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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刹那”“时间零”“复合领域”以及“龙族力量体系”的解析(1 / 1)

关于林年现在极限速度的问题,我按照剧情、世界观、合理性,各方面综合了一下,得出了以下一堆结论,设定党可以看看,如不是,可以跳过,不影响后文阅读。

我们先说林年现在的极限速度,也就是大家伙儿经常在群里和间贴唠嗑的,“刹那·十阶”加上“时间零·50倍速”是不是可以瞬间突破第三宇宙速度飞出太阳穴了(乐)。

先打个预防针,以下纯属基于常理科学推导出的符合表现力的“设定”,而非是强行用科学来“解释”玄学,我们追求的是尽量“合理”,而非是“虚幻里追求现实”。

我们一步一步来,先说“刹那”和“时间零”的设定。

原著中提到过“刹那·九阶”能达到让“时间零·50倍”的昂热校长勉强满意的程度,再加上犬山贺在最后的一刻感慨,校长挡机关枪子弹的速度才真的是让他“满眼星辰”,那么基本就可以看作是“刹那·九阶”小于“时间零·50倍”。

所以我大胆换算成再进一步的“刹那·十阶”等于“时间零·50倍”。

因为大家都知道,原著里本来关于“刹那”的描述就有些问题,所以在本书的世界观中是引入了“刹那的阶数越高,稀释会越严重”的说法,也就是说“刹那·十倍”是释放者本人的2的10次方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所谓的1024倍增益也就说着好听,毕竟没人真正达到过。(混血种固有的不抬逼格会死基因)

相比之下,时间零的“将一秒砍成五十秒来用”就显得更合理一些了,而原著中昂热在时间零中的行动也被称为“幽灵般的”,这就意味着“时间零”领域的加速下,释放者是不受既定的“物理规则”影响的,所以“时间零”是言灵中最特殊的一批言灵。

而在龙二的游乐园过山车桥段上提到过,“时间零”的真相并非减缓他人,而是加速自己,但这是否感觉又和“刹那”有些重复了呢?大范围的领域释放是否又多此一举了呢?

所以我大胆将“时间零”解构成三个主要效果:

1.释放一個大范围领域,修改领域内作用于在释放者身上的部分物理规则(比如突破音速不会带起气流、激波、噪音)。

2.在领域内加速自己,处于一种相当微妙的思维、肉体同步状态。

3.赦免领域内指定的生物(原著强调过无法加速非混血种,本书世界观无此项)。

而“刹那”的效果则是简单粗暴:

1.在体内撑起领域,加速自己的动作以及思维。

所以“刹那的阶数越高,稀释会越严重”也暗合了一些道理,比如“刹那”是无法免疫物理规则的,突破音速时释放者会承受音障、激波的压力,飞机都会因为超音速而解体。当初机关算尽都难以达到1马赫,这是因为面积律的魔咒,人体奔跑本来就是不符合空气动力学的,所以1024倍增益是不可能以人形态跑出1秒10米X1024的。

所以纵观下来,也就是“时间零”更符合道理一些了,因为“时间零”很聪明地涉及了“规则”,那就是玄学部分的东西了,是属于“设定”的范畴。

所以我以“时间零”来对标“刹那”。

犬山贺到死才爆发燃尽达到了“刹那·九阶”的成就,已然是历史上的“刹那”这个言灵的山巅,那么我就将“刹那·九阶”视作为“时间零·40倍”不为过。

在与昂热的战斗中,八阶的刹那无异于是慢吞吞的过家家,而在最后突破的九阶,跨越性的飞跃才侥幸伤到了昂热的眉角,这么一看就合理许多了。

自然而然的“刹那·十阶”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换做“时间零”的算法就是:“时间零·60倍”

诶,有人要问了,水哥哥,水哥哥,为什么是60倍,不是50倍呢?难道校长还不算不是时间零的巅峰吗?

不是这样的。

在原著里虽然昂热龙四倍被暗杀做掉了,已经被摘下了最速的冠冕,但在时间零的方面上我还是愿意称他为“混血种的巅峰”,所以无愧于对标“刹那·十阶”的名号。

但“刹那”这个言灵是个很纯粹的言灵,被南大成为“时间零的宿敌”,无法豁免物理法则,承受一切速度所带来的负面效果,那么他的真正极致就应该强过“时间零”,所以被定义为“时间零·60倍”。

当然,这个极致的前提是夯大力,正面对撞比拔刀斩,比奔跑的这种极致。

免疫物理规则实在是太bug了,没有空气动力学的影响,“时间零”就是比“刹那”好用,自由做出复杂的动作。

至于“刹那·十阶”铆足了劲狂奔能跑多快,考虑到空气动力学以及三度暴血的坦度(最主要是暴血的坦度是否能承受住超音速移动时候的压力和撕扯力,因为在速度接近音速时,周围的流动态会发生变化,出现激波或其它效应,会使自身抖动、撕裂、解体),我就大胆锚定个这台名叫“林年”的超音速战斗机马赫数是4,也就是4倍音速。(这里用马赫我只是单纯为了简单易懂做个比喻,大佬们就不谈马赫不是单位是比值,以及声速随着大气变化而变化的专业问题)

当然这个4倍音速的速度不可能是全程保持,只会是爆发的短时间,而且还得是直线无阻碍奔跑——这已经相当夸张了,并且林年自己也会承受很大的压力和负荷。(林年无法同时使用八岐与刹那)

正常的城市环境中,以“刹那”移动的方式也必然不可能只是直线奔跑,在战斗的时候是要进行各种复杂动作的,所以4倍音速这个速度起码得打个折扣,正常移动的速度只能是1到2倍音速左右。

限制林年速度的不是言灵,而是他本身人体的构造和强度,在战斗中各种复杂的动作可比战斗机的机动要恐怖多了,在后文林年也会学会“速切言灵”的技巧,也就是在复杂动作时使用“时间零”,简单直线加速运动碰撞时使用“刹那”。

“复合领域”就很简单了,一句话,会稀释。

玩过《地下城与勇士》的玩家都知道稀释这个说法,我不谈白纸黑字的数值,就简单谈设定,三个不同维度的数据,你猛堆一个的时候,你得到的收益就会越来越低——这就是稀释的概念。在设定中“复合领域”能达到的极限大概就是在“时间零·70到120”这个区间吧(这个巨大的区间是基于了叶列娜这个角色设定深度给出的模糊值),也是相当夸张了。现阶段的林年如果使用“复合领域”,效果大概就是硬抬一个“刹那·十一阶”出来。

最后总结一下。

“刹那·十阶”=“时间零·60倍”

“复合领域·基础”=“刹那·11阶”

林年“刹那·十阶”拔刀斩的极限刀速我就也按4倍音速算(速度和力量不挂钩啊)。

看惯了诸天文,以及玄幻文的读者会觉得这个数值也就一般吧,4倍音速也就那样,现代科学截止2011年也就是本书北亰剧情发生的年代为止,东风-16导弹的速度都能达到8马赫,林年身体数值能压过龙王,这是不是意味着龙王飞不过导弹。

要我说,你真凭速度来看,大地与山之王和青铜与火之王这两位已经出场,有过表现力的龙王来看,他们真逃不开导弹的锁定——但这不意味着他们没办法用言灵阻止导弹或者干脆直接硬抗导弹啊。

术业有专攻嘛,龙王不是全能的,每一个龙王都有侧重点,就比如最经典的“权”与“力”的分配。

先说一个结论:龙王=玻璃大炮。

我认为龙族的世界观并非纯粹的夯大力的世界观,林年这种蛮子已经很稀奇了,纯血的龙类在我眼里不应该是单纯比拼肉体的数值,而是在拥有可观肉体数值以保证不会被轻易摧毁的情况下,去肆意地玩弄世界的“规则”。

这也是我在本书中提到的,言灵才是龙族的核心,风火地水的炼金术才是大头,龙族的走向应该是在一定数值的情况下去玩弄规则,这也是为什么“皇帝”“青铜与火之王”“大地与山之王”跟林年过手每次都能占据上风的原因。

怪异的“夺舍”,“七宗罪”的炼金矩阵,“力”的极致技巧,这些都是可以玩弄“规则”的力量,是原著中提到过的“权”。

而不难看出林年掌握的是“力”,他在“力”这方面已经是T0级别的了,然而龙族世界观内“权力”里面真正奥妙玄学的一直都是“权”,也就是叶列娜掌握的那一部分(并非暗示两人为双生子)。

为什么要跟导弹赛跑,人类的武器的确强大,但在不讲道理的“言灵”下,这些强大的武器很容易就会失效化,无法发挥本来的作用。倘若大地与山之王可以控制磁场,那么她就能让核弹落不下来,倘若青铜与火之王能控制温度,那么它就可以在核爆中心创建一个温度隔离带。

我肉身跑不过导弹≠我处理不了导弹(天空与风之王除外)。

我肉身扛不住核弹≠我处理不了核弹。

总而言之就一句话:玻璃大炮。

但这玻璃大炮可以返厂维修(茧化),但无良商家会断你后路(给你茧扬咯)。

这么一看,龙王这种东西的具体实力是不是就显得清晰很多了,就算是掌握“权”的耶梦加得和诺顿在面对林年的时候近身战都能有来有回,这还不谈他们掌握着比肩身体数值的“权”。

所以林年和龙王的胜率一直都是46开,他4,龙王6。

因为他对上的都是玩“权”的最变态的那一批人,和康斯坦丁对垒的时候都只是输了一手人家龙王位格自带的“烛龙”,虽然康斯坦丁是青铜与火之王中的“力”,但言灵也是属于“权”的一部分。

当“权”和“力”合二为一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四大君主诞生的时刻,真正完整体的龙王,林年的胜算估计只有2:8开。

且顺嘴提一句,“力”派并不弱于“权”派,只是“力”派的路很难走,我给予的“力”派的巅峰就是大成的“十二作福音灵构赦免苦弱”,以“以力证道”最为上等的古典洪荒派论而言,我们蛮子路很难走,但走通了就是一力降十会,一通通万法的说法。

但值得一提的是,“力”和“权”的极致不过都是去扣那扇最终的“进化”大门的钥匙罢了。

至于为什么林年跟耶梦加得两次对垒,耶梦加得都吃亏了...第一次是有人助拳,加上耶梦加得不想暴露身份,第二次则是叶列娜代打,所以形成了“林年必秒大耶老师”“林年统领将大耶老师侮辱口牙”的假象,这十分甚至有九分错误的。

单是林年跟耶梦加得对垒,胜算一直都是4:6开,但保不准要输的时候,林年吼着什么姐姐,同伴,不能输的理由就把大耶老师给爆了,然后自己转头从坟头爬起来秽土转生什么的(

当然以上的这些说法并不是特别严谨,肯定有很多漏洞,但这是以一种尽可能合理的方向去“设定”的。

一些读者会吐槽这么做很搞笑,试图用科学解释玄学,但其实这并不是在解释,而是在框限,用我已知的手段去约束一些数值的膨胀,让一些数值大概就是这么个数值,有这么一个明确的界定和区间。

希望大家能明白我的意思,这并非在强行用科学去解释设定的合理,而是在用科学去锚定一个表现力极限的情况。

发现bug,然后打补丁,不少作者都是这么过来的,我也一样,希望谅解。

此章节分类为“作品感言”,为免费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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