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在一起,我得时刻提防着周围会不会突然窜出一群人来对我乱砍一番。
那是去年的夏天,我在沉闷的网吧里把电脑上的游戏通通玩了一遍:CS、极品飞车、魔兽、大话西游……终于筋疲力尽了,只开了QQ,隐身之后望着上面一片灰暗的头像发呆。
那天我心情不好到了极点,你该想象得到,一个刚刚高考失利又被女友甩掉的人,会以怎样的一种姿态坐在网吧里。
我又打开我前女友的QQ,密码没有变,依然是“石涛我爱你”的拼音。
我苦笑着,我的QQ密码也是这样的,只不过把“石涛”换成了她的名字。那是我们一起约好的密码,一百年不许变的。
我一遍又一遍地浏览着前女友的QQ资料:石涛,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吗?
想着她和我在一起时的种种甜蜜和温馨,还许下了山盟海誓,谁知道竟然变得这么快!考上大学怎么了?考上大学很牛吗?我终于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愤怒地用双手使劲捶着键盘,发出啪啪的声音,引得周围的人纷纷侧目。
我用极其凶狠的目光瞪着他们:“瞧你妈啊!”
周围的人慌忙低下了头玩自己的游戏。就在这个时候,莎跑了过来。
她穿着一身白色的连衣裙,在整个网吧里是一道独特的风景。
夏天的网吧你知道的,莫名其妙的臭味充斥在身体的周围,待得久了,你会觉得你也是这臭味的发源体之一。可是当我看到莎的时候,恍然觉得周围的空气似乎清新了许多。她仿佛一朵夏天池塘里迎风招展的莲花,纯洁得没有一丝瑕疵。
她跑到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喂,这是网吧的东西,你弄坏了可是要赔的。”
她的声音如同山谷里百灵鸟的叫声一样婉转悦耳。
我嘿嘿笑了笑:“你是这里的网管啊?”
她蹩了蹩眉:“不让你动就不让你动,你那么多废话干吗?”
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一个看上去很乖巧的女孩子会突然变得这么凶狠。
我把两只脚放在电脑桌子上,不屑地说:“我在这当网管的时候,你还不知道在哪呢。”
半年前的冬天,我在这里做过网管。那个冬天是我这一生中最冷的冬天。
高三的时候,我在学校犯了错误被开除,父母又是走关系又是送礼,学校才破例勉强给加了一条:留校察看三个月。
面对老泪纵横的父母,我的心像被刀子割一样痛。我暗暗发誓要好好学习,可是这一切并不现实。我并不是神童,也不是天才,不可能在半年的时间里把三年的东西全部都学回来,而且老师也告诉我:只要你不捣乱,哪怕你天天上课睡觉,我也不管你。
可是我睡不着,又听不懂老师在讲什么,只好看窗户外面那棵白杨树。它和我一样,是以一种抗拒的姿态活在这个世界上的。
我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所以我决定找一个可以晚上做的活儿,反正学不进去,不如挣点钱。
所以我就去做了网管。晚上上班,白天去教室睡觉,倒也混过了毕业。要不是前一段时间去长治找前女友问她为什么要离开我,说不定现在还在这里做网管。
她突然笑了:“哈,你是石涛啊!”眼神里全是惊喜,仿佛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
我点了点头,不自觉地被她温暖的笑容融化掉了。
她又拍了拍我肩膀:“早说啊,你慢慢玩,我去主机上了。”
我茫然地点了点头。看着她的背影,第一次,脑袋里没有再想着前女友。
之后的几天里,我每天都要到网吧里玩游戏调节情绪。或者,是为了看莎。
那时候我已经通过旁人知道了她的名字,打听一个人的名字是很容易的一件事。
不知道为什么,看见她,能暂时忘记前女友在我心里刻下的深刻印象。莎在网吧里总是很疯癫,到处跑来跑去,和这个男孩打打,和那个男孩闹闹,看得我很是不爽。
有的时候她也来我这边,低下头问我在干吗。
我说无事可做。
她说你让半个座位,我坐会儿。
我说旁边不是还有很多空座位吗?
她倔犟地说不,我就要和你一起坐。
我无奈,只好让出半边,她和我挤在一起,抢了我的鼠标,然后登录她的QQ号,又嫌速度慢,把我的QQ号下了线。
我说你倒不小气,然后用手捏她的耳朵。
她嘿嘿笑了笑,躲开了。
我不知道当时哪里来的勇气,伸出手挽住了她的腰。这次她没有躲,聚精会神地看着电脑屏幕,飞快地打着字:“老公啊,在干吗?”
我诧异地问:“你有老公了?”
她撇了撇嘴说:“我老公多了。”
然后又点开一个头像:“老公啊,我想死你了。”
我说:“你老公这么多,介不介意加我一个?”
她说随便。然后又开始打字。
我的手自然而然地放在了她的腿上。
网吧是一个能发生很多故事的地方,因为这里的人鱼龙混杂,有笔记本电脑突然没电又急着谈一笔生意只好开着车来上网的满头大汗的老板,也有整天无事可做只知道上网聊QQ泡MM的叼着烟吞云吐雾的小混混。
我觉得我哪种都不是,我当不上大老板,也看不起小混混。
我来网吧,只是为了消磨时间。虽然消磨时间的方法有很多种,有时候我也会去图书馆泡一下午,但我现在的精神状态——只要一闭上眼睛,前女友温暖的笑容就会浮现在我眼前,然后头就会痛得不行——无疑,永远嘈杂的网吧才是我的第一选择。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个色狼,但是我知道,如果是以前的自己,绝不会这么大胆的。前女友把我甩了之后,我已经不再相信爱情。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记得以前看过一句话:“男人的真爱只有一次。”我想,这是对的。
我的想法在那几天慢慢转换成为:“与其被人伤害,不如去伤害别人。”原来,花花公子是这样产生的。我自嘲地笑了笑。
看莎聊天真的很累,无非是些“在干吗啊,忙什么啊”,聊得没有一点技术含量,不到一会儿我就困了,趴在她肩膀上小憩了一会。有一段时间没有亲近过女人了,趴在她软软的肩膀上,神情有些迷离起来。克制了一会儿,终于把持不住,嘴不自觉地往她耳朵上滑过去,轻轻吻了一下。她身上特有的女孩子的香味一下子灌进了我的鼻孔,弄得我更加心猿意马。
她像是突然被蛇咬了一样慌忙躲开:“你干吗?这可是在网吧,这么多的人!”
我这才反应过来是在网吧里,忙说对不起,然后扭头看周围有没有人注意我们。好在他们都各自忙着自己的事情。
我端正地坐好,两只手插在自己衣服的口袋里,还特意离开她一段距离。屁股本来就坐的空间不多,现在更少了。
她一边打字一边说:“我一会儿就要走了。”
我狐疑地问:“你去哪?”
她笑笑:“去长治打工,总不能一辈子在网吧待着。”
我一冲动,说:“别啊,我养你。”
她哈哈笑了一阵:“拉倒吧,先把自己养了再说。”
很久之后我再想起我们之间的这段对白,突然觉得和周星驰的电影《喜剧之王》里面的一段情节很相像。
天仇对着渐渐远去的飘飘大喊:“你不要走了,我养你好不好啊……好不好啊……”
天仇看不到,飘飘的眼睛里已经含满了泪水。天和地连成了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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