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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瞌睡遇上枕头(1 / 1)

酒席间,宾主相谈甚欢,加上苍老板也很给面子,时不时过来巧笑嫣然地敬两杯酒,气氛格外和谐。

朱小七和林雨枫此际的心情都很不错,这一次相见令两人悬着的一颗心都放了下来。这是一个好的开始,而好的开始通常意味着冲突可以避免,双赢可以实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戏剧性的变化,是因为这天下午震怒中的林雨枫等到了姐夫铁铮的回话。

“新站长朱小七来自帝都,能友则友但切不可与之为敌。”很简洁的一句话,像一盆冷水将林雨枫的怒火彻底浇熄了。

黑水城是铁老大的地盘,在这座城市里他就是天就是地,手掌着生杀大权,可谓予取予求。可是那位站长大人,一来到风陵镇就狠狠地扇了他一巴掌,而他还必须笑脸相迎。素来强硬狠辣的姐夫居然忍下了这口气,林雨枫就算智商再低,也猜到了这个名叫朱小七的新站长定然有着非比寻常的背景。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他甚至从帝都两个字里嗅出了一股异样的味道。

所以,当他与朱小七相遇的时候,他摆出的友好态度是真诚的,他的笑容也是发自内心的。这些年里,在外人眼中他是在姐夫的庇佑下起的家,但他经商取得的成就更多依靠的是他的智慧和眼光。一个有背景的白\痴在黑水城可以过得舒服,但绝对混不出什么名堂的。

推已及彼,不论朱小七此行风陵镇报有什么目的,他敢从帝都到这里来当任职,而且一来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其胆色、魄力都值得赞扬。

黑水城主卖了账,朱小七心里也踏实了。而且,他很欣赏这个聪明的林老板。这个三十多岁的商人,在被他挑衅后展现出的能屈能伸的气度,足以说明他是个能成大事的人。而他得体的言谈举止,专注有神的目光,恰到好处的恭维,不亢不卑的态度,展现了他良好的修养和与人沟通的本事。和这样的聪明人打交道,很多事情就变得相当简单。

酒席散去时,略有些醉意的两人勾肩搭臂地朝着店外走去。

“苍老板,我今天喝多了,明天再来看你。”临出门,朱小七的眼神还忍不住在苍语瑶的身上转了几圈。

而他身边的林雨枫,却一个劲提醒他注意脚下,一眼都没有看苍语瑶。想来他应该是注意到了新站长对苍语瑶的爱慕之情,为了利益果断选择了放手。拿得起放得下,不错不错,朱小七心中赞道。

“武器交易的事还是由你们林家说了算,我参个股怎么样?”出了门,朱小七觉得应该亮牌了,于是抛出了自己的条件。参了股后,身为股东当然少不了偶尔查下账,只要弄清楚了那些商人的底细,他就可以慢慢设法查出那批武器来龙去脉。

“站长大人的想法,与我不谋而合啊!”林雨枫笑了。共同的利益,才能形成坚固的同盟。

“但是我们对未来的想法肯定不一样。”朱小七也笑了,“我要的不仅是垄断,我还要把生意做大做强。”

“做大做强?怎么做?”林雨枫愣住了。这太平时节,武器的需求量只有那么大,如何做大做强?

“黑水城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任何一种生意,只要有利可图,只要数量够大,都能带来滚滚的财源。走私点武器算什么?这个城市的商业要是发展起来了,完全可以成为联结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中心,甚至成为整个西大陆最繁华的商业聚集地。”朱小七看着他,郑重地说道。

“这个想法确实不错,但也只能想想。”林雨枫苦笑道,“巨大的利益会引来无尽的争斗,你看看小小的黑水城盘踞了多少势力?我姐夫倾尽全力,也只能做到使各方势力保持微妙的平衡。平衡一旦被打破,这个城市就会乱套。”

“黑水城眼下的光景,确实不适合做生意。”朱小七皱眉道,“这事你先琢磨着吧,等时机成熟时再放手去做!”

这小子到底想要干什么啊?林雨枫彻底看不懂他了。

入股的事情大致谈妥后,两人各自离去,并约定第二天商量具体的细节。

“这个人很有生意头脑。”冷云飞叹道。

“可惜是黑水城主的人。”朱小七点了点头。短期之内,他相信和林老板的合作还是会很愉快的。但是,如果有一天他和黑水城主发生冲突的话,他们之间的合作恐怕就会冰消瓦解。

“那倒未必。对商人来说,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如果你真能助他建起一个庞大的商业王国,黑水城主恐怕也左右不了他了。”冷云飞淡淡地说道。

他的话引起了朱小七的深思。

“我还以为你胆儿肥了,敢留宿风陵客栈了呢!”才进营区,轩辕宇就迎了上来。

“玫瑰有刺,我哪敢啊!”朱小七苦笑道,“和林家谈了些事情,基本谈妥了。咱们入股林家货行,明天上午你去谈具体的细节。”

“为毛又是我?”轩辕宇皱眉道。难道老子天生劳碌命么?

朱小七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只会啃骨头上的肉,你却嚼得出骨头里的油。谈判这种事,你不去谁去啊?”

“好吧。但明天有件事,你得亲自去办才行。”轩辕宇点头道。

朱小七没有想到,轩辕宇此次前往黑水镇,不仅和老狼头约好了交人的时间,还带回了一份意外的惊喜——他顺手在武者工会里接下了一个金额很高的悬赏任务——诛杀老狼头。他接下这个任务后准备离开时,黑水工会的会长冲了出来留住了他,说发布任务的雇主想见他一面。轩辕宇很快见到了雇主,一个高大英俊的狼族青年贵族。他先是提醒轩辕宇,老狼头是一个什么样的对手,然后又坦然告诉他,这个任务他发布了两年都无人敢接,只要轩辕宇的人能完成任务,他会把赏金提高一倍。鉴于这个青年是狼族的贵族,而且言语间透露了许多关于老狼头的信息,轩辕宇便约他明日到风陵客栈见面,由朱小七亲自和他见面。

“这敢情是瞌睡遇上枕头了啊!”朱小七听完轩辕宇的讲述后,不禁喜出望外。

“是啊!这家伙不知道和老狼头有多大的仇,这两年可是下了许多功夫,把对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他说,只要我们能灭了老狼头,他会帮我们把他的巢穴彻底端掉,而所有的战利品都归我们所有。”轩辕宇补充道。

“那这个人,我必须得见上一见了。走,到我那儿坐下,我给你看件宝贝。”

轩辕宇看着手里的图纸,表情有些茫然。

“这东西叫手弩,是我研究出来的,比普通弓箭更适合近战。拿来装备烈风,应该不错的。”朱小七解释道。

“需要这玩意吗?”轩辕宇不屑地说道,“你难道不知道烈风已经武装到牙齿了么?”

烈风战队,按照朱小七提供的怪异思路,花掉了他们辛苦捕猎得来的五十万金币,如今个个形同怪兽。身上,是一套由石犀皮制成的黑色战甲,普通刀剑根本砍不透。左臂上,灵石驱动的机关内藏有收放自如的绳箭,可杀人亦可飞檐走壁。右臂上也有个机关,内置数十根淬毒的钢针,发射动力强劲,可杀人于无形,是队员们保命的利器。左腿上,插着两把短兵器,一把匕首一把专门放血的三\棱刺。右腿上,则藏着一些逃跑时用来阻敌的法宝,比如迷药啊、石灰啊什么的。制式的腰带里则放着战场上用的一些医疗用品和药品。手中的武器是清一色的战刀,狭长而又锋利,可挑可刺可劈可斩,砍起脑袋来又快又狠。

“试试吧,这玩意可是用过都说好啊。射完就闪人,而且可以轻松地射了又射,男士必备的精品啊!”朱小七得意地笑道。

“其实我想说的是,你这么搞,老狼头会有意见的。”轩辕宇叹道。(推荐票,推荐票,放到尾巴上来求,战友们看完顺手投下,谢谢!)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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