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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七章 落花有情(1 / 1)

王献之的心情很好,相当得好。

这阳光,这轻风,这空气里的清香,站在书房门口,伸个懒腰,人生嘛,就该这样的。

上一次这么快乐,还是和谢玄把临海郡的几个小公子殴打了一顿,然后两人兴致勃勃给自己帮派起名字的时候。

“表弟,这是你画的吗?”一个轻软的声音响起。

王献之转过头去,自己书房里头,大一岁的表姐郗道茂,正举着一副春游图,眨着眼睛。

“是我去年画的,算不得好。”王献之点了点头,这位表姐绝对是自己最喜欢的人了,人活泼,大方,却不矫揉做作,尤其是每次她每次笑起来的时候,两只眼睛就像弯弯的月牙。

最关键的是,她在夸人的时候,总是那么真诚,会用眼睛直视着你,每次找到些小玩意,都会用那种好听的声音,表达着自己的欣喜。

“这已经很好啦,尤其是画里的这个牧童放牛,牛的尾巴自然,不翘起,也不直落,而是耷拉着,颇为生动形象,不像那些画里,只在意山水,却对细节把控相当不到位,我上次还见过一幅画,里头牧童手里的鞭子,居然是垂直落下的。”

郗道茂摇摇头,“那样的画作,便是再精美,也不过是些浮华之作,不值一提。”

“表姐,你说的可太好了!”王献之有一种遇到知己的感觉,要知道,自己去年在画这幅图的时候,可是饱受折磨的。

当时,二哥王凝之,莫名其妙地想要去感受什么田野风光,就强行拉着自己和五哥,六哥,一起去乡下住了一段时间。

具体的体验呢,就是五哥做饭,六哥打水,自己放牛,然而二哥每天搬个躺椅,在凉棚下感受夏日。

而在二哥终于结束了他的下乡活动之后,还要求每人交上心得体会,五哥写了篇文章,痛斥了这种欺压良民的行为,被二哥追着打了半天。

六哥很乖巧,把自己在乡下学会的捏花馍馍技术用来做了顿饭,二哥表示满意。

自己就含着眼泪,画下了这幅惊天地泣鬼神的巨作。

在回家之后,才知道,原来是二哥把老爹书房里一件汉武时期的画给不小心扯烂了,为了避免老爹的追打,才突然下乡的。

这也是他来不及去找朋友兄弟,只能把自己和五哥六哥带去解闷儿的原因。

虽然自己在得知真相后,流着眼泪找人主持公道了,但没啥用,因为在这段时间里,二哥已经托人去寻来光武皇帝时期,一封笔力苍劲的文章,让老爹不再追究了。

而老娘,则表示自己兄弟们每日里在她眼前晃来晃去,惹是生非,去乡下住几天也是好的。

大哥倒是安慰了自己,但在见到自己的画以后,就改变了心意,不但没有帮自己讨回公道,还觉得画得不错,可见人要作画,做学问,还是该亲身体验才好,为了避免大哥一激动也要带着自己下乡,王献之就溜了。

但是在得到表姐郗道茂的夸奖后,尤其是点出了自己确实细致入微,从放牛郎手里的鞭子,到牛的尾巴,足见她是认真看了,也是真心的赞美。

所以王献之现在只觉得,老天果然是最公平的,从不会让人的辛苦白费,这真是太好了。

平时接触到的女孩子,大多是其他家族的子弟,要说人各有不同,那是自然的,有的小姑娘活泼,有的小姑娘文静,有的小姑娘端庄,也有的小姑娘撒丫子疯跑。

可是呢,活泼的姑娘总是说话不懂照顾人,文静的姑娘又不爱说话,端庄的姑娘像个刻板的先生,疯跑的小姑娘,嗯,就算了吧,那是谢玄才喜欢的。

于是乎,作为一个成熟的小孩子,王献之平日里对这些姑娘们是不太关心的,前几年二哥说过一句话,让王献之记忆尤深。

那是一个温暖的午后,家里孩子都陪着母亲在院子里乘凉。

郗璿就躺在树下的摇椅上,问着儿子们,以后想娶个什么样的娘子。

大哥表示很羞涩,低着头说只要爹娘觉得好就行。

二哥表示很羞涩,低着头说只要自己觉得好就行。

在老娘把手里正咬着的半个果子砸过去以后,二哥才解释了一句:“要是我自己不喜欢,那每天见到她,我都给不出一个好脸色,人家也不傻,自然知道我的心意,这样下去,岂能相伴一生?”

老娘虽然看着有些不爽,但总算接受了他的说辞,又问兄弟几个,平日里见到的各家姑娘们,有没有喜欢的,还说自己就没见到老大老二对哪家的姑娘献殷勤,难不成这么多姑娘,两人都没喜欢的?

大哥表示很羞涩,低着头说自己身为男子,岂能和姑娘们距离过近,有违礼仪。

二哥表示很羞涩,低着头说自己身为男子,岂能给姑娘们献殷勤,浪费感情。

在老娘一把夺过正在给她背后,给她扇风的三哥手里的扇子,就要砸出去的时候,二哥才解释:

“我未来的娘子,我自然会对她好,献殷勤,可我没必要去给别人献殷勤,就好像我若是个普通百姓,自然要努力赚钱养活自己的娘子,可我为什么要去给别人的娘子送钱去养活她们?”

“我,王凝之,只会给自己的娘子献殷勤,哪怕一辈子,别人的就算了,关我什么事?”

就在兄弟几个都瞪大眼睛,准备看老娘打算怎么修理二哥的时候,却发现老娘并没有平日里的暴躁,也没有追着二哥满院子跑,反而笑了起来。

“倒是个专心长情的。”

二哥说话基本不靠谱,老娘说话基本都靠谱,两人是同样意见的话,那到目前为止,都是绝对靠谱,从来没出过岔子的。

于是,王献之深以为然。

自己身为琅琊王氏七公子,有什么必要去给那些小姑娘们献殷勤?

要是外头那些小姑娘们,都能像表姐这样,长得好看不说,人也落落大方,最重要的是,真诚地欣赏自己,不恭维,也不虚情假意,那该有多好呀。

可要真是这样,那自己好像要喜欢很多人才行,这样的话,献殷勤是不是太多了些?

那我什么时候读书写字,什么时候习武练功,什么时候和谢玄溜出去玩,什么时候用一种不屑的目光鄙夷其他爱献殷勤的小男孩们呢?

时间啊,总是不够用。

虽然年纪很小,但王献之已经深深感受到光阴似箭,日月如梭的道理了。

“七弟,表妹,你们在这儿吗?”院子外头一个声音响起,王献之答应了一声,就见到三哥王涣之进来。

“三表哥。”郗道茂上前问候。

王涣之点了点头,“表妹,娘叫你去,说是找到些首饰,要你去挑挑。”

“好,”郗道茂开心地回答,就要出门,王献之也随着移动,却被王涣之就揪住了。

“七弟,你要去前厅,找二哥。”

“二哥?他找我干嘛?”王献之下意识就觉得没啥好事,眼珠子滴溜溜转,想要找个借口开溜。

“司马家的人来了,别的我就不清楚了。”王涣之一把揪住他的衣领,把王献之转了回来。

等到一头雾水的王献之来到前厅,才看见二哥王凝之,正和司马道生聊得开心,而在他们旁边,还坐着一个小姑娘。

“老七,过来。”王凝之招了招手。

“王献之,见过司马大哥,见过妹妹。”王献之走上前行礼,印象中这个小姑娘上次在马场和好客楼见过,是司马道生的二妹,叫司马道福来着?

“你去,带上小妹妹在家里头转转,照顾好人家。”

王献之张大了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古怪得很,司马道生来家里做客,莫名其妙带个小姑娘是要怎么样?

就在这时,王献之注意到二哥给自己眨了眨眼,顿时就警惕起来。

难不成家里有什么宝贝,这小丫头是过来寻宝的?她大哥来吸引注意力,然后给她制造机会?

还是说,她来是要搞破坏?

兄弟里面,三个四哥年纪大了,不好陪着小丫头,五哥六哥都不如自己聪明伶俐,所以二哥才会让自己来替他看着这小丫头吗?

果然,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好,二哥,我明白了,司马姑娘,请随我来。”

放心吧,二哥,我绝对会把她盯得死死的,不会给她一丝可乘之机!

瞧着两个小孩离开的背影,王凝之心里笑笑,这司马道福,可不是来王家做客的,而是趁着她大哥来,就强行跟过来,还指名道姓地要参观王家,请王献之陪同的。

果然,历史总是如此霸道啊,司马道福年纪这么小,居然就对王献之有兴趣了。

既然未来这丫头如此喜欢你,甚至请皇帝逼着你休妻都要嫁给你,那你们索性就提前接触一下,要是真能培养出感情来,以后也就不用那么难了。

“司马姑娘,请问你想去哪儿观看?我家后院里,有松林,也有书画廊,还有……”走在外头,王献之一边介绍着,一边在心里冷笑,这可是我家,你还想整出什么花花来?

“王七哥,你别这么叫我,怪怪的,叫我新安就好了,这是我爹起的小名。”司马道福却好像心不在焉,并不在意去哪儿,而是更好奇身边这个小伙子。

上次在马场的时候,就觉得他与众不同。

不像那些孩子一样,跟着谢玄那个疯子满场乱跑,反而文文静静的坐在那里,还能讲出一番道理来,即便周围都是些大人,也丝毫不见他怯弱,反而是泰然自若。

当时姐姐就和自己说,这个王献之,不愧是王羲之大人的儿子,颇有其父当年坦腹东床的气魄。

虽然很多人都说王羲之大人纵情山水,有负王氏对朝廷之义,却没人敢说他愧对琅琊王氏之名,若是王献之也能像他父亲一样,不痴迷与官场,还有君子之风,那可真是太妙了。

或许其他人不清楚,但与王家交情深厚的会稽王一家,哪儿不知道,王羲之的夫人,郗璿这些年来,日子过得有多舒心。

与其他人不同,作为皇室子弟,司马道福从小就知道,自己未来的夫婿,那肯定不能是凡人,父亲虽然宠爱自己和姐姐,但对于这一点,也不允许她们随便去喜欢什么人。

而这些,都是在上次偷听姐姐和父亲谈话时知道的。

在建康这些年,那些走鹰斗犬的公子哥儿见了不知有多少,人人见到自己,都是上赶着恭维,希望能在自己面前留下个好印象,甚至还有几个一看都快跟姐姐年纪差不多了,还冲自己显摆呢。

然而,这些人,要说玩,那是真会玩,可他们的文采,武略,甚至还不如一些在书院里的学生呢,不过是靠着家里而已。

这种人,不值得托付一生,因为他们所能给自己带来的,不过就是些富足的生活而已,真是可笑,难道我身为会稽王的女儿,还会缺了吃穿?

更别说,那些公子哥儿们,小小年纪就知道上青楼听曲儿,以后还指望他们是个好丈夫?

自己什么身份,难道以后能容忍这些?

这些建康的公子哥儿们,风气着实太差,到底还是缺乏累世家族的气韵。

回了会稽,就有两个人在第一时间进入了自己的眼里,一个是谢玄,在其他小公子们只能骑在马上,被人慢慢牵着走的时候,他就能纵马驰骋,英姿不凡。

但那家伙,嗯,看上去略微野蛮。

而且,经过自己回家以后的打听,谢玄可是会稽一带有名的小霸王,四处惹是生非,谢家到底还是些武夫啊。

至于另一个人,那就是王献之了。

在马场的时候,自己虽有注意到他,但也没有过多,反而是晚上到了好客楼,大家一起吃饭,才觉得他颇为不凡。

这小子,要么就是听他二哥说话,要么就是听谢家姐姐讲话,还会照顾妹妹,甚至还劝了谢玄,让他不要去练什么‘马上枪法’虽然自己没听懂,但很明显,谢玄那厮,必然是要做什么危险动作。

这些都不算什么,最多就是个温润有礼,然而,最重要的地方在于?

他,一整个晚上,都没有主动来找自己搭讪!

虽然谢玄也没找自己说话,但他毕竟是个疯子,当然不能以常人而论,那王献之呢?

从这一晚开始,司马道福心里就像有一只小猫在挠,充满了对王献之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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