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清远是个识货的,将何晓雪的灵魂好好培养,每天施以香火功德什么的,要不到几年,就能将她练成鬼仙,到时候虽然实力不见得有多少提高,但是却可以逢凶化吉驱灾辟邪,对于修炼中人来,实在是难得的异宝。
只可惜,落到了李清远这么个门外汉手里,那血雾乃是厉鬼所化,虽厉鬼元神已灭,可是残念仍在,这次和何晓雪的灵魂一起被收入了天数之中,自然会侵蚀何晓雪的灵魂纯度,使得她这辈子鬼仙无望。
不知道自己已经干了件多大的蠢事,他志得意满的将经书收进怀中,摇晃着脑袋就溜了出去。
何晓雪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场景,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看起来就像是个丝的家伙,竟然还有如此大的本事。
在她面前,白茫茫一片空荡荡的,上不着天下不挨地,整个天地间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存在,而在她的四周,一丝丝白色的雾气正慢悠悠的向她身上汇聚。
虽然不知道这些白色的雾气到底是什么,但是何晓雪却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越来越有精神和活力,毕竟她作为新生灵魂,如果没有这些生气的补充,至少三两天就要消散,现在有了李清远这几天积攒下来的补给,好歹能多撑个十天半个月。
‘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个本事!’
固然她心中对李清远还有些不满意,可是想想,自己都已经变成鬼了,除了那个男人外好像也没有任何其他人能看得到自己,除了跟着他以外,貌似也没有其他出路了。
‘只是生前我好像对他挺不客气的,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记仇啊!’
何晓雪有些后悔,话你都有这么大本事,能通灵鬼魂,怎么也不早啊!
她自幼就被教育要洁身自爱,毕竟何家只不过是门户,如果真的在外面被人沾了便宜也找不到个理的地方,所以这些年来何晓雪对于挑选男朋友这方面可谓是谨言慎行,对于挑选另一半,可以是费劲了脑力。
现在这世道,学得好不如长得好,长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不如生得好。
广南大学虽然也能算得上省内重点,可是就算毕业出来撑死也就五六千一个月,相对均价已经达到了两万的房价来,无异于是杯水车薪。
她父母都只是工薪阶层,能够将这么一个女儿培养成人已经算是倾其所有,想要进一步的展,只能靠她自己努力了。
所以当初李清远对她表白的时候,她才会一口回绝的那么干脆,连半分余地都没留。
毕竟当时的李清远,无论从任何方面来,都没有达到她的标准,何晓雪可不愿意自己跟这个男生产生一星半点的纠葛。
只是无论如何她也没想到,那个看起来一无是处的男生,竟然还有着这般本事,要是早知道这点,不定她也就同意了。
她现实也好,她拜金也罢,反正路是自己走下去的,随别人怎么。
何晓雪正在这里胡思乱想,却没有注意到,本来只是纯白无暇的烟雾,已经带上了淡淡的血色,正在慢慢的侵蚀她的身体。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醉逍遥!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李清远哼着自己乱改编的曲,一步三蹦的回到了自己的病房,沿途无数吃瓜群众目瞪口呆的看着他,全部张大了嘴巴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啧啧,真是可怜,好好的孩子,硬是疯了!”
第一人民医院虽每天来来回回的人也不少,可是到底也不过百十来亩大,再加上在这里长期住院的都是些闲的快霉了的,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能洒满人间。
早上因为医院的问题出了一起恶性医疗事故,这可是大新闻,还没轮到吃午饭的时候,道消息就已经流传到了大街上,而作为后期闹剧的主人公之一,李清远现在也被广大群众所熟知了。
可怜啊!
这孩子。
据死掉的那姑娘,他可是爱的如痴如醉,甚至都不惜写血书以示忠诚,为了那姑娘都自杀了四五回,这次住院也是因为服了过量的安眠药。论起痴心来,真的比那些电视里演的狗血剧还要狗血的多啊!
可是谁能料到,那姑娘早上竟然死掉了,结果导致这孩子,你看看,现在都有些神经了。
李清远可不知道四周所有人都已经用看神经病的眼神在注视他,美滋滋的回到了自己的病房,将房门关好,盘腿坐在床上,这才将《阴阳鬼书》拿了出来。
顺着纹路慢慢的用手指轻描,这些天里他已经做过不少次了,按理来已经是轻车熟路,可是这一次,却明显的感觉到一股束缚感。
‘莫非这灵魂等级越高,召唤的难度越大?’
他在心中默想,毕竟现在这个社会,信息太过达,虽是完全的门外汉,可是好歹最基本的一些东西,还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以前那些普通的白雾等级只有一的话,那么鬼面的等级至少就是十,而刚才何晓雪的灵魂虽然是刚刚诞生,但是起码也要是个三四级才对,现在召唤何晓雪的灵魂,比起召唤白雾要费力,那也是应该的。
越往后,就越能感觉到手指上传来的阵阵压力,好不容易李清远才顶着压力将整个图纹描绘了出来。
抽出纸巾擦了擦额头渗出的汗水,看来下次还是需要想办法先提升下自身的实力,不然光这个召唤两次,恐怕自己就要虚脱了。
‘砰’!
何晓雪陡然出现在病房内,天旋地转的感觉弄得她还有些不适应,两只眼睛跟蚊香似得转着圈圈。
好在她现在完全是灵体,不然就凭刚才这么一下子,非要吐李清远一身不可。
“喂,听得见我话吗!”看着一只美少女的灵魂漂浮在自己身前,他有些兴奋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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