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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侧写(1 / 1)

上午9:40分,非休息日的万达商场人流稀少,倒是有不少车辆在这条商业街上来回穿梭,还有些车在周围几栋大厦的缝隙之间、于公路两侧安稳的停泊着。

陆远就坐在这些车辆中的其中一辆里,开车的人换成了李慕。

“李队副,你怎么知道那么多关于HIV的知识?”

无聊时,他问了这么一句。

李慕一个手把着方向盘,一个手手肘搭在车窗旁回应道:“去年这时候,我们抓了个犯人,抓人的时候那小子一把就把我们队一个小伙的胳膊挠破了,之后满脸阴毒的冷笑。当时我就觉着不对,找了医院先给那个犯人做了个检测,检测结果是,HIV阳性。”

“你们队的小伙吓坏了吧?”

噗。

李慕笑了:“没把他直接吓回原形都算他造化大,陆教授,你都不知道当时什么样,我们队里那小伙知道这件事以后,吃饭的手都哆嗦,班是彻底上不了了,有一回出任务,这小子没领枪就往外跑,这把我给气的。后来更牛,防控的人告诉我以现在的检测手法,尤其是四代机器基本四周就可以确定是否感染,要是实在不放心,六周在检测一次,如果是特殊人群,比如天生免疫力底下,容易感染各种疾病的,最多也就测到三个月。你知道我们单位那个测了多久么?”

陆远回头看着他,没问,可目光中询问的意思已经非常明显了。

“上个月这小子还专门请了半天假去了一趟医院,整整一年了,还在担心自己是否得了病。那家伙给吓的,看见大姑娘都不带多瞅一眼的,仿佛自己都知道和他没关系一样……哈哈哈哈。”李慕都忘了,在讲这个笑话之前,他听到厉歌很可能是艾滋患者时的反应,现在还有心情嘲笑自己的同事。

或许,人天生如此,我们恐惧一样东西的时候总能找到成千上万的理由,而别人恐惧的时候,我们给与的,永远是嘲笑般的言论和瞧不起的目光。

陆远没多说,安静的在车里坐着,今天,他们是带着任务来的。

今儿是市局从上到下集体出动的日子,目标人物是戚威,在此之前,宋副局长回来了,他去了省厅,亲自和凌局一起把省厅缉毒部门行动的所有内容都汇报了上去。陆远给他打电话的时候,宋副局长正在开会,手机处于无声状态,他这个副局长和局长一起出行,自然不用和下边人打招呼,所以,当时没人找得着他们。

宋副局长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凌局专门去了一趟医院,在医院,两位大拿重新审讯了一次厉歌,当他们听见厉歌说出所有事情,并愿意作证的时候……这两个人的目光都很复杂。

厉歌,本来不该是凶神恶煞的魔头,按照原来的情况发展,他不过是会被扫黑的时候陷落于当地公安系统的抓捕中,哪会背上整整十三条人命。

是的,厉歌全交代了,除了那个被他打死的失足女和滇南死的六个毒贩,这小子身上还有六条人命,这其中,四个人是叶欢指使他干的,另外两个非常倒霉,是厉歌想起自己得了这种病不久于人世后的发泄,死状全都和失足女一样,被绑在了床上,活活打死。

这是叶欢催化后的结果,也成为了厉歌后来的杀人模式,要是没有跟着叶欢,也许他就是如同姜春阳一样的人,最后变成行尸走肉。

经过核实,很快沪上、京城、蜀中等地纷纷传来资料,证实他们当地的确有类似案情后,十三宗人命案才算是找到了真凶,叶欢,也正是成为了市局的眼中钉肉中刺。

打这开始,凌局亲自下令,赵一白行动小组所有计划必须上报,所有报告由凌局、宋副局长、陆远、及莫阎王外另外两位刑侦队支队长研究后决定。

嚣张无比的赵一白都傻了,他权力已经达到了可以控制整个计划的地步,陆远这一插手,头顶上凭空出现了乌云一般的领导层……这叫什么事啊。

不过陆远可没有公报私仇,也犯不上,他安安心心的进行着自己的工作,当然,在这段时间内,回家洗了个澡,换了一身衣服。

今天,正日子到了,凌局和宋副局长的分工明确,赵一白的抓捕行动陆远不允许干涉,陆远的追捕行动赵一白也不允许插手。更好的消息是,这回总算不再是他们哥几个孤军奋战了,特警队一支特战小组正荷枪实弹的随时准备出手,只要陆远一声令下,这支人马将踏平任何他所指向的目标,抓捕任何他说出名字的人,甚至击毙。

“陆教授,你说~叶欢会来么?”

李慕不解的问着:“海市该办的事都办完了,厉歌被抓也算是损兵折将,现在等于赔了夫人又折兵,还出了戚威这么个叛徒……”

“会。”

陆远非常肯定:“要不他做的一切都没意义了。”

“从戚威出卖了叶欢的手下,导致逃的逃,被抓的被抓开始,叶欢就没打算让他好。要不,也不可能带着戚威的女儿出现。这个时候叶欢要是不想亲眼看着戚威死,之前的布置就白费了,就目前来说,这个叶欢还没走过废棋,反而每一招布局之精妙,下手之早让人惊叹。”

陆远觉得从叶欢拿住了戚威孩子这件事来说,就证明排骨仔由一开始已经站在了不被信任的行列,对这个行列的人,叶欢应该都留有后手,比如说被捕的那个胖子,他是给了省厅假情报,但,叶欢一直都在用他老婆需要换肝这件事在威胁着。谁都知道当一个好人是不会有人来给你免费换肝的,向公安局出卖叶欢,公安局更不可能安排这种手术。可叶欢能。

叶欢给了他看了自己老婆到美国后的视频,也看了美国著名医院的单据,还看了交款以后、那个女人和医生的合影以及双方对手术过程的讨论,医生为了让史尚鑫放心,还对着视频电话说出了‘您夫人的款项已经交完,剩余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只要不出现危险情况可以忽略不计。对,有人为您的妻子交了很大一笔钱作为押金,这笔钱,比我处理过的最复杂的手术还要多,所以,费用方面的事,可以放心了。’这才让史尚鑫甘愿成为棋子,宁可冒着危险扑向饶勇家的房门也决不后退一步。

也正是如此,他在被捕后交代的如此之快,因为史尚鑫根本没有任何负担,这就是一命换一命的做法,更何况,他未必会丧命。

戚威不一样,戚威是叶欢的财源,给史尚鑫的钱就是他出的,他还支付过戚威手下人在其他城市的活动经费,不然,排骨仔怎么可能知道叶欢的手下在哪个城市,又怎么能通过举报逼得叶欢让所有人撤退?

现在,叶欢在虎王、戚威的倒戈之下已经成了丧家之犬,他能不恨戚威么?

能不来现场,藏在某个地方看看戚威最后的下场吗?

陆远不这么认为,他觉得,叶欢必到。

嘀、嘀、嘀。

李慕的电话响了,没过多久,他把电话拿了起来,打开信息看了一眼,随即转头看向陆远:“陆教授,闲着也是闲着,你也给叶欢做个侧写吧?”

“为什么?咱们马上就能见到真人了,不是吗?”

“玩儿呗,要不待着多无聊?我一直都觉得给犯人做侧写这种事挺神的,连人都没见过就能分析出对方的年龄、职业、习惯……正好,厉歌给叶欢做的画像出来了,我们队的人刚发给我,我也学学。”说是学,李慕还真有点测试的意思,他想知道知道这侧写到底靠谱不靠谱。

陆远笑了,当下这个社会要是想让别人服你,还就得实打实的拿出点真本事来。

“我试试吧。”

他很稳健的思考了一下:“叶欢,从行事风格上来看,这个人已经完全脱离了20—30岁之间的稚嫩,每一步布局狠辣,想的周全,却缺少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的圆润。所以,年纪应该在30—35岁之间。”陆远刚说完,李慕就不在盯着手机,而是抬起了头,直勾勾的额看着他,然而目光说明了一切,李慕在这一秒感觉到惊讶。

“他对史尚鑫、戚威都留有后手,这说明此人目光独到,能轻易分辨人性,善于动脑,做任何事的时候,强制性的抉择非常少,极少冒险……我猜,他应该是外表温文尔雅的人,没准看起来还有一些绅士风度。”陆远继续道:“对于史尚鑫,叶欢是利用了他老婆的病情;戚威则是被捏住了亲情,由此来看,这个人应该有些古板,恰巧,在这方面越是古板的东西越好用,我以为这个人的身上应该能让我们看到一些陈旧的东西。”

为什么是30—35?因为30而立,男人到了30岁左右都会慢慢成熟起来,在这个时候会更懂得努力和布局,与此同时,25—30岁之间的强制性冒险精神在逐步减少,却又缺少35—40之间熟悉社会上各种套路磨练出来的八面玲珑,这才是陆远判断的原因。至于温文尔雅,一个善于动脑的人一般不太会是个五大三粗的人,即便是,也会尽量儒雅起来。毕竟从古至今我们都觉得动脑比付出体力要高贵一些。

“叶欢应该是30—35岁之间富有绅士风度的男人,温文尔雅的气质让他与现如今这个时代里的年轻人看起来有些不同,李队副,你经常出入大学么?要是有这段经历没准能见到一位年轻而郁郁不得志的教授,那种年纪不大,看过很多书,总喜欢在角落里沉默的年轻人,若是这个人的气质中蕴含着强大的自信,只是愿意与普通人为伍,显得比较清高……这应该是看到叶欢之后的第一感觉。”说完,陆远自己都吓了一跳,他对着倒后镜里的自己看了一眼,发现,那个清高、拥有高学历、郁郁不得志的男人竟然和遭受了打击的自己非常相似……

李慕慢吞吞的把手机递了过去,手机上,是一张电脑做出来的拼图,不过不是头像,是全身像,这是厉歌特意要求的,为了找到叶欢,虎王极尽所能的想要让这幅画像在警方眼里更加清晰。当陆远看到这张画像的那一刻,一个穿着西装、带着领结、眼眶上还有一副眼镜,坐在椅子上仰着下巴俯视众生的男人出现了,无论是面向还是气质,陆远说的一切,全中!

“陆教授,神了。”李慕由衷的赞赏着。

车后,李慕的同事提醒道:“队副,陆教授,看商场门口的胖子。”

此时,对讲机内赵一白的声音出现:“所有人注意,所有人注意,戚威,盯紧戚威,他出现,商场正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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