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武兄,这是小弟亲手制作的花露水与香水,一点小小心意,赠给令堂大人,还请令武兄收下。”
柴府堂屋,李忘忧双手奉上两个精美木匣,打开之后,里面分别整齐码放着十二个精致的小瓷瓶。
瓷瓶上还有各种花卉的图案烧制其上,一看便价值不菲。
这些瓷瓶都是李忘忧专门去长安城,最有盛名的瓷窑定制的,很是花了不少铜钱。不过这钱也没有白花,这些精致的小瓷瓶,一看便让人爱不释手。
用后世的话来说,就是逼格足够高。
“子忧,这花露水与香水又是何物?”柴令武伸手拿起一瓶绿色的瓷瓶,好奇问道。
“嘿嘿,令武兄,花露水可是好东西。这夏日里被蚊虫叮咬了,涂抹上花露水便能驱蚊止痒。”李忘忧示意柴令武打开瓶塞。
待瓶塞被拔开,一股浓郁的薄荷味便立刻窜了出来,让柴令武嗅到后精神都为之一振。
“哦,还有这般好东西,哈哈,子忧你有心了,为兄多谢。那就却之不恭,厚颜收下你的厚礼了。这香水也是用来驱蚊的吗?”
李忘忧连忙解释:“非也,香水是给令堂大人,还有你那几位姬妾的,在脖颈与手腕处涂抹些许,便可起到与香囊同样的作用,香味能持续半日时间。这瓶身上绘制的花卉,便代表了这是什么味道的香水。”
“什么?还有这般好东西?”柴令武迫不及待拿起一瓶绘制着牡丹的瓷瓶,拔开了瓶塞。
这货居然在自己的手腕上涂抹了几下,李忘忧阻止都来不及。
尼玛,难道柴令武还有这种爱好?
自己以后是不是应该离他远一点,这货不会是有特殊爱好吧?
“咦,果然是牡丹香味!子忧,你这又是如何做到的?当真神奇。”
所谓“国色天香”,指的便是牡丹,而且不同颜色的牡丹花的香味还各不相同。
柴令武拿的这瓶,便是李忘忧用白色牡丹花花瓣,浸泡出来的香水,具有一种非常怡人的花香,非常淡雅。
“哈哈,子忧,你果然是为兄的好兄弟,有了好东西没有忘记哥哥。这香水还有没有?再给为兄送些来。”
“这十二瓶香水还不够你分吗?令武兄,你府里不过有三四名姬妾吧?”
“嘿嘿,为兄在平康坊,不是还有些红颜知己吗?”柴令武恬不知耻的回答道。
对此,李忘忧只能朝他竖起指,以示自己的“敬仰”之情。
“这香水制作不易,还得给其他人送去呢。令武兄,要不你去与处默哥他们商量一下,让他们匀一些给你?”对于柴令武这等“人渣”,李忘忧也懒得继续废话,反正香水就那么多,想多要,自己去与其他纨绔说去。
倒不是他舍不得香水,而是实在花瓣收集不易。
就这些香水所用的花瓣,还费了他不少功夫,使出了铜钱,让人四处收集而来的。他怎么舍得送给柴令武,让他拿去讨好平康坊的那些妓家?
从柴府出来,他又跑去各家纨绔府上一一送上花露水与香水,这也是应有的人情往来。
既然花露水与香水他和美女上司,都不打算弄成一个产业来做,那么用来送礼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等他去卢国公府送礼的时候,李忘忧却很不幸撞上了老流氓程咬金。
于是,不仅身上剩余的花露水与香水全被这老货“打劫”一空,还逼着他答应明日再送一些到府上。
更过分的是程咬金这货收下礼物还不放人,非拉着李忘忧在府里吃饭喝酒。
要在旁人府里,这吃饭喝酒到也罢了,可在程咬金府,李忘忧觉得那根本就是一种酷刑折磨。
尤其是他看到程府厨子端上来的,那还渗着血水,明显没有煮熟的羊肉,李忘忧便胃口全无。
程咬金居然还拔出小刀,切下一大块带着血水的羊肉,沾了一下香料,便送入他那血盆大口之咀嚼起来。
这让李忘忧看得实在反胃,程府的饭食都是这种风格吗?
李忘忧将同情的目光投向程处默、程处亮和程处弼三兄弟,眼神的意思是,你们就是吃这些东西长大的?
程家三兄弟坚定的默默点头,这一刻,李忘忧分明看到了程家三兄弟眼角闪动的泪光……
可怜的娃!
“李家小娃,为何不吃?老子府里的厨子手艺,不合你胃口不成?”见李忘忧不动筷子,程咬金不由眼睛一瞪。
吃你妹啊,这半生不熟的羊肉且不说味道,这样吃小去,怕是自己就得在厕所之常驻了,不拉肚子才怪。
“嘿嘿,程叔叔,小侄我才用过膳,此时腹涨得难受,实在吃不下东西。”
“哼!吃不下,那便喝酒!你这小娃子,就数酿出烧刀子酒做得合老子心意。喝过你这酒后,再喝其他酒水,那便与喝马尿没什么区别了。来来,大郎、二郎、三郎,你们给李家小娃把酒满上,喝!”
李忘忧看着摆在他面前几案上,那大小足以当汤碗的酒盏,不由眼睛发直。
喝你妹啊!这是喝酒还是拼命?
他拼命朝程处默三人挤眼睛,那意思是求放过……
不过程家三兄弟却只当没有看过,抓过酒坛子就往他面前的酒碗倾倒酒水。
“子忧,不是哥哥们不帮你,实在是力有不逮啊。来来,喝酒喝酒。”
不等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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