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缇身体恢复的次日,她和达贡一起出现在白马镇。以前家人还在的时候,大约每两周她都会来一次,而这次却很不一样。首先她剪去大部分头发,穿上小男孩的衣服,并用围巾挡住口鼻。其次她现在的名字是梅林,没有姓氏,只有在达贡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向熟人表露真实身份。最后,她以前来的时候身边有家人陪伴,现在则只有一个见面还不到四天的矮人。
“千万别暴露身份,尽量让我开口,这样至少就能保持前后一致。”达贡感觉自己比拉缇还要紧张,他同样是第一次进行这种情报侦察的尝试。众所周知,矮人是不擅长骗人的,所以杰洛斯对他的要求就是“做好你自己,只要别说和金狗商会有任何关系就行。”
只是不说,不是撒谎,这样难度就低一些了吧?达贡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随着白马镇在他的视野里逐渐清晰,他的心随之越来越忐忑不安,总觉得前方的道路充满不确定的变化和各种风险。
白马镇曾经是一个为国王养马的地方,但马种的衰退让这里只剩下极少数家庭仍从事养马的营生。原来的草场和马场改成了农田或葡萄园,酿酒成为白马镇新兴的产业,散发着勃勃生机。
大约有四千人在周围生活,而作为核心区的白马镇上有近三千人。这里有三纵三横六条主要马路,外面还有一个近似圆形的环路。白马镇并没有建设城墙,唯一的防御设施是各家各户的篱笆围栏。领主府只是一个大一些的庄园,它的职责更多是为了招待为了狩猎或赛马而来的宾客,并非为了防守。博尔赫·马凤等人也是注意到防守的薄弱,才会将这里设定为他们的目标。
镇子里到处是木制的房屋,它们的设计高度雷同,看起来毫无特色,仿佛这里所有人共用一张建筑图纸。为了曾经发达过的养马、赛马产业,这里的道路修得宽阔而笔直,尽管最近被一些乱搭乱建的屋子占用了空间,却依旧可以看出往日辉煌的幻像。
只可惜在名为“现实”的暴雨冲刷下,镇子的泥土路非常泥泞,经过人踩车轧之后形成道道沟壑、处处凹坑。连续三天的暴晒将沟里、坑里的水蒸干之后,那些简陋的、破败的真相就只能大白于天下。
镇子的生活贫乏而单调,除了领主府的热闹之外,大概只有“汗血宝殿”值得一看。这座在本地享有盛名的旅馆是一个四层建筑,据说和领主府一样高,直到一百年前领主府维修钟楼时暗中增加了顶部的高度。凡是经过白马镇的商队、雇佣兵或者任何旅行者,只要不是囊中羞涩,都会首选去这个旅店休息。
现在这个时候的“汗血宝殿”正是人声鼎沸、高朋满座。本地人和外地人,还有成为本地人但还带着外地习气的“移民”混杂在一起,同时又各自忙着享受各自的快乐。从他们的穿着、言谈举止上基本能判断出他们是从什么地方来的,平时以什么职业为生。
那些正在为货物价格而明争暗斗的人不是达贡的目标,那些说着粗俗笑话、努力想要在女侍者屁股上摸一把的人不是达贡的目标,那些浓妆艳抹花枝招展并且主动往有钱人怀里钻的女人更不是达贡的目标。他来白马镇就一个目的:了解镇子的情况,为后续行动获取服务。
“一个矮人?”
当达贡观察别人的时候,别人也在观察他。矮人在白马镇并不常见,但也不会像领主的免税以及精灵的大发慈悲那样罕见。由于人类和矮人曾经爆发的战争,作为战马供应地的白马镇保留了警惕矮人的传统。于是,穿着红白方格围裙的旅店主人皱起眉头,倚靠在吧台上打量达贡,猜测着他的来意。他同时用抹布擦拭着仿佛永远不会干净的木头酒杯,权当这是一种掩饰。
被几十道目光注视的感觉并不好,不过达贡很快发现他们更多关注的不是自己的表情,而是身后的长柄武器。这旅店里喝酒吃饭玩耍工作的人都没有携带武器,至少明面上如此。就在旅店入口的墙上,一块边角生锈的铁牌上用简化语写着“禁止携带武器,禁止打架”。
达贡看到了牌子,装作看不懂。在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猎首斧就是他的依仗和信心。反正一脸大胡子可以遮住表情,他便带着梅林——也就是拉缇,拿猎首斧做拐杖,径直穿过人群,来到旅店主人面前。
“这里不准携带武器。”旅店主人放下杯子说道。这时,他注意到达贡的须环是金色的,那绝对不是青铜,但也不敢完全肯定说就是黄金,总之是看起来挺稀罕的材料,于是觉得还是把语气放软一些、缓和一些,说道:“你要吃饭还是要住店?”
“吃,住。”达贡蹦出两个简化语的词,然后打开口袋,拿出五个矮人金币。“行?”
“我会说坚古族语。”旅店主人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尊敬的坚古族客人,吃饭、住宿都是没问题的,只是这店里不允许携带武器。”
“坚古族人能打架,全身上下都是武器。”达贡实话实说:“我要用脑袋和双手,比用长柄战斧更能当武器,你也要砍掉我的手,剁下我的头吗?”
“那不会的。”
“对吧,这不就结了。坚古族人说话算话,我不在你这里找事,别人不打我,我也就不打别人;别人不用武器,我就不用武器。但是你若想让我交出武器,那就得看看你能不能打赢我了。”
“我不和你打架,我是开店做生意赚钱的。”
“诶,这就对了。所以说你们人类绕来绕去说话就是麻烦。”达贡左右看了看,然后说道:“你这里有地根泡沫酒吗?”
“没有。”
“水蟹红?”“没有。”“喇叭烈?”“也没有。”“熊蜥蜜酒?”“这个还是没有。”
达贡胡编了一串酒名,反正是把随便两个名词联系在一起,或者加上颜色、或者加上口感,再加个酒字,听起来足够唬人就行。他直觉这样可以显得神秘莫测一些,做点怪事、出点问题也有办法可以搪塞。报了四个名字之后,虽然觉得差不多了,但他还是说了第五个:“马蜂火焰你这里也没有?”
“这个倒有!”那老板的话差点没让达贡背过气去。“其实是叫火焰马蜂,我们这里的特色。想必您是从其他尊贵客人那里听说的吧?”
“我听人提起过,但不详细。给我说说?”达贡道:“我记性不太好,只是听了名字,忘了具体是那家店,真是抱歉、抱歉。”
临来之前,杰洛斯担心达贡不会侦查,就交给他最基本的谈话技巧。包括:多让人说,多夸奖,多同情,多类比。他说:“当那个人觉得你和他有同样的情绪、回忆和感触,就会不由自主地将你看作镜子里的他,觉得你可以信任。”
“诶,客人能记住名字,我就很欣慰了。我保证,等你品过之后,一定会记住我汗血宝殿的名字。”旅店主人颇感自豪地说起自家特产:“这火焰马蜂的口感独特,就像点燃了马蜂窝之后,蜂群乱飞,刺激的感觉先是不断惊扰舌头、喉咙,然后紧跟着一束束热流进入胃部,仿佛又有着火的马蜂飞进去。”
“听起来是很刺激……”达贡掏了掏耳朵,硬着头皮说道:“这酒怎么品?”
店主人微微一笑,拿出一个小玻璃杯,里面也就能装大拇指头那么多的一点点酒。“既然您说品,那就不能收钱——不过只这一杯。您得理解,除了酿酒师之外,我也得开店挣钱。”
达贡这才知道自己做对了,但他宁可自己没做对。他顺着店主人的意思用了“品”字,这就对了;如果说“买卖”,那就不符合他报出那么多酒名,仿佛是个品酒客的身份和表现。
一些无色透明甚至没有味道的可疑液体倒进了酒杯,然后店主人用最快的速度藏起酒瓶。他示意达贡尝尝,同时用警惕的目光看着周围,仿佛有人要来偷他的酒一样。达贡既不喜欢也不讨厌喝酒,他只是没这个习惯而已。如果有一斤酒和一两肉摆在他面前,那他一百次里面就会有一百次选择肉,除非能立刻把酒卖了,换成超过一两的肉。
端起杯子,他没有闻到酒味,却嗅到了元素气息,而且是水、火、木三种。这很像是他的坚古城宴会上喝过的“雪里红”。真正的矮人殿下莱万科骗他喝的酒里有两种元素,而这里居然有三种,还能够保持内敛和完美的平衡。他开始理解旅店主人为什么会小心藏着掖着,还和防贼一样看着其他人。当时莱万科与他喝完一杯后,不也是急匆匆想要把雪里红撤下吗?
达贡微微歪头,自然而然地表现出“我懂你了”的表情,旅店老板也微微颔首,返了个“我会意了”的回应。既然是元素酒,那达贡心里就有底了,嗅了一下,然后调动法力,将酒水视为环境要素,加入循环之后,然后一仰头直接喝了下去。
循环被加速了,水生木、木生火,这就到了元素循环中达贡的天赋部分。如果保持现在的加速,达贡觉得自己一天能够多一百循环左右,这就是10%的增幅。这元素饮料,不仅让他的法力积累速度变快,甚至有种加强“永”字符文的感觉。
“好,真好。”达贡觉得还不过瘾。一方面是喝得少了些,另一方面是元素有所偏差。他觉得要是“金、水、木”三种元素平衡的话,就可以补足自身,或许效果会更好。
“多少钱,我想再来点儿。”不管是不是真买,但这个态度要有。
“嘘,领主的人来了,别说这件事,千万别说。”旅店主人压低声音,从嘴角对达贡漏了一句话。随后他站直身体摆摆手:“啊,您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