆体大字。

连奚将这六个字记在脑中,准备等解决完这件事就去查查看这到底是什么字。

就在这六个字印在王子皓额头的下一秒,一股极其阴冷的寒意骤然从icu病房内,冲向门外。连奚和捩臣齐齐转首看向病房内,只见一道黑色的影子速度极快,嗖的一下穿过门的缝隙,逃向楼梯。

连奚眸色一凛,瞬间拨动铃铛。

嗡!

厚重深远的钟声倾轧而下,将那小小的黑影压倒在地。

一切只发生在短短的数秒内。

王医生的魂魄顶着六个金光闪烁的大字,茫然地转身走进icu病房。他穿过那一扇扇门,走进最里间的病房,消失不见。

这样应该没问题了。连奚松了口气,这才和捩臣一起走到走廊尽头,俯身查看那个被钟声压倒的黑影。

“虫子?”黑无常啧了声,看清了这只在地上蠕动挣扎的小黑虫。他本想伸手去拿,伸到一半却收回了手。

好脏。

连奚看着这只小虫子,身体一震。他随手从无常证上撕下来一张纸,抓起了这只虫子。

当无常证的纸触碰到虫子的身体时,虫子发出一声尖锐的啸声。下一刻,黑烟袅袅,随着一阵被烤焦般的烟味,虫子彻底不动弹了。

连奚惊讶地看向身旁的同事:“无常证上的纸把它烧死了?”

黑无常神情肃穆地点点头。

手里捏着小虫子,连奚道:“这只虫子我见过,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它和我上个月在园区医院见过的小黑虫应该是一样的。我曾经把这种虫子带回家给你和苏骄看过,但是你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

捩臣忽然伸手,挡在了连奚面前。

连奚立刻噤声。

刺眼的阳光下,俊美冷漠的黑无常眯起双眼。

捩臣:“看。”

连奚沉了眸子,随着他视线所望的方向,定睛看去。

只见明媚的日光透过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射入屋内。阳光照耀在黑白无常的身上,也照亮了僵硬干瘪的虫躯。而就在这小小的虫尸上,一根细若发丝的黑线,一头缠绕着虫尸,另一头缠绕穿过玻璃,伸向远方。

同一时刻,苏城老城区某一层平房。

一堆又老又旧、破破烂烂的家具里,一个肮脏邋遢的乞丐老头正歪坐其中,盘腿打坐。忽然,他心有所感,双目睁开。

“不好!”

老头张开嘴,露出一口黑森森的脏牙。只见那深不见底的污黑大嘴里,是密密麻麻、无法数清的黑线。一头连接着他的喉咙,另一头连接四面八方!

“收!”随着乞丐老头一声呵斥,他口中恐怖密集的黑线堆里,一根看似不起眼的黑线无火自燃,眨眼间便燃烧成了灰烬。

老头嘴巴一闭,将这无数的黑线收回口中。他翻身跳下破床,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夺门而去。

另一边,园区医院。

连接着虫尸的黑线在连奚和捩臣的注视下,凭空燃烧,消失殆尽。

然而,连奚抬起左手,看着手腕上不断震动的青铜铃铛。捩臣翻开金色册页,望着上面缓缓浮现的一丝丝血色气息。

两人互视一眼。

黑无常转首看向楼道。

楼梯与楼梯交接处有一扇窗户,从那直接追过去应该速度不错。

捩臣正要走,却听身旁响起一道声音:“等等。”

黑无常转过身。

连奚:“我找辆车。”

捩臣:“……?”

晚上八点,夜幕降临。

漆黑的夜色笼罩着辽阔无垠的田野,大片大片的黑色吞噬着人类的乡村。

不同于城市的灯火繁华,乡村地方只有一排排的农庄有光亮。除此以外,就是漫无尽头的黑暗。

衣衫褴褛、浑身腌臜的老头穿行在这无边的黑暗中,快速行进。

人类奔跑的极限速度是百米9秒58,约等于10米每秒。然而这个老头的速度却超过了15米每秒。他鬼魅般的身影在黑夜中穿梭,只用了不到一个小时,就从苏城市区跑到了底下县级市的乡镇。

终于,心中的危机感慢慢降低。

老头停下脚步,在一片荒地里喘气休整。

他毕竟还是个人,还需要休息。想必逃到这里,苏城鬼差应该察觉不到了吧。

老头眯起浑浊的双眼,张开嘴,露出满口漆黑的线。他又肥又厚的舌头勾起一根黑线,轻轻动了动。很快,一只小小的黑虫顺着那根线,迅速地爬到他的口中。

嘎吱嘎吱。

老头嚼着这只黑虫,恢复了点力气。

“这股气息,不是之前的苏城黑无常。苏城上任了新的鬼差啊。”老头咯咯地笑着,一边咀嚼黑虫,“气息很强大,应该不止一个,看来新的白无常也上任了。有点意思,这个新的白无常是谁,不是地府派上来的么。”

嚼完了黑虫,老头抬头仰望星空。

他不是怕苏城的新任黑白无常,哪怕新鬼差的气息似乎很强大,但他依旧无所畏惧。那只小黑虫临死前透过黑线传达过来的信息极少,但从头到尾只疯狂地重复着一种情绪——

恐怖恐怖恐怖恐怖……

“虫儿觉得他们很恐怖?”

老头嘿嘿地笑了起来。

他双手抵着后脑,一边哼着不成调的小曲,一边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有多恐怖?

他见过沪城的鬼差。

沪城那对黑白无常在这一片算是极其强大了,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不依靠任何外力,就能收服百年道行的恶鬼。好像在鬼差业绩排行榜里还位列前三?

对了,苏城这一对黑白无常现在排行多少了?

老头从□□里掏出一本皱巴巴、脏黑黑的薄本子,乌黑的指甲按在这个薄本子上,他翻开了封页。

“倒数第二?哈哈哈哈。”

突然觉得自己之前的逃跑行为实在很蠢,只是因为虫子传递过来的“恐怖”情绪,还有那两股远远感知到却没有琢磨清楚的强大气息,他就一路从苏城市区逃到了乡下。哪怕是碰到沪城的那两个鬼差,他也丝毫不惧,甚至还稳占上风,现在却这么逃跑了。

是的,老头本来在沪城生活,但是他祖籍苏城。

十几年前,他决定落叶归根,回到苏城定居。于是,便搬回了这里。

静谧幽远的田野小道上,晚风徐徐吹着,玉米秆叶发出哗啦啦的声音。

老头的身后传来汽车的声音。

现在农村人生活条件好了,大半夜的乡间小路上还有汽车行驶,虽然少见,但也不是没有。老头没想太多,继续哼着走调的歌,一边拿着又脏又破的薄本子翻看。

车子的灯光从老头身边擦肩而过,溅起一阵尘土。

老头一愣,停住了声音,看向那辆远去的车。他咧开嘴,露出一口黑牙,慢慢笑了。

就在他准备把黑虫放到那辆车上的时候,突然,那辆车停了。

老头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他看着两个年轻男人打开车门,下了车。

连奚下车时,车子荡起的灰尘还没散,溅了他自己一身。他呸了两声,把身上的尘土掸干净。不是他开车太块,是这条路上不知道为什么有很多尘土。估计白天的时候有运土的大卡车从这路过,洒了一地。

“好脏。”黑无常表示非常嫌弃。

连奚看向同事:“将就一下。”

接着,两人抬起头,看向站在不远处的邋遢老头。

连奚打量着老头,发现他裤脚鞋子都又脏又破,身上还有不少尘土。估计是从苏城市区一路跑过来的。

连奚:“虽然我很久没开过车了,但是看来,我开车的速度还是比你跑得更快的。”

老头的脸上没有一丝笑意,他冷漠地盯着连奚和捩臣。

捩臣闭着眼感受了一下,他睁开眼,轻挑一眉:“没有业绩的味道?”他本来以为追的这个人类身上应该有很多鬼魂,有很多业绩。就像之前的小白鸽,小白鸽杀的人,比如孙燕,孙燕死后,魂魄就藏在小白鸽的陶瓷雕塑身体里。

这个乞丐老头杀人,居然不自己私藏鬼魂的?

黑无常顿时兴致大跌。

连奚却不是为业绩来的。他看着老头,淡淡道:“玄门修士?”

老头默不作声,看着连奚和捩臣。良久,他咧开肥厚的嘴唇,露出一口黑牙,咯咯地笑道:“是。”

连奚心里闪过一丝厌恶:“如果我没看错,虽然你的装扮变了,但我们曾经在苏城园区医院的太平间见过。”

老头:“是。”

连奚:“我认识一个玄修,他是我的朋友。我不知道你们玄修有什么制度,是什么修炼手段,但是你杀了人。”据赵教授说,那对来医院的小情侣里,女孩没死,男孩却早死了。而且……

连奚一字一句道:“你伤害了我的朋友。”

说完,连奚转首看向捩臣:“玄修杀人,有什么惩罚么。”

全世界没有人比捩总更懂无常准则了。

捩总每天的日常就是:看无常证看无常证看无常证……抓鬼……再看无常证。

捩臣:“凡人强行偷渡鬼魂去地府,是为影响无常正常工作。罚每日午时受油锅生炸魂魄,一个时辰,持续七七四十九天。名字写上无常证后,立即执行。”顿了顿,又补充道:“第46条。”

连奚打开无常证,翻到无常守则第46条。

果然,和捩臣说的一样。

连奚抬起头,看向老头:“你也听到了,那么……”

“等一等。”

话被打断,连奚蹙着眉,看着远处的老头。

黑夜中,这邋里邋遢的老头把手伸进自己的□□,掏了掏。几秒后,他掏出了一大堆黑漆漆的木质令牌。月空下,这些黝黑的令牌在月光下闪烁着幽光,老头咧开一口黑牙,嘿嘿笑道:“猎鬼令见过么。”

连奚的脑中瞬间闪过一句话——

当月排行第一名地区,黑白无常可获得孟婆汤十碗,猎鬼令十枚,招魂幡一把……

猎鬼令?!

老头阴恻恻地笑着,他将手里的猎鬼令扔在地上,又把手伸进□□,掏了掏。

哗啦啦。

一枚又一枚猎鬼令被他像不要钱似的扔到地上。

“小鬼差,你仔细看看你的无常证,上面写的是什么。人杀人,没有任何问题,不归无常去管,这是阳间的事。你的无常守则惩罚的是,人偷渡鬼魂去地府的事。

“猎鬼令,无常得之可用之去驱使鬼魂,为自己所用。一枚猎鬼令可驱使一个十年道行的鬼魂一个月。凡人使用猎鬼令,可自行送一个鬼魂投胎,不算抢占无常的工作……

“这些年我杀了多少人啦?我想想。

“嘿嘿,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啊呀,记不得了。

“这里有四十九枚猎鬼令,肯定够了吧。”

看着那堆成小山的黑色猎鬼令,连奚呼吸一顿。他镇定下来,抬起头,冷冷道:“你只杀了四十九个人?”

老头愣了愣:“被你发现了。”随即,他又笑道:“但是我就算杀了更多人,你找得到证据嘛。”

连奚的脸色冷了下来。

这时。

“你刚才说……你抢了我多少业绩?”低沉的男声忽然从一旁响起。

连奚和老头齐齐愣住,一起转首看向捩臣。

连奚:“……”

老头嘿嘿一笑:“我有猎鬼令。”

捩臣笑了:“多少个?”

老头察觉出一丝不对:“?”

危险的气息在黑无常大人的身遭弥漫开来,老头也渐渐失了笑容,但是他并不恐惧,反而跃跃欲试,眼中闪烁着森冷嗜血的光。

就在这剑拔弩张、大战一触即发之时。

连奚:“你说你有猎鬼令,所以你可以行使鬼差之责,合法把鬼魂送去阴间……你对无常守则似乎很了解。你曾经也是鬼差?”

老头微愣,他看向连奚,又看向连奚手里拿着的白色封皮的无常证。

白无常啊。

老头的喉咙里发出一声古怪的笑。

连奚心中闪过一丝奇妙的感觉,他忽然觉得自己手里的无常证好像微微发烫。莫名的,他的视线缓缓下移,看向了老头手里抓着的那本书。

那是一个薄薄的本子,又破又烂。封皮早就不知道扔到哪儿去了,纸张也皱巴巴的。好像还被老鼠啃过,到处是洞。

一个诡谲恐怖的念头从脑海中闪过,连奚心中一凛,他望向老头。

“你的猎鬼令是从哪儿来的,你手上抓着的那个本子……是什么?”

好像被抓住作弊的小孩,老头哎呀哎呀,夸张地叫唤了好几声。忽然,他的叫声戛然而止,他看向连奚,咯咯地笑了起来:“又被你发现啦。你不是猜出来它是什么了吗?”

连奚:“白无常证?”

浑浊的双眼死死凝在连奚身上,老头狞笑着,声音飘荡在晚风中,渐渐飘远。

“苏城白无常,肉真嫩,我的虫子吃得很喜欢。你也像上一个白无常一样……那么好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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