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在海路受挫后,安姐就动起了别的心思,那就是把查得兄弟和那两匹马弄到大同。和朱抵通了这么长时间的信,她已经知道大同是前线是兵营,可也是一个繁华热闹之地,大明已在那里屯兵二十万,这个数字在现代听来不算什么,可在此时,哪怕是京城,恐怕也不过百万人口。而大同的这二十万,不过只是当兵的,还有他们的家眷,还有为他们服务的人员,还有当地住户,所以大同起码要有四五十万人,这在此时,已经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大城市了。
一个大城市,本身就代表着巨大的商机。按照朱抵的说法,大同也是能见到一些来自海外的稀罕物,可很少,而少,就代表着贵。一面嵌珐琅的梳妆镜在江宁是五十两,在京城是一百两,在大同就敢是三百两!
三百两,这是多少利润?
不过杨氏早先不太同意她这个想法:“你要做海贸也就罢了,还要往那么远的地方去,这路上要再出点意外可怎么是好?叫我说,就把那两匹马卖了,不是说很多人问吗?那就卖个好价钱,再加上那批货,差不多也就能回本了。”
安姐哭笑不得:“若只为回本,姨娘,咱们当初还不如把这钱拿出去买房子呢。”
“早就该买房子了,哪怕是买些地呢,总是有个产业。”
陈氏听了在旁边连连点头,安姐无奈,而现在杨氏改了主意,安姐也没有马上行动。这倒不是她胆小了,而是查得兄弟上路的确容易引来麻烦。本来嘛,千里贩运就有危险,他们还要带着两匹神骏不凡的纯血马,这可就不光是遭贼了。在江宁,还有高老爷震住,到了外面,谁认一个小小的知州啊?
她也想过把那两匹马乔装打扮一番,但这事放在里行,真正操作起来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了,因为看马不仅要看皮毛,还要看蹄看牙口,真讲究的说不定还要再看看粪便,所以哪怕是一直牵着这两匹马走,不让它们奔跑呢,也不见得能瞒过懂行的。何况拜阉割的传统所赐,目前大明流传的大都是蒙古马或者蒙古马的混血,耐力是有,可那个头真不怎么样,和这纯血马一比简直就是大学生和小学生的差距。
“真不行,就把这两匹马在江宁出手。”安姐想来想去也没想到什么切实可行的办法,只有有些遗憾的打算。这种遗憾不止是金钱上的,事实上以江宁的富庶,这两匹马又是稀罕物,卖的价格不见得就低于大同。但在江宁,卖了也就卖了,可在大同,这两匹马就是敲门砖活广告,董卓早先怎么收买吕布的?曹操又是怎么收买关羽的?当然后者没有成功,前者也不是一匹马的事,但这好马的作用也可见一斑了。
这一天安姐正在逗鸟,外面就有说绣姐来了,她马上让人去请,可过了好一会儿才看到绣姐,而且是跟着颖姐一起来的。颖姐前不久说定了亲事,对方是上海卫指挥使梁东的次子。
卫指挥使是正四品,但本朝虽有太、祖规矩,行到现在也还是变成了以文制武,而且对方又是次子,颖姐倒也不算高攀。不过自她订了亲就很少外出了,都是安姐同绣姐去找她。所以安姐当下就愣了愣:“你可是稀客。”
颖姐横了她一眼:“连你也来埋汰我!”
“怎么是埋汰你了?这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早先不是你常对我说的吗?”
旁边的绣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颖姐上来呵她的痒:“你个坏丫头,我就知道你在这里等着呢,我让你再笑我,我让你再笑!”
安姐练了几年的拳,如果不是故意,怎么会让她近了身,扭了两下就躲开了:“好了好了,不闹了,说正经的,你们怎么一块儿来了?我刚直听人说绣姐姐来了。”
“怎么,你是不高兴看到我?”
“高兴,怎么不高兴了?你这么多天不出门,我还怕把你闷坏了。不过是觉得奇怪,我们家下人虽然说不上怎么好,这种错误大概还是不会犯的。”
她这么一说,颖姐倒不好意思了,红着脸拉着她的手:“安妹妹,你不要怪我,主要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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