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冰回国后,她跟齐筝之间的联络并未完全断了,两三天会聊一会儿,但大多都是谈论工作方面的事。齐筝依旧是不卑不亢,就事论事的态度。比之前的疏离好些,可也没什么明显松动的迹象。
这天刚结束小组讨论,齐筝揉着腮帮子准备去后门外的汉堡店买点吃的。刚才跟印度来的同学一番唇枪舌战,她快累崩了。
黎允珊从后面追上来,搭着她的肩膀:“齐筝,明天没课,晚上一起去吃顿好的解解馋。”
齐筝笑着拒绝:“提议不错,但你别忘了后天有两个due。”
黎允珊垮脸,好生气又无可奈何的样子:“真是可恶,我现在就能想象得到明晚到处找不到那几个印度同学但又不得不把小组作业及时写完的痛苦。”
齐筝也被这种情况折磨,这种事有时真无解。
已经正式开学一个多月了,课程逐渐加快,小组式的讨论和作业也成了家常便饭。齐筝克服了最初的生涩和窘迫,坦然地和所有人都说着英语,短期内进步明显。
不过,这也得感谢她遇到了一位好的“口语老师”。
庄沐晴站在教学楼外面,双手插袋,一条半长的围巾将她优美的天鹅颈遮挡起来,却无法遮掩她身上另类出众的气质。
黎允珊正说得起劲,忽然停了下来,示意齐筝:“看来你今天不想去也不行了,有人特地来等了。”
齐筝顺势望去,正巧遇上庄沐晴看过来。
她加快几步走下台阶:“你不是说明天才有时间?”
庄沐晴明媚笑开,脸上是淡雅精致的妆容,身上是开朗明亮的艺术家气质,服饰简洁而不失品味。她比齐筝矮了半个头,但身材苗条,比例很好,得益于年幼时便练习芭蕾舞。
“临时改了时间,就顺便来看看你有没有空。”
她们原本是约好了明天见面的,所以齐筝今天才想着先把作业完成。她不喜欢踩着due赶作业,这样让她既焦虑又没安全感。
齐筝拿出手机看了眼,轻叹:“你应该先给我发个消息的。”
庄沐晴歪了歪头,有点调皮又带着几分轻松:“不用那么刻意,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如果你没空,我们改天再约就好。”
齐筝在心里暗暗盘算,计划着时间如何调整分配会比较妥当。
庄沐晴一点也不着急,也并不在意齐筝没有立即答应她的邀约,反而闲适淡然地和黎允珊聊了起来。
庄沐晴是在一个月前接到大伯电话的,说有个朋友托他照顾齐筝。听完了齐筝的基本情况,庄沐晴就知道大伯这通电话的用意。
他人在纽约养病,这照顾的人情他承了,具体去做的人,却是她。刚跟团队从埃塞俄比亚回来庄沐晴并未借故推辞,隔天就联系了齐筝。
大概是大伯特地交代过,庄沐晴只说是受大伯之托来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地方。庄老板对齐筝的印象不错,听说她来美国读书,尽些地主之谊也合情合理。
齐筝根本不想麻烦别人,尤其是庄沐晴这样一看就不是闲得发慌的人。
谁知等她婉拒好意后,庄沐晴却说:“这样好了,我帮你练习口语,你教我一些海城的东西。”
庄沐晴是庄老板三弟的独生女。当年庄老板单枪匹马外出闯荡,刚刚站稳脚跟就把家里的兄弟姐妹想尽办法弄出来,三弟是和他并肩作战最久的一个。
只可惜,小辈当中,资质最好的庄沐晴喜欢艺术,搞摄影,玩雕塑,读设计,就是对做生意没兴趣。
其他几个,要么是当了医生或是考了律师执照。剩下的,纯粹只想吃喝玩乐,庄老板也不愿意把一辈子的心血交到这样的人手里。
早年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如何在商界厮杀中活下来,之后又全力拼搏扩大业务,稳住根基,等到财务自由,才终有时间念起故乡种种。
只可惜,小辈中,会说纯正海城话的已不多,更别提对海城有太多深入了解。
他们,仿佛就是黄皮肤,黑头发却更熟悉西方文化的跨文化者。
庄沐晴这么说,齐筝自然没理由再拒绝。有了庄沐晴的帮助和纠正,她的口语进步很快。加上她有意识在课堂上多练习,现在慢慢地已经能在小组讨论中有自己的位置。
齐筝知她虽说无所谓,但都亲自过来了,没理由让人家白跑一趟。她调整了时间,接受了庄沐晴的邀请。
“允珊,你也一起吗?”
黎允珊听说她们要去吃好吃的,厚着脸皮跟着了。
等她们上了车,庄沐晴再次确认了一遍地址,才说:“朋友告诉我,这家小笼包店的味道十分好,所以想和你们一起去尝试。”
黎允珊也是南方人,家乡就在离海城不远的地方,一听小笼包她就流口水。
“天知道我已经多久没吃过地道的小笼包了。超市里那些速冻的点心已经不能满足我可怜的胃了!”
夸张的语气和表情逗笑庄沐晴,但她还是专注看着前方。
齐筝也想吃小笼包,但其实她更想吃……小馄饨。
只是她不会主动说,别人特地带她去吃美食,除了感谢,怎么好意思提出其他要求。
庄沐晴转头问齐筝:“那你呢?有很想念海城的食物吗?”
出门在外久了,胃是最诚实的那一个。齐筝也不例外,她当然想念,尤其是气温降低,深秋自带的那种萧索感,又更容易引起乡愁。
而家乡美食,则是乡愁中最突显的一种。
“每天都想,只能靠努力学习来缓解了。”
黎允珊啊啊叫着:“难怪你成绩进步这么快,原来是把想念转化成动力啊,get到了。”
齐筝抿唇,转向窗外,看着已经慢慢适应的当地街景,心里仍是空落落的。
她是想念,除了美食,还有美人。
车程有些远,庄沐晴开了快一个小时,又因为不熟悉当地环境多绕了几圈,最终在朋友的“遥控引导”下找到了。
“人还挺多的,看来应该很不错。”
庄沐晴是最近几年才开始真正对海城感兴趣的,确切说是对海派文化有兴趣。但大伯平时严肃古板,她父亲又醉心养生,她也不想跟他们讨论这方面的事。
听说齐筝是海城人,又和她年龄相当,这让庄沐晴很高兴,仿佛终于找到一个可以讨论可以交流的同伴。于是但凡能找到与海城相关的元素,都想跟齐筝分享一下。
排队半小时,终于坐下。庄沐晴看着图片上的精美食物,一口气点了六种不重样的。
“这会不会太多了?”黎允珊看着她一顿操作猛如虎,好心提醒。
“没关系,吃不完的话我们就打包带走。难得过来,不多试几种味道很可惜。”
搞艺术的,当然喜欢把新奇的东西都尝试一遍。庄沐晴身上阳光开朗和自由洒脱的气质并存,并不会让人觉得她不靠谱,只是让人心生羡慕,能自由追寻自己喜欢的东西,大概就是最大的幸福。
除了小笼包,庄沐晴又在齐筝跟黎允珊的介绍下,选了其他几种食物。齐筝最后要了份小馄饨,她本想说算了,明明已经点了很多其他的,可是她的目光在看到餐牌的第一刻就在寻找小馄饨了。
沈之冰前天晚上应酬到很晚,索性让司机把车开去城郊别墅。自从跟齐筝见面后,她不那么抗拒回到这里了。只是还是不太愿意去齐筝住过的房间逗留,总觉得会莫名难受。
心姨见她下楼,迎了过去:“三小姐,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心姨依旧被留在这里,沈之冰没有明说为什么,但她隐约猜到跟齐小姐有关。因为齐小姐离开这么久了,三小姐竟然从没提过把她用过的东西和房间里那些衣服给处理掉。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保持着之前的样子,即便齐小姐已经不在这里。
沈之冰对食物的要求不算太苛刻,只要新鲜,营养均衡,她基本不会挑太多毛病。但今天她却突然开口让厨房去做一碗小馄饨,倒也不是难事,只是厨房事先没准备,需要等待。
沈之冰看了眼时间,上午有个重要的会议,她怕是等不及。
心姨见她难得主动提要求,建议道:“要不我让司机出去买一份?”
沈之冰不太想吃外面买的,犹豫间又听心姨说:“之前齐小姐推荐过一家,距离这里不太远,味道还不错。”
沈之冰的眸光瞬间闪了一下:“她说好吃?”
“是啊,齐小姐还买回来跟我们一起吃过,的确还不错。”
“那让司机去吧。”
沈之冰对小馄饨和葱油饼这类海城传统早餐是没什么执念的。印象中是她爷爷喜欢这些,到了她父母这辈,已经中西结合,不那么执着于某一类口味。
还是上次去美国出差,齐筝病了后想吃小馄饨,沈之冰跟云菲算是搭了个顺风车尝了两次,味道的确不错。后来偶尔她也会吃,但毕竟很少主动想起来,所以总共也没吃过几回。
今早偶尔想吃,这念头便一发不可收拾,还好齐筝推荐的这家店成功安抚了她。
上午的会议顺利进行,早餐吃得好的良好效果一直在发挥作用,沈之冰觉得自己的工作效率格外高。
“答复银行,这些文件三天内会全部送过去。”沈之冰已经完成了最后的确认,只要拿到这笔贷款,收购计划就没有阻碍了。
她想了想,说:“庄老板那边我亲自通知,你去忙别的事吧。”
云菲答应后,没有立即离开,沈之冰知她还有事,停下来看着她。
“沈总,昨天小齐发了朋友圈,你看到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话说你们知道我昨晚为什么突然那么困吗?因为上班很累的我,妄想靠红牛提神。于是我满心欢喜地喝完一罐后去洗了澡,结果困得要死!!!!眼睛都睁不开好想睡觉……以后买红牛的钱也省了,美滋滋!
ps:大概一小时后,有加更,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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